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1日 星期二

學「說話」

說話          商週1214期,金惟純


兩週前我在本欄分享「學聽話」,有熟人提醒我並沒有完全做到,我說當然,所以標題才叫「學」聽話、不叫「會」聽話。在此聲明下,我願意繼續分享「學」說話。

有朋友聽說我在「學說話」,不免詫異。因為我自小就是愛說故事的孩子王,大學曾任辯論校隊教練,三十歲後就經常演講,十餘年前還被封為電視名嘴過…,為什麼年近耳順,才開始「學說話」?

答案是,我最近遇到高人,才知道自己不過是「會說自己想法的」,那叫「愛說話」,不叫「會說話」。

我的「愛說話」症候群如下:一、常常說到興起,如入無人之境,停不下來;二、常常「指教」別人的,都是自己不願做或做不到的;三、有時說到「鞭辟入裡」,卻發現聽的人表情很痛苦;四、有時對方也覺得我說得對,他卻做不到;五、偶爾聽的人照我說的去做,結果卻並不怎麼樣;六、最嚴重的,當然是被情緒或妄念帶著去說話,說完了才覺得自己莫名其妙。像我這樣的人,不趕緊學說話,顯然必將繼續成為社會亂源。不學茲事體大。

至於我遇到的高人是怎麼說話的?也有幾點:一、別人不問,不輕易說;二、必要說的時候,只說幾句話;三、說的時候,整個人都「在」,而且把心放在聽者身上;四、說話留下很大空間,讓聽者自己去想明白;五、所說的每一句話,都是自己正在做的。

這讓我想起聖奧古斯汀的名言:「我們應當隨時隨地傳播福音,但是,唯有必要,方使用語言。」原來,「學說話」的重點,是先學「不用說話」。正如福祿貝爾所言:教育之道無他,愛與榜樣而已。要用到語言,已經是萬不得已,若再口若懸河,就只能算「造口業」了。

依此我把「說話」大分三類:為我說,為事說,為人說。當然下焉者是為自己的情緒、過癮或企圖而說,中焉者是為事的達成而說,上焉者是為人的圓滿而說。

練習的方法也很簡單。首先練習「不說」,多聽、多看、多做,非到萬不得已不說;其次練習「少說」,能用一句話說完的,絕不用兩句話;最後練習「為人說」,說的當下要不斷覺察,自己到底是為我、為事、還是為人而說。

我必須承認,像我這種不會說話的反面教材人物,學說話真是門大功課,十次說話能有一次覺察,十次覺察能有一次做到,就很不容易。如今大膽公布我正在「學說話」,就是要請諸親朋好友不吝賜教。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