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賄逾11億 華融國際前總經理白天輝被判死刑
5月28日,中國華融國際控股有限公司前總經理白天輝被判死刑。(大紀元合成)
【大紀元2024年05月28日訊】(大紀元記者夏松報導)時隔5年,白天輝案一審結果出爐。5月28日,天津市第二中級法院一審公開宣判,中國華融國際控股有限公司(下稱「華融國際」)前總經理白天輝受賄超過11億元(人民幣,下同),被判死刑。這是繼前華融資產管理公司董事長賴小民後,再有華融集團的高管被判死刑。
天津二中院稱,2014年至2018年,白天輝利用擔任華融(香港)國際控股有限公司業務拓展三部負責人、總經理、投資銀行部董事總經理,中國華融國際控股有限公司資本運營總監、總經理助理、董事、副總經理、總經理職務上的便利,為相關單位在項目收購、企業融資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11.08億餘元。
2019年1月,白天輝被天津檢察機關逮捕,同時被逮捕的還有華融置業有限責任公司前董事長汪平華、華融國際前副總經理郭金童、華融貴陽置業有限責任公司前副總經理趙子春等。
財新網此前報導,汪平華、白天輝、郭金童等人是在2018年6月初先後被查的。三人均與華融在香港資本市場的交易和利益輸送有關。
華融國際在香港迷戀炒仙股(股價低於0.1港元),其中多個殼公司又與「明天系」有諸多交集。白天輝是華融國際在香港進行此類「資本運作」的主要操盤手。
白天輝案與賴小民案息息相關。2021年1月,天津二中院公開宣判賴小民受賄、貪污、重婚一案,賴小民被以受賄罪(17.88億元)判處死刑、以貪污罪判處11年、以重婚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決定執行死刑,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2021年1月29日上午,天津二中院對賴小民執行了死刑。
白天輝曾在紀錄片《國家監察》中出鏡稱,「有很多項目都是賴小民直接交代的,都是他的朋友的,有些時候為了完成領導交代的任務,把一些從市場角度考察的很多因素和點,要麼是忽略了,要麼是給美化了。」
責任編輯:李仁和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