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脈兌現的學問
我們在社會關係很單薄的時候需要建立人脈,當我們有了一些人脈的時候是不是可以隨時支用呢?你認識王石,是不是就可以隨時請他出席活動,或者是不是可以要求他為你買的万科的房子打折呢?你的父母是領導,你是不是就可以讓他們的下屬為你做任何事情?
總體來說,我是個建立人脈遠遠多過支用人脈的人,因此我很多認識的朋友經常跟我說,有事情吱一聲。但我基本上相信做事情要靠自己的努力,能不找人就盡量不找人。原則上,我找人的事情就是這樣四種:
一是到一個地方人生地不熟的,找人一起吃個飯熟悉下情況;
二是受人之託一起約個朋友吃個飯,這個託也必須是非常要好的朋友或者老同學之類的人;
三是業務經營或者項目工作中遇到有人找碴,不找個朋友會受很大的委屈,也正好有朋友是比較熟的,可以打個招呼;
四是親友有必須找專家治療的毛病。
以下幾種情況很多人通常找人,而我不會去做的:一是託人進學校或者找工作,尤其是孩子看不出啥能耐就是憑點關係楞找關係;二是託人拿項目或者找業務;三是為了得到社會名位而去請託朋友打招呼;四是為親友違法犯罪的事情去請託放水。人要啥情況下都去用人脈,那麼就讓自己的朋友承擔沉重的負擔,因此人需要有一些原則,作為自己使用人脈的約束與規矩。
當然用人脈,當用還是得用。有人甚至說,人脈好像雨水,不用也就過去了。以下一些使用人脈的規則供大家參考:
一是使用人脈應該注意適當回報,有些人從不幫人,要人幫助的時候就挺讓人尷尬的,人情講究來往,不能一味索取,也不能過度不平衡地使用人脈;
二是使用人脈的時候要注意留下一定的空間,因為即使是朋友,也沒有幫助你的絕對義務,因此我們讓別人在方便或者不很麻煩的情況下幫助我們,這是個禮儀,也是個合理得到幫助的訣竅;
三是要注意平時沒有利害關係時候的交往與助人,因為這樣的緣故我們就有了在必要的時候支取人脈的自然條件,甚至有些事情人家要爭著幫你點忙,所謂有者不難,難者沒有的道理就在這裡;
四是使用人脈要懷著感恩的心情,即使以前你幫過別人,也永遠要用感謝的心去對待你的人脈;
五是體諒朋友的難處,如果一時半會兒朋友幫你不上,也要安然對待,還要感謝別人,因為如此以往,別人才覺得自己特別應該以後幫你一回,累積得到幫助的態勢。
來源: 商業評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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