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1日 星期三

幸福“慢”中求

幸福“慢”中求     

  
幸福是一個具有普遍意義的文化論題,是人們從古至今的願望和追求。
 
什麼是幸福?怎樣才算幸福?這個在田園農耕時代似乎很易尋得的答案,在當代繁複的經濟、社會和文化背景下,卻顯得日益模糊和多元。從文化批判的角度看,幸福不是迷亂狂躁的念想,不是一蹴而就的妄動,不是紙醉金迷的生活,而應是生活提升的尺規,是心靈飛躍的水準,是時代發展的節點。
 
在一定程度上,幸福是一種“慢文化”——從內涵上看,幸福離不開心境的寧靜、寬和、優遊從容;從過程來看,幸福不是唾手可得、心想事成的,不是天上掉下的餡餅,它離不開篳路藍縷、胼手胝足的奮鬥與實幹,實現它需要時間,而且可能是很長時間。而在這個看似漫長的過程中,善於體味的人或許會發現,幸福已經滲透在了為之奮鬥的每個環節,有時甚至無關結果。
  
慢 根植于和諧豐富的生活
 
 “世界,你一片昏暗,而生活本身就是閃電。”墨西哥詩人帕斯曾這樣寫道。人類充滿信心和想像力的生活,以及生命精神閃電般的照耀,擊退了籠罩大地的黑暗,使世界從混沌和貧乏中逐漸呈現出來,變得富有價值、值得熱愛。我國詩人何其芳則生動地把生活比喻為“廣闊的海洋”,可見,生活的範疇極其廣大,生活中人類需要面對的有自然萬物,有同類,也有自我。只有人與自然和諧相處,建構起人與人之間良好的社會關係,不斷解決面臨的問題,才能一步步走向富裕、文明和幸福。
 
英國思想家羅素歷來稱道中國人“生命、自由加幸福”的生活追求。上世紀20年代,他到四川考察,當時正值夏天,天氣非常悶熱,他坐著一頂竹轎上峨眉山。山路陡峭險峻,幾位轎夫累得大汗淋漓。羅素想,他們一定痛恨坐轎的人,或者怨恨自己抬轎的命運。到了山腰的一個小平臺,羅素下了竹轎,看到轎夫們坐在一起,拿出煙斗,有說有笑,沒有怪怨天氣和坐轎人,也沒有顯出絲毫抱怨自己命運悲苦的意思。
 
他們饒有趣味地講自己家鄉的笑話,還出了一道智力題:“你能用11畫寫出兩個中國人的名字嗎?”羅素承認不能。轎夫們笑呵呵地說出答案:“王一、王二。”他們高興地交談著,羅素陡然心生自責——憑什麼認為他們不幸福?後來,羅素在他的著作中講到了這個故事,並由此得出了一個著名觀點:用自以為是的眼光看待別人的幸福是錯誤的。坐轎子的人未必是幸福的,抬轎子的人未必不幸福。汗水中的幸福是珍貴的,唯有積極主動地投入生活,讓自己的生活豐富多彩、充實飽滿,才能真正贏得幸福。
 
由此可見,生活是幸福的憑藉與基礎。離開了現實生活,幸福就是虛無的空想。亞里斯多德指出:“幸福是人類存在的唯一目標和目的。”“幸福是合乎德行的現實活動。”生活實踐把人們享有的物質幸福和精神幸福結合起來,並且要“合規律”“合目的”地發展,與自然、與社會和他人要和諧相處,又能達到自我身心的和諧。《說文解字》雲:“幸,吉而免凶也。福,佑也。”人在生存中能逢凶化吉,並遇上好年景,風調雨順,五穀豐登,就是幸福。而現代隨著生活條件和生活環境的改善,要充分發揮人的主體創造性,不斷豐富生活的內涵,達到更加美滿的幸福層次和境界。 
 
慢 滋長在快樂自由的心靈
 
哲學家約瑟夫·紐頓說:“幸福來自我們內心,而不是外界。”幸福的實踐過程是主體客觀化和客觀主體化的雙向運動,是快樂、自由而積極的情感反映。羅斯福也說:“幸福不在於擁有金錢,而在於獲得成功時的喜悅以及產生創造力的激情。”人們以佔有物的方式獲得滿足感、愉悅感,這還只是外在客體性的幸福;進而,人們主體的本質力量生成並實現,全面地、創造性地建構或者維護了美滿生活,這才是真正意義上的幸福。
 
快樂是幸福的基本表徵。人們需求幸福,就是希望在生活中有快樂的情緒、心理,鍛造出陽光而快意的人生觀和精神狀態。孔子在《論語》中說:“學而時習之,不亦說乎?有朋自遠方來,不亦樂乎?人不知而不慍,不亦君子乎?”學知識,習道理,並且學以致用,提升了素質,增加了智慧和能力,造就對社會有用的人才,這不是人生最大的快樂嗎?呼喚朋友,就是倡揚“仁者,愛人”精神。這是個人的也是大眾的情感。在愛和被愛中感受到的快樂,是根本的快樂。而後是理解、寬容的待人態度,是君子應有的人格修養與文化風範,此為快樂不可缺失的條件,是幸福的保證。
 
馬克思認為,人類自由“是全部精神存在的類的本質”,人的本質特徵是“自由的自覺的活動”。社會是由許多個體組成的,每一個體自覺地創造生活和歷史,開拓包括自己在內的眾人的幸福。有則寓言,說鬼魂和天使都圍著大桌子吃飯,他們手裡都拿著長長的筷子,鬼魂只想夾到食物喂到自己嘴裡,結果誰都無法吃到東西。天使把夾到的食物送到對方嘴裡,於是都吃飽了。這就是天堂和地獄的分野,也是不幸和幸福的差別。這個寓言告訴我們:存利人之心,往往能達到自己與他人“雙贏”的效果。另一方面,實現從物質富有到精神富有,人的心靈高度自由、自覺了,生存狀態就會發生質的飛躍,對幸福的追求就會真正落地。
 
慢 伴隨著美好熾熱的夢想
 
羅素指出:“一個幸福的人,以客觀的態度安身立命,他具有自由的愛和廣泛的興趣,憑著這些愛和興趣,同時憑著它們使他成為他人愛和感興趣的對象,他獲得了幸福。”幸福對個體來說,首先是吃穿豐足,身體健康,靈魂安寧;其次是道德上完善、精神上豐富,讓生命處於良好狀態。所以,幸福不僅是當下的“好日子”,而且在於追求美好的夢想。
 
幸福的夢想,就是人實現自己生存選擇的最大可能性。人們要擺脫人與自然關係上的被動性,克服現實社會的壓抑和束縛,擺脫生活中物質資料的匱乏狀態,超越生活貧窮的困境,在滿足人的需求中提升幸福的價值意義。美國心理學家馬斯洛把人的需求分為五個層次,首先是生存需求層次,安全需求層次,這是人生活的基礎,最必要的需求,人的溫飽問題沒有解決,處於危難恐懼之中,談何幸福。再向上是歸屬需求層次,尊重需求層次,就是人的社會生存,隸屬于“家齊國治天下平”的生活環境,要求樹立人的尊嚴,有自主、自立的位置,幸福才有了落腳的“靠山”。最高的需求是自我發展,主體性真正實現,充分發揮自我潛力,使意志、能力、創造性全面實現。
 
追逐幸福的夢想,旨在促使人們的生活向著完善、完美的方向發展。恩格斯曾說,歷史是無數個力的平行四邊形的合力推動向前的。這個合力可以理解成主客觀合力、物質精神合力、個體社會合力以及正價值負價值對立統一合力。當今的社會格局中,應當特別注重幸福的正負價值問題,譬如,“發財夢”是謀劃幸福的表現,但發財要取之有道,走正道,堅持正義,否則就會陷入旁門歪路,導致邪惡。今天,毒奶粉、地溝油等為牟取暴利而直接坑害他人的案件,不斷發生。特別是盲目追求經濟效益,造成資源短缺、土壤空氣污染,人們的生存面臨極大困境。這些問題足以令人警醒。追求幸福、實現夢想並非只是個人的事,如果為了一己私利而損害他人權益,乃至禍國殃民,這種“幸福”就會變得令人不齒,擁有了這種“幸福”的人也絕不會感到幸福。
 
追逐幸福,需要我們用自己的雙手托起幸福,需要我們以不斷創造的智慧和力量,架起通往未來金色生活的橋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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