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讓 689 丟光臉的五大醜態
這一次,馬英九讓 689 丟光臉的五大醜態。
這一次的馬王政爭,雖然實質上馬英九慘勝。成功搬離了王金平這塊立法院的大石頭 (當然,這場戲還沒結束,王豈有這麼容易就投降的) (說實話,不得不佩服王金平,把一場原本必敗的局,玩得如此漂亮)但是這次事件,對於馬的形象與聲望,無疑的是另一次重創。與之前其他事件不同的是,這次連許多堅定挺藍的朋友們都完全看不下去了。然而,馬的鬥爭手法,卻讓曾經支持過他的人,完完全全的臉上無光。小弟的岳父,深藍人,早上看完馬的第一場記者會後,破口大罵: 馬英九真是陰狠,之前真的完全看錯他了。這一次的馬總統鬥王院長事件中,馬英九因為以下的五大醜態,讓原本支持他的 689, 已經完全丟光臉,當初怎麼會支持這個候選人呢?
第一大醜態,就是對比林益世案賴素如案,那種自家人不辦,政敵就該死,非我人馬就該死的醜態。全民都看在眼裡,林益世拿了 8300 萬,賴素如雙子星弊案,都拿了錢,利用權勢圖利。但這兩位馬英九的愛將,馬英九的處理態度,大家都見識到了。這兩個案子,可都是檢察官起訴的案件,但你什麼時候看到馬英九出來開記者會痛心譴責呢? 對了,國民黨還有個法院認證關說的張通榮,怎麼沒看馬主席如此震怒?對比王金平的案子,王金平或許有關說,或許沒有,但特偵組沒有掌握任何的直接證據,也沒有起訴的案件,馬英九卻見獵心喜,連續出來開了這麼多個記者會,就是要打死王金平。套句馬英九自己說的話: 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你馬英九在林益世賴素如案的作法與王金平案的做法的差別,全國人民的眼睛也是雪亮的,馬英九那種自己人就護短,非自己人就給他死的醜態,大家看得清清楚楚。
第二大醜態,就是對比菲律賓漁船案與洪仲丘案,那種國家大事我不管,鬥爭權位我最愛的 權位比國家重要的醜態。菲律賓的廣大興漁船案,是一個國際外交與台灣漁民生存的重大案件。洪仲丘案,是一個國軍高層集體腐敗與保障役男人權的案件。這兩個 事件引起的民怨與社會情緒,以及實質上的重要度,都遠遠大過一個模糊無法定罪的王金平疑似關說案。但是在廣大興案,與洪仲丘案裡面,你有看到馬英九出來, 在三天內開了四個記者會嗎? 沒有,在這些案子裡,馬英九都躲起來,隱形了。但是一到權力鬥爭的王金平事件,馬英九就像吃了興奮劑一樣,三天內連開四場記者會。你以為這樣的態度差別,人民會沒有發覺嗎?作為曾經投過馬英九一票的人(2008),我為選出這樣的總統覺得丟臉無比。沒想到我們選出來的總統,真正關心的,只有自己的權位,對於真正的國家大事,卻裝死不理。
第三大醜態,就是把自己當法官,直接宣判王金平有罪的司法就是我家開的 醜態。特偵組能夠指控王金平的證據,也不過就是王柯兩人間的錄音,與王金平跟曾勇夫的通聯記錄而已。這樣程度的證據,根本沒有辦法推導到王金平一定有關說 的能力。特偵組自己也知道,所以根本不敢起訴,因為他們知道在法庭上他們必敗無疑。退一百萬步來說好了,就算特偵組有掌握更多的證據,也真的起訴了,王金 平到底有沒有罪,也該由承審法官來判定,不是嗎? 馬英九並非法官,憑什麼未審先判呢? 說出"這不算關說,那怎樣才算關說"這樣的話,不就是把自己當法官嗎?問題是,馬英九你的位置是總統跟黨主席,不是法官,你憑什麼宣判? 我說了算的這種態度,只有古代皇帝才能搞。請問馬總統,你要搞君權復辟嗎? 司法判決,怎麼會是你個人認定就能算了的?
第四大醜態,是對於特偵組違法亂紀的調查行為,硬掰合憲的,我的狗,我就要罩的醜態。 特偵組這次至少犯了三個大錯,第一是違法監聽,用A案的監聽票來聽B案, 而且似乎是違法長期監聽。第二是洩密,把監聽內容違法洩密給總統與在記者會公布。第三是濫權,特偵組就算要辦法務部長與立法院長,也不該直接跟總統報告, 特偵組並非隸屬總統的,相反的,特偵組本來應該是要查總統的不法亂紀的事才對。在黃世銘的領導之下,特偵組已經變成違法亂紀的東廠了。然而,即使在外界質 疑特偵組的聲浪如此之高,王金平也明確指出特偵組違法亂紀的點的時候,馬英九的選擇居然是強辯,檢察總長居然說出只有非法監聽的資料才有洩密問題,合法監 聽沒有(明顯違反法條的鬼扯),馬英九居然還挺這種亂七八糟的說法,這真的是哈佛法律系的水準嗎? 還是因為特偵組是我派出來咬人的狗,所以我說什麼都要挺?能夠為了挺特偵組,說出全台灣法律界都當成大笑話的說詞,這就是我們的總統嗎?
第五大醜態,是為了鬥爭無所不用其極, 撕下溫良恭儉讓面具的陰險狠毒鬥爭醜態。在這一次鬥爭中,馬英九苦心營造多年的溫良恭儉讓形象,已經完全破產。除了我岳父之外,我還聽到幾個之前都算是馬 迷的婆婆媽媽說,沒想到馬英九這麼狠毒,挑人家嫁女兒的時候下手。在這一次鬥王事件之中,馬英九完全展現他的陰狠之處,包括了明明一周前就拿到資料,但卻 挑王金平剛上飛機出國的時候發動攻勢,而且人家是去嫁女兒,毀了一個女人一輩子最重要的婚禮。還有幾次馬英九親自出來開記者會時的面目猙獰,氣急敗壞,這 些看在台灣人民的眼裡,就只有醜惡兩個字可以形容。很多之前很愛馬人,大概都沒想過一輩子會看到馬的如此醜態吧。在這次事件後,馬英九迷之前勉強還能夠說 "馬是個好人,只是無能" 中的那個好人的部分,已經完全破功了,現在的馬英九,只是個治國無能鬥爭最行的小人而已。從此之後,不會再有任何人說馬英九是個無能的好人了,即使是死忠的馬迷,都不得不承認你們的馬總統是個無能的小人這個事實。
---到底是為了什麼,會讓馬英九寧可展露這五大醜態,也要除王,是為了服貿,還是為了更卑鄙的陰謀呢?這我不知道。或許上帝要毀滅一個人之前,會先讓他瘋狂吧…但是在這邊奉勸馬先生一句,不要以為當年倒扁的紅衫軍,不會變成日後倒馬的紅衫軍。洪仲丘案 25 萬人上凱道覺得很多嗎? 那接下來看到 50 萬人包圍總統府反馬遊行的日子,我想也不會太遠了。另外勸告泛藍的其他政治人物與選民,你們真的要讓馬英九一個人,毀國毀黨嗎? 回家想清楚,未來在行動上做出抉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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