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22日 星期三

營業祕密法 不溯及既往

營業祕密法 不溯及既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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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智慧局長王美花昨(21)日表示,營業祕密法是在今年初獲立法院三讀通過,台積電前研發部資深處長梁孟松遭台積電控告洩漏營業秘密,是該法修訂前的行為,基於不溯及既往原則,該案不能適用新法,須依修正前的法來判決。營業祕密法修正案明訂,竊取營業祕密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境外使用加重處罰,最高處10年有期徒刑,並明訂「窩裡反」條款。
預期這項法令可嚇阻國內科技業員工因被挖角頻仍,而將公司營業祕密帶到海外的情事。

台積告梁孟松洩營業秘密 近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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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積電前研發部資深處長梁孟松離職後轉戰南韓三星,遭台積電控告洩漏營業秘密,昨(21)日本案辯論終結,近期將宣判。

台積電委任律師陳玲玉說:「期待歷史性的判決」。
台積電前研發資深處長梁孟松2009年被三星挖角擔任晶圓代工研發首席,他的跳槽,讓兩大晶圓代工廠先進製程爭進入火拚最高潮。

梁孟松是研發資深副總蔣尚義一手栽培的大將,台積電將三星視為可敬的競爭對手,主動對梁孟松提出告訴,是台積電對三星的示威。

台積電近幾年大幅提高資本支出,今年上看100億美元,就是要讓先進製程產能超越競爭對手,特別是三星、英特爾。梁孟松案並非台積電因洩漏營業秘密,和前員工對簿公堂的首例。

據了解,2002年台積電曾檢舉離職的劉姓資深專案經理,將12吋晶圓製程建廠資訊,洩漏給將大陸中芯國際,之後更大動作跨海於美國提告,最後中芯以賠款、授股和解收場。台積電是否循此例,再對三星掀法律戰值得關注。

2013/05/22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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