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受害人自擔損失? 中共新規疑推責
2016年投資者抗議e租寶詐騙錢財。 (GREG BAKER/AFP/Getty Images)
【大紀元2021年02月18日訊】(大紀元記者張玉潔綜合報導)最近,大陸P2P網貸業務再引發輿論關注,焦點集中在清退環節,即投資者能否追回損失等。而中共不久前剛發布新規,其中直接稱「參與非法集資者自行承擔損失」,並直接要求地方政府維穩。
大陸澎湃新聞網2月17日引述中央財經大學法學院教授黃震的話說:「P2P網貸業務的確已經停止了,存量清退的債務依然還是巨額的。」
就在P2P幾乎被「清零」的2020年12月下旬,中共推出《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條例》,將於2021年5月1日開始實施。該條例大篇幅涉及「處置」和「法律責任」,其中包括明確責任人、要求參與非法集資者自行承擔損失、地方政府「維穩」等。
「爆雷」損失自負? 中共宣稱「維穩」
近日輿論焦點一方面集中在血本無歸的投資者,另一方面集中在曾經在P2P等借貸平台工作的員工。
中共上述條例的第二十五條中稱,「因參與非法集資受到的損失,由集資參與人自行承擔。」
第二十六條的清退資金來源中,其中一個來源是「非法集資人及其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相關人員從非法集資中獲得的經濟利益。」
第二十九條稱,「處置非法集資過程中,有關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採取有效措施維護社會穩定。」
根據不完全統計,僅在P2P網貸平台這一方面,就有數億人成為「爆雷」的受害者。中共出台上述條例的一個月前,有受害者在微博直言「我們P2P受害人,不是自討罪受,我們是被官方忽悠了,是被媒體誤導了!是被社會大眾誤會了!」
大陸P2P大規模爆雷潮開始於2014年,當時集中出現老闆跑路、平台倒閉,而中共央視在2013年至2016年一直密集正面宣傳互聯網金融,中共新華網2014年初還曾宣傳「新型互聯網借貸模式服務於應急援救產業」等。
微博網友說:「還有人記得曾經那些鋪天蓋地的宣傳嗎?從CCTV到地方電視台,從網絡媒體到各家媒體報社,從大街小巷的廣告到漫天飛舞的宣傳!」「如今,我們所遭遇的種種,和之前的官方的各種『文件』和宣傳,早已被藏匿起來了!」
另外,曾在P2P工作的工作人員「人心惶惶」。大陸媒體從2019年至今,時常出現有關「P2P員工退繳工資獎金」的話題。
2月13日更有大陸媒體引述律師的話稱:「公司裡面負責維護系統、開發軟件的程序員,如果所開發的軟件具備吸收公眾存款的功能,例如開發公司管理資金池的軟件、協助處理發放虛假標的數據,對集資活動提供了幫助,這種情況下,即使是最基層的員工,也要承擔刑事責任。」
一位曾於2015年至2019年在P2P工作的普通員工表示,自己從傳統保險機構跳槽到P2P,「現在想想,我當時不是『跳槽』,是『跳坑』!」
中共《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條例》中列出的可能涉嫌非法集資的「吸收資金」行為,幾乎涉及商業活動的方方面面。
資深媒體人、時政評論員李林一對大紀元記者表示,中共最終目的是防止群體事件,官商結合圈錢會影響穩定;另一方面是,中共不願看到各種方式集資,資金可能會大量外流。
責任編輯:李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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