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4日 星期日

NCC澄清:補換SIM卡免報案

 

NCC澄清:補換SIM卡免報案

台中市警察局破獲假交友投資詐欺機房案,查扣電腦設備、WIFI分享器、SIM卡及黑莓卡等贓證物。資料照。(中央社)
 
 
 

【大紀元2026年01月02日訊】(大紀元記者莊璦筠、林丞奕台灣台北報導)針對近日媒體報導及立委質疑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實施打詐新規,導致民眾遺失SIM卡或更換門號必須先向警察局報案取得證明始可辦理一事,NCC於2日發布聲明澄清,相關內容屬資訊誤解。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資料照。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資料照。(宋碧龍/大紀元)

 

NCC強調,新規旨在強化電信事業的KYC(認識你的客戶)責任,並未強制要求民眾僅能以報案證明作為換補卡的唯一依據。

 

防範頻繁換卡成詐騙破口

 

NCC說明,根據內政部警政署114年上半年的統計數據,詐騙集團常利用頻繁更換門號或SIM卡的方式進行詐騙。為了防堵此一技術漏洞,NCC於114年9月26日修正並公布「電信事業提供電信服務風險管理機制指引」(簡稱KYC指引)。

 

刑事局電信偵查大隊日前破獲DMT話務機房,查扣DMT設備、卡池設備、手機、門號SIM卡等贓證物。資料照。
刑事局電信偵查大隊日前破獲DMT話務機房,查扣DMT設備、卡池設備、手機、門號SIM卡等贓證物。資料照。(中央社)

 

該指引的核心要求是,當用戶申請更換或補發SIM卡時,電信業者應請用戶說明原因、提供證明資料,並參採用戶日常的申換紀錄進行綜合風險評估。此舉是為了確保電信號碼不被非法挪用,進而保障消費者權益並打擊詐騙危害。

 

切結書及生物特徵亦可採納

 

針對「換補卡須報案」的說法,NCC主任秘書黃文哲進一步澄清,指引中提到的證明文件具有高度彈性,並非專指警察機關核發的遺失證明。他舉例,若民眾因火災需補辦,會有相關紀錄可循;但若如掉落水溝等難以舉證的情況,民眾可提供口頭說明,並透過留下切結書或生物特徵等方式辦理。

 

黃文哲強調,更換與補發SIM卡是民眾的基本權利,政府要求的是電信業者須強化對「異常頻繁換卡」等高風險狀況的警覺。「如果一個人頻繁換卡、補卡,這時就算有報案證明,都要非常警覺」。

 

黃文哲表示,電信業者擁有審核權責,應綜合判斷各項資料,而非僅要求提供報案單,絕無將打詐責任轉嫁民眾之意。

 

立委:新規變相擾民

 

對於立委葛如鈞、黃建豪等指出指引修正讓更換SIM卡等日常需求變得困難重重,變相擾民,立委許智傑則呼籲國人體諒防詐程序的必要性。NCC回應表示,已於2日邀集各大電信業者進行溝通。

 

NCC在會議中再次澄清指引政策的正確執行方式,並呼籲電信業者在執行實務時,應兼顧民眾的日常需求與作業便利性,根據實際情況滾動式調整審核流程,避免讓防詐措施變相成為一般大眾的負擔。至於eSIM部分,因其屬於一次性SIM卡,並無換發或補發的情形,不受此限。◇

 

責任編輯:林勤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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