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分析:台灣立法院修法引發憲政爭議

【大紀元2026年01月08日訊】(大紀元記者鍾元台灣報導)1月7日,台灣公共策益、台灣智庫等多個單位共同舉辦座談會,就「憲政當機中:從憲訴法爭議看台灣的制度僵局」議題,邀請學者專家與會討論。專家指出,台灣立法院修法惹議,造成(中華民國憲法施行)的憲政爭議待解決。
中華民國憲法法庭因在野黨於2025年底強推《憲法訴訟法》修法,加上總統賴清德提名的大法官人選也多次在立法院被在野黨封殺,導致缺額未補足,遭停擺近一年,致多項由立法、行政引發的憲政爭議。
雖然在野黨立委挾多數優勢通過《憲法訴訟法》修正案,拉高大法官評議門檻,但是憲法法庭5位大法官於2025年12月19日做出「2025年憲判字第1號判決」,宣告2024年12月三讀通過的《憲法訴訟法》修正案違憲失效,目前憲法法庭已於2026年初全面恢復運作。
民間司改會表示,此判決可避免立法權架空司法權,能回復其節制立法及行政濫權功能,可維持權力分立原則,呼籲大眾聲援憲法法庭並支持此判決。
主持人、東吳大學政治系副教授陳方隅表示,身為民主社會的公民,必須要花很多功夫了解憲政,大法官有九成以上的案件是人民告政府,是保護人民權益保障的案子,若將憲法法庭癱瘓,則會造成人民極大的影響。
台灣智庫民調與輿情中心主任郭玫岑開場時指出,自2024年2月以來,第十一屆立法委員就職以來,提出並通過許多違背既有憲法的法案,同時又用《憲法訴訟法》修正案癱瘓憲法法庭,讓台灣面對前所未見的制度僵局。即使近日憲法法庭在人數不足的狀態下重啟,但部分大法官與學界仍質疑《憲法訴訟法》修法下,憲法法庭重啟的正當性,更重要的是這一年多來唯一的因立法院修法造成的憲政爭議。
郭玫岑強調,「即使現在台灣的憲政因權力失衡,有許多挑戰,但重點是我們的制度內是否有機制或方法來突破僵局。她認為唯有透過不斷的制度反思與對話,才能在憲政當機的時刻,持續凝聚台灣共同體的政治價值,讓台灣的民主繼續穩健前行。」
中正大學政治系教授蔡榮祥分別針對「立法程序」與「修正內容」兩部分分析。他指出,其實大法官儘量不介入國會立法過程,但立法程序若有明顯的重大瑕疵,則必須介入,進行法律解釋。在這次114憲判字1號的判決中,大法官認為,沒有針對不同版本實質討論,也沒有附立法理由,這些都是明顯重大瑕疵。
此外,蔡榮祥說,三讀雖然是文字修正部分,就算沒有文字修正也應該要依定稿版本進行表決,但這次修正立法過程中卻省略了這部分,這也屬於重大瑕疵。
蔡榮祥進一步指出,此版本憲訴法有多項邏輯不通、前後打架之處,最受爭議的是憲訴法第30條,民眾黨以「大法官需要三分之二出席是所有憲政國家的規則」主張其修法合理性,但其修法條文不只有出席門檻,還在第2項規定「前項參與評議之大法官人數不得低於10人。作成違憲之宣告時,同意違憲宣告之大法官人數不得低於9人」此條文設定兩個絕對多數,此狀況則是全世界獨有。
政治大學法學院副教授林佳和表示,民主最大的功能是解決衝突,衝突一定存在,而政治衝突應該要有解決機制,傳統的制衡是行政和立法,但在二戰後,在民主國家中,通常是由司法擔任行政與立法之外的中立仲裁者。而不管從什麼角度來看,都需要一個機關來確保憲法有效運作,在台灣是由憲法法庭擔任這個司法角色,如今台灣的憲法法庭因為憲法訴訟法修正而失靈,據有重大警示意義。
林佳和指出,「攻擊司法」並非台灣獨有的現象,台灣被視為第三波民主國家中民主相對鞏固的國家,很多第三波民主國家都已退回威權體制,包括匈牙利、波蘭、委內瑞拉、土耳其等,而退回威權的前兆是「毀壞司法」,實際作法包括試圖改變司法、讓司法體系沒有作用。
林佳和認為,憲法訴訟法修法不只是一次不聰明的修法,而是有意義的動作,癱瘓司法是癱瘓民主政府的第一步,回想蔡英文剛上任總統時,中共曾說要把台灣黎巴嫩化,可與台灣當前的狀況結合聯想、判斷。
責任編輯:葉紫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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