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27日 星期六

陸男星李宏毅被發限制消費令 超長合約引關注

 

陸男星李宏毅被發限制消費令 超長合約引關注

【大紀元2025年12月28日訊】(大紀元記者佟亦加報導)憑主演劇集《少年歌行》中的「蕭瑟」一角爆紅的大陸男星李宏毅,因未成年時透過監護人與「芒果娛樂」簽署的一份長達8年的合約並因此引發的違約糾紛,日前遭法院簽發「限制消費令」,執行金額高達1,118萬元(人民幣,下同),引發外界廣泛關注。

 

12月25日,網上流傳一張北京市朝陽區法院向李宏毅簽發「限制消費令」,申請人為湖南芒果娛樂有限公司。企查查APP顯示,該起案件案由為合同糾紛,李宏毅因此案被執行約1,118萬元。

 

「限制消費令」顯示,李宏毅被限制實施多項非生活與工作必需的高消費行為,具體包括禁搭飛機、列車軟臥與輪船二等以上艙位,也不得乘坐G字頭列車全部座位。此外,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及高爾夫球場的消費也受限,並被禁止購買不動產、租賃高檔辦公室,甚至連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購買高額保險理財產品等行為均在禁止之列。

 

李宏毅工作室發文回應稱,李宏毅與「芒果娛樂」之間的解除經紀合同糾紛,經法院審判已判決雙方解除經紀合同,並互相均應承擔違約責金額後,由李宏毅再支付給芒果娛樂1,308萬元。本來判決後,李宏毅已支付了部分款項,但因總金額較高,李宏毅無法籌措到足額款項,所以需要逐步分期支付。在此期間,「芒果公司」提起強制執行,法院對李宏毅採取了限制高消費措施。

 

12月25日晚,李宏毅在個人微博說明事件:「我多年來一直嚴格履行約定內容,尚未處理完畢的事項,我也正與相關方積極推進解決。」

 

據陸媒先前報導,今年27歲的李宏毅,15歲時因參與真人秀《變形計》嶄露頭角,由監護人代為與「芒果娛樂」簽下8年的演藝合約,約定公司提供10萬以上的培養資金,若違約將按剩餘年限每年賠償100萬元。2017年,雙方因資源分配、報酬結算產生矛盾,後續還遭公司雪藏,最終他提出解約,引發訴訟,法院2019年判決他繼續履約並賠償200萬元。

 

根據李宏毅在微博的說明,他與「芒果娛樂」的合約已於2022年到期,但2023年遭「芒果娛樂」追加賠償金。對方主張他此前拍戲屬於「私自接活」,相關收入應全額上繳。

 

受該事件影響,李宏毅原定於12月27日在天津舉辦的波司登品牌活動,26日被品牌方以「安排調整」為由宣布延期,隨後李宏毅於當晚開啟直播,向粉絲說明情況。

 

李宏毅工作室表示,限制高消費措施僅僅是因為李宏毅目前經濟能力不足,沒有能力立即履行全部判決款項。此事件不屬於違法犯罪行為,也不屬於違背公序良俗的行為,不會影響李宏毅與任何合作方的合作。

 

事實上,李宏毅與經紀公司因解約糾紛被限制高消費並非個例。譬如,前SNH48人氣成員黃婷婷2023年因解約糾紛被判賠給「絲芭傳媒」350萬元,並被限制消費和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SNH48前隊長馮薪朵也曾因欠「絲芭傳媒」120萬元違約金被限制消費。

 

大陸娛樂圈近年因超長合約引發的糾紛層出不窮。譬如最近人氣女星趙露絲、鞠婧禕分別與「銀河酷娛」、「絲芭傳媒」的解約風波震驚娛樂圈。作為人藝人的一方,均是指控遭公司長期壓榨。

 

27歲的的趙露思前不久曾控訴,「銀河酷娛」​將她視為「搖錢樹」卻拒絕提供基本的職業保障。更驚人的是合同細節:長達15年的綁定、70%超高抽成、4億元天價違約金,連去年底一次生病暫時停工都要被倒扣205萬元。

 

曾以女團「SNH48」成員身分出道的鞠婧禕,近年單飛後星途相當順遂,陸續接演《芸汐傳》《新白娘子傳奇》等熱播劇。不過,她在10年合約到期之後,與前東家「絲芭傳媒」陷入合約糾紛。這場始於2024年的合約糾紛,核心竟圍繞一份神祕「補充協議」的真偽展開,雙方各執一詞,對簿公堂。

 

2024年6月,鞠婧禕方率先宣布,她與「絲芭傳媒」2013年簽署的《SNH48專屬藝人合約》10年合約已經到期,並明確表示不再續約,且從未簽署過任何延長合約期限的補充協議。

 

「絲芭傳媒」則發表聲明稱,鞠婧禕在合約未到期的情況下,未經公司許可私自承接商務活動,已構成嚴重違約,並已對其提起訴訟。「絲芭傳媒」還堅稱,雙方的合約及一份簽署於2018年9月10日的補充協議均未到期,「絲芭傳媒」仍是其獨家經紀公司。雙方各執一詞,事件陷入「羅生門」。

 

大陸知名主持人何炅曾在綜藝節目《令人心動的offer》中講述,他當年觀察了新人進律師事務所實習的過程,詳細了解到藝人解約糾紛的一個案子。他在聽完案件的基本介紹後,一臉唏噓地說,「自己年輕時的簽約條件和如今相差很大,當時5年都已經很誇張,如今基本上10年起跳,更令人匪夷所思。」

 

何炅特別提到製作選秀節目時,有的公司一股腦兒簽100個小男孩或小女孩,但主要是為了捧紅一位能夠被大眾熟知的明星,為公司提高知名度和盈利。

 

「只要能捧紅一個,那這100個就不白簽,剩下的99個無法成名的藝人,相當於被公司拋棄」,何炅一針見血地說:「這99個無法成名的藝人只能慢慢耗,而耗到要離開公司獨自發展時,就必須向公司支付一筆違約金,金額至少是50萬。他直指:「經紀公司最後賺的就是解約金。」

 

李宏毅此次限高令的關鍵起因,也是他與前經紀公司「芒果娛樂」8年的合約。大陸娛樂圈的這種長合約,被網友吐槽為「賣身契」。

 

責任編輯:楊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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