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圖:港警改傳媒代表定義 八傳媒工會抗議
2020年9月24日,香港,新聞業界在灣仔召開「記者捍衛真相 不容政府篩選」記者會,反對警方修改《警察通例》中「傳媒代表」的定義。(宋碧龍/大紀元)
【大紀元2020年09月25日訊】(大紀元記者林紫蓉報導)9月24日,香港記者協會等八個傳媒工會組織召開記者會,抗議警方9月22日起修改《警察通例》中的「傳媒代表」定義,媒體的定義縮小為香港政府新聞處登記的當地媒體及外國知名媒體。八個傳媒工會抗議香港警方此舉是限縮了媒體的新聞自由和採訪權,要求警方立即取消「傳媒代表」的修訂。
香港警方修改傳媒定義後,遭到不少質疑聲浪,警方後續稱此舉是為了配合傳媒採訪工作,但八傳媒工會認為警方此回應是混淆視聽。「傳媒代表」定義遭到限縮之後,香港記者協會、攝影記者協會會員、自由記者、新聞系學生等採訪資格皆遭到剝奪。
香港記者協會主席楊健興在記者會上表示,警方將記者驅趕後,可能提升了他們的行動效率,但卻可能會將記者隔離或請記者離開的行為合理化。他認為警方修改傳媒定義,其實就是要限制記者採訪權,把記者當作敵人。香港壹傳媒工會理事長潘柏林表示,警方經常限制記者採訪範圍,往往限制的地點距離事發現場很遠,記者會上他拿出相關圖片說明。
楊健興要求香港警方立即取消修訂「傳媒代表」定義,他表示否則不排除會採取法律途徑處理,並要求停止劃分採訪區及封鎖區,希望警方能尊重新聞自由及採訪權。
責任編輯:葉紫微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