2020年2月5日 星期三

總統彈劾案 美參院判定川普無罪

總統彈劾案 美參院判定川普無罪

美國聯邦參議院週三(2月5日)就彈劾川普(特朗普)總統的兩項條款,均表決通過「無罪」認定。(SAUL LOEB / AFP)

【大紀元2020年02月06日訊】美國聯邦參議院週三(2月5日)就彈劾川普(特朗普)總統的兩項條款進行投票,判定川普無罪。

參議院5日下午先以52-48投票結果,判定川普總統沒有濫用職權;再以53-47投票結果,判定川普沒有妨礙國會調查,川普完全脫罪,共和黨人取得完全勝利。

投票結果黨派壁壘分明,民主黨參議員對兩項彈劾條例均投贊成票(即認定有罪),包括此前被認為可能反對彈劾案的民主黨參議員、代表西弗吉尼亞州的曼欽(Joe Manchin)與代表亞利桑那州的希尼瑪(Kyrsten Sinema)。

共和黨參議員除猶他州的羅姆尼(Mitt Romney)外,對兩項彈劾條例均投反對票。羅姆尼則違背黨派投票傾向,投票判定川普犯下「濫用職權」的罪名。針對川普「妨礙國會」的罪名,羅姆尼則投了反對票。

在參院投票後,川普發推文說,他將於明天(6日)中午12點在白宮發表公開聲明,討論「我們國家在這場彈劾惡作劇的勝利」。

白宮新聞秘書在一份聲明中歡迎參議院週三判定川普總統無罪,並稱這場彈劾是「基於一系列謊言的獵巫行動」。

「今天,民主黨人編造的虛假彈劾川普企圖,最終以充分辯護和免責落幕。正如我們一直以來所說的,他是無罪」,白宮說,「參議院投票否決了毫無根據的彈劾條款,只有總統的政治反對者,即所有民主黨人,以及一位失敗的共和黨總統候選人,投票贊成編造的彈劾條款。」

這一結果並不令人意外。此前外界普遍預期,共和黨人占多數的參議院不會將川普定罪。美國憲法規定,參議院審判需達到多於三分之二的票數,即至少67票,才能判定總統有罪、應當下台。參議院目前有53名共和黨人、47名民主黨人及獨立議員。

眾議院在去年12月18日通過兩項總統彈劾條款,分別是指控總統川普濫用職權以及妨礙國會調查。今年1月15日,眾院選出七名彈劾代表,並將彈劾條款正式進送參議院。

1月18日,眾議院向參院祕書提交了長達111頁的彈劾簡報,指稱川普總統「未兌現忠誠執法的誓言,以及違背公眾信任」,還說其行為是美國開國元勛的「最糟糕噩夢」。

1月20日中午,川普總統的律師團向參議院提出《唐納德·川普總統的審判備忘錄》(Trial Memorandum Of President Donald J. Trump),總計171頁。在備忘錄的摘要中,律師團稱送到參議院的兩項彈劾條款「冒犯了美國的憲法和民主體制」,主張參院應予以拒絕。

1月21日,參院開啟彈劾審理程序;上週,參議院否決了民主黨人提出的召喚證人作證的動議,希望彈劾審判可以速戰速決,終於於週三通過無罪認定。

川普獲判無罪可能並不表示民主黨主導的調查行動將終止。

責任編輯:吳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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