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10日 星期三

災戶踢爆 1到4樓 牆柱拆光是禍因

災戶踢爆 1到4樓 牆柱拆光是禍因

為台南震災祈福
【綜合報導】台南地檢署偵辦維冠金龍大樓遇強震倒塌案,查出業者鋼筋偷工減料,疑為倒塌原因;一名住戶昨爆料,A、B、C棟房東藍太太7年前為出租給燦坤賺錢,擅自打穿3棟1至4樓內部隔間牆和棟柱,也是倒塌原因。台南市土木技師公會理事長鄭明昌認為,光打通1樓所有牆柱就會讓結構受損,更何況是4層樓,若民眾爆料屬實,「應與大樓倒塌有一定關係!」承辦檢察官已掌握相關訊息,並聯繫拍攝者協助偵辦。
鄭秀玲是維冠大樓住戶,日前也曾受困在倒塌大樓內,消防分隊義消為了讓她脫困,大喊「踩我過去」,讓她十分感動而po網感謝,感動不少網友按讚。她昨在臉書貼文指「是天災還是人禍?為什麼團圓過年變成生死相離?」附上大樓內部隔間牆及棟柱被打通照片,質疑與大樓倒塌有關,立即引發網友大量轉貼分享,也有網友留言:「天啊∼原來這就是倒塌的原因之一啊∼」鄭女指房東藍太太非維冠住戶也未設籍,不知去向。
災戶爆料:「維冠A、B、C三棟的一至四樓牆柱(紅框處)都被打通。」翻攝Google Maps© 由 蘋果日報 提供 災戶爆料:「維冠A、B、C三棟的一至四樓牆柱(紅框處)都被打通。」翻攝Google Maps
向縣府陳情不了了之
鄭小姐昨接受《蘋果》電訪說,這幾天不斷有人討論大樓結構問題,她母親曾任大樓副主委,留有不少照片及資料可供佐證,「我只是要將事實呈現,請相關單位能重視此事!」曾任大樓副主委的鄭姓住戶母親指出,聽聞藍太太當年買下維冠A、B、C共3棟的1至4樓,大動作把原有隔間牆和棟柱打掉,變成每層百餘坪空間,出租給燦坤,改建時曾導致水管爆管,她曾向合併前的台南縣政府陳情,後來好像只被封其中一扇門就沒事,現已有十多名住戶願出面配合調查作證。
技師:顯然1樓較軟弱
土木技師鄭明昌指出,維冠倒塌破壞處從一樓開始,「顯然1樓較軟弱,是否就是因牆量太少等因素,而讓1樓變軟弱層?」現場工作人員蒐證,確實發現牆面疑違規打掉。鄭明昌說,開挖時會比照建築圖了解有無改變結構,「若確實沒經過評估和許可,擅自將結構部分變更和拆除,是違法行為!」將向檢察官報告,也盼有證據民眾能提供證據幫助釐清。一家3口都幸運逃出的張先生驚訝表示,已住維冠10年,「若這是大樓倒塌主因,那真的太糟糕了!」
燦坤:承租時就這樣
燦坤表示,自2004年承租該大樓1、2樓時,就是現在看到的原貌,完全沒動到結構體,不知房東打通隔間牆,公司也是受災戶,損失至少上千萬元。檢方說,林明輝等3人已羈押,檢方會持續與台南市政府、土木技師公會合作,在災區蒐證,蒐集更多不法證據。台南市工務局也第一時間派員找出維冠金龍大樓建照、設計圖,全力協助檢方偵辦。律師林慶雲說,住戶若擅自變更隔間結構,未向市府管轄單位申報,導致日後釀災,恐觸犯過失致死罪,重可判刑2年。
建物變更設計規定
申請程序:
.應備申請書並檢附結構計算書與建築物室內裝修圖說等文件
.經建管單位審查確認,未影響建築結構安全後發給使用執照罰則:未依申請程序,得依《建築法》開罰6∼30萬元罰鍰
刑責:若確認是造成建物倒塌致死原因,將觸犯過失致死罪,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2千元以下罰金
資料來源︰建築師朱文明、高雄市工務局建管處、律師林慶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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