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0年10月16日訊】中共國有儲備糧庫「碩鼠」腐敗案頻發,大陸糧食安全問題備受關注。10月16日,中共《紀檢監察報》刊發長文,列舉近年來大陸糧食領域的多個腐敗案件,稱國有糧庫的腐敗問題危害糧食安全。
文章稱,大型糧倉往往地處遠離鬧市的空曠區域,加上監管死角,使一些監守自盜的「內鬼」有恃無恐,套取國有資金。虛開結算憑證、虛增重量、虛構交易等是他們斂財的手段。
2019年8月,陝西省糧食局原局長吳新成被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3年。此前他曾接受請託,照顧給予華縣中心糧食儲備庫4500萬斤儲糧指標;湖北省糧油集團有限公司原董事長周鈞平、原副總經理劉良詠無視資金風險,致使國家利益損失8.5億餘元(人民幣,下同),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及3年6個月。
安徽省明光市的明光桂花收儲庫隸屬於中儲糧安慶直屬庫。2014年8月至2017年12月,明光桂花收儲庫原負責人兼檢斤員陳為國利用職務之便,夥同他人通過虛開結算憑證、虛增糧食重量等手段,騙取國家糧食收購資金131.4萬餘元,其中陳為國得款47.4萬餘元。
2015年11月下旬,糧商紀某向陳為國提議在其送糧時虛增糧食重量,並許諾將騙取的國家糧食收購資金付給陳為國。陳為國在紀某的27車次糧食上動了手腳,每車虛增3至9噸不等,扣除水雜,虛增糧食結算重量共計107.646噸,騙取國家糧食收購資金共計29.7萬餘元,陳為國得款24.4萬元。
同期,陳為國如法炮製,在趙某銷售7車次糧食時,每車按毛重4噸虛增,扣除水雜後,虛增的糧食結算重量為26.144噸,騙取國家糧食收購資金7.2萬餘元,這筆錢全部進了陳為國腰包。
不僅虛增重量,陳為國還虛構起了交易,以單位需要解決工作費用為由,找人提供了幾份身分證及銀行卡的複印件,並虛開4份共計39.25噸糧食收購結算憑證,這10.8萬餘元後來全部進了他的個人帳戶。
順利得手後,陳為國又與倉庫所有者明光市桂花麵粉有限公司法人楊某、收購保管員劉某合謀,按糧食收購總量的3%虛開糧食結算憑證。陳為國虛開了10份共計303.184噸糧食收購結算憑證,騙取國家糧食收購資金共計83.6萬餘元。
2020年6月29日,陳為國因犯貪污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
文章指,國有糧庫的貪腐的典型三招是,以舊當新、空進空出、虛報損耗。
2014年至2018年,四川省青神縣國糧管理有限公司原總經理陶永鴻指使時任財務科長郭秀群在稻穀輪換業務過程中,利用職務之便,採用截留、騙取等方式套取88萬餘元,並列為公司帳外資金予以保管。其間,二人共同侵吞公司帳外資金33萬元,陶永鴻個人單獨侵吞公司帳外資金10.34萬元。
2016年底,陶永鴻等人將1047噸市級儲備糧挪到另一處糧庫「以舊當新」。陶永鴻等人把過去的售糧農民名單重抄一遍,虛構一些不存在的人,偽造會計憑證。2017年11月,這批儲備糧按要求應進行輪換,陶永鴻安排郭秀群製作了一份虛假銷售合同,將不存在的「空氣糧」銷售給四川綠顏農業發展有限公司。
因為沒有糧,購糧款不過是在帳面上「走」了一圈。「空進空出」,讓陶永鴻等套取價差款31萬餘元。2018年,他們又在一批3100噸縣級儲備糧輪換中,騙取國家資金近23萬元。
青神縣國糧公司一家糧庫的庫管員介紹,2014年至2016年期間,陶永鴻與郭秀群在稻穀輪換過程中,利用輪出和輪入的差價以及損耗產生的溢余,採用編造虛假資料的方式套取資金18萬元。
2020年7月29日,陶永鴻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6個月,郭秀群則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3年。
為何這些違法犯罪行為能一再得逞?青神縣紀委副書記、縣監委副主任羅姝毅承認,縣糧食主管部門相關人員睜隻眼閉隻眼,監督形同虛設,市級儲備糧被運走近一年,空倉一直未被發現。
青神縣國糧公司一名庫管員表示,「糧食局下來檢查,基本就是走一圈,看看材料,這麼多年從沒發現過問題。」
報導還稱,糧企「一把手」任性用權斂財,亦危害糧食安全。如吉林糧食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孟祥久及四川糧油批發中心直屬庫原主任、糧油公司原董事長范盛良腐敗案。
今年5月27日,范盛良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9月25日,孟祥久以受賄罪、挪用公款罪、貪污罪、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25年。
近年來,中國大陸的糧食安全問題凸顯。同時中共國有糧食企業的儲備糧庫幾乎歷年都會發生「碩鼠」腐敗案,引起輿論廣泛關注。而今年更是受疫情、洪水及多地蝗災等影響,下半年糧食生產面臨不確定性。8月份,中共總書記習近平提出制止餐飲浪費,外界普遍認為這反映中國確實面臨糧食安全問題。
中共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今年6月刊登在中共黨刊《求是》雜誌上的文章承認:疫情對中國的糧食加工、物流中轉、終端配送等造成影響。同時,受一些國家限制糧食出口等因素影響,引發中國國內對糧食安全的關注和擔憂,給中國糧食安全「帶來多年未有的壓力和考驗」。
責任編輯:方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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