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10日 星期六

什麼是十誡?

什麼是十誡?



十誡紀錄在聖經出埃及記 20 : 1-17 和申命記 5 : 6-21 ,如下文:

( 1 )「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這條誡命反對敬拜除了真神以外的其他神。 所有其他的神都是假神。

( 2 )「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作什麼形像彷彿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侍奉它,因為我耶和華你的神,是忌邪的神。恨我的,我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愛我、守我誡命的,我必向他們發慈愛,直到千代。」這條誡命反對製造偶像,用偶像代替神。 我們製造不出任何能精確描繪神的像。 造偶像代表神就是敬拜假神。

( 3 )「不可妄稱耶和華你神的名;因為妄稱耶和華名的,耶和華必不以他為無罪。」這是一條反對妄用主名的誡命。 我們不要輕慢神的名。 我們提到神時要充滿尊敬和榮耀來表示我們對神的敬畏。

( 4 )「當記念安息日,守為聖日。六日要勞碌作你一切的工,但第七日是向耶和華你神當守的安息日。這一日你和你的兒女、僕婢、牲畜,並你城裡寄居的客旅,無論何工都不可作,因為六日之內,耶和華造天、地、海和其中的萬物,第七日便安息,所以耶和華賜福與安息日,定為聖日。」這條誡命是要守安息日(星期六,一周的最後一天),作為獻給主的日。

( 5 )「當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這條誡命是孝順和尊敬父母。

( 6 )「不可殺人。」這條誡命反對預謀殺害他人。

( 7 )「不可姦淫。」這條誡命反對與除配偶之外的人發生性關係。

( 8 )「不可偷盜。」這條誡命反對未徵得別人的許可不能拿走任何不屬於我們的東西。

( 9 )「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這條誡命反對為別人做不真實的見證。 實質上是一條反對撒謊的誡命。

( 10 )「不可貪戀人的房屋;也不可貪戀人的妻子、僕婢、牛驢,並他一切所有的。」這條誡命反對要求得到不屬於你的東西。 貪婪可導致上面誡命所說的:謀殺、姦淫、和偷竊。 如果做某件事是錯的,那麼有做那件事的慾望也是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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