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31日 星期三

蔡明忠 請對員工說實話

  • 蔡明忠 請對員工說實話

    富邦金控董事長蔡明忠。(本報資料照片/王英豪攝)
    富邦金控董事長蔡明忠。(本報資料照片/王英豪攝)
    富邦金控董事長蔡明忠日昨對其員工發表公開信
    富邦金控董事長蔡明忠日昨對其員工發表公開信
    編按:富邦金控董事長蔡明忠日昨對其員工發表公開信,針對旺旺中時媒體集團報導富邦金併購台北銀行、參股陸銀、以及運彩舞弊等新聞提出質疑。蔡明忠表示,相關報導以影射抹黑方式詆毀該公司商譽,且為未經查證之不實報導;對此,旺旺中時集團甚表遺憾,一來相關報導皆屬公共領域議題,其次,報導內容皆有所本,如富邦集團認為內容有不實之處,可循法律途徑處理。
    沈默多日,富邦金董事長蔡明忠總算說話了,在一篇886字的對員工公開信中,只看到蔡明忠把外界質疑全歸類為不實報導,但卻拿不出有力證據自清,真相更付之闕如,面對員工時的心虛,在字裡行間表露無遺。
    蔡明忠先生能夠在從未斷過的質疑聲中,發出「對己身行得正、立得端」的豪語,這與「在夜路上吹口哨」沒什麼兩樣,充其量是壯膽,如果行正立端,哪來那麼多悠悠之口?
    7年來兩大弊案 攏係假?
    在這封對員工的信函中,蔡明忠認為「富邦自創業以來,所有營運一向守法守紀」。看到這段自我催眠的話語,不禁令人噴飯,2006年竹商銀內線交易案,6人被判刑,有2人出自富邦金,其中一個是富邦金高幹─投資長蔣國樑,另一個是蔣的下屬富邦人壽財務副理陳明昕,而整個內線交易案的源頭,就是蔣國樑。
    另一個案例是2011年發生的運彩弊案,考進富邦銀行3年的林昊縉監守自盜,經富邦發現後只要求林員歸還遭侵吞的彩金,不打算將家醜張揚。全球經營運彩的業者何其多、何其久,但從沒聽說有業者內神通外鬼,以詐賭形式分食彩金一事,遑論高層知情後竟意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醜態。
    在蔡明忠管轄的富邦金控裡,過去7年來有中高階主管涉及重大弊案,觸犯的可不是金管會在管的行政裁罰,蔡明忠居然罔顧斑斑案例,有臉說「自創業以來,所有營運一向守法守紀」?
    併北銀 10年質疑不斷
    在個案部分,蔡明忠在信中大言夸夸,說併北銀是「民併公」的典範。既稱之為典範,試問蔡明忠,何以在台北市議會招來議員群起圍剿?既是典範,為何馬總統在2008年及2012年總統大選中,一再被競爭對手質疑,這是個市府圖利富邦的案子?北銀併入富邦10年來爭議不斷,這算是典範,還是犯典?
    事實上,函中一下子說這是個「招親」案,一下子又稱為「招標」案,殊不知招親與招標不同,前者是把5家競標者以最有利方式排除3家,最後參與招標只剩2家,這中間的差異,蔡明忠不是不知,所圖者魚目混珠也。
    檢視北銀合併始末,從資產低估、魚翅宴內幕、到繳庫金額與市府經營時代的巨大落差,外界一再抨擊,富邦也一再否認,只讓外界認清一個事實,富邦今天能夠坐大,與10年前併北銀至為相關,至於富邦何能以小吃大,至今仍然眾說紛紜。
    參股陸銀 何來富邦條款
    對於富邦能奪台灣之先,在對岸搶下一家又一家的銀行經營權,蔡明忠稱之為「創新」,走香港捷徑進大陸的創新。企業創新值得鼓勵,請問蔡明忠,2010年陳冲任金管會主委所制定的「富邦條款」,又是怎麼回事?走CEPA進大陸應該鼓勵呀,怎麼兩岸MOU簽訂後,又不准富邦從台灣投資陸銀呢?
    國內銀行到對岸佈局,大型金控老闆哪個不想?但想歸想,真正敢冒政策之大不諱者,也只有富邦。早在2006年即有媒體報導,富邦有意蒐購廈門銀行股權,面對這些報導,富邦一再否認,但事實證明,無風不起浪,蔡明忠自詡為領先同業的大陸佈局,竟是一個偷跑的鴨子滑水,一個藉偷跑而領先同業的既得利益者,得了便宜還賣乖,認為ECFA中的兩岸金融開放,還是他們奠定的基礎。如此顛倒是非,「教壞囝仔大小」,令人汗顏。
    金融業經營以誠信為重,富邦累積這麼多的不良紀錄,其誠信如何,外界自有公論。蔡明忠與其花時間替員工洗腦,不如坦然面對員工,告訴員工真相是什麼,捨此不為,只發公開信為自己抹粉,這信恐怕寫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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