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臟去顫器防猝死!
知名音樂人購物時疑似心臟病發昏倒猝死、科技新貴參加馬拉松路跑時半途失去意識後身亡、偵查隊員運動時突然倒下後辭世等新聞事件時有所聞,疑似與國人飲食日漸西化,導致心血管疾病發作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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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猝死」是指從出現症狀到死亡不到1個小時,其中有90%是因心臟病所致,尤其是急性心肌梗塞、心室纖維顫動,可能發生於任何年齡、任何時間與任何人身上,通常是沒有徵兆的「無聲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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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床上對於急性心肌梗塞、心室纖維顫動引起的猝死最有效的治療方式,就是儘快對心臟進行電擊(以去除「心室纖維顫動」簡稱去顫),讓心臟回復跳動並將血液輸送至全身。一般急救用的醫療器材,除了醫院用的心臟電擊器,還有在公共場所常見的自動體外去顫器(A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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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致命性心律不整或無法由藥物控制心律問題的高風險患者,亦可經由醫師的診斷與評估後,裝置植入式去顫器(Implantable Cardioverter Defibrillator﹐ICD),大小如同火柴盒,可植入於皮下,通常是人體鎖骨下方,並須搭配與去顫器連結的導線系統(lead system)連接到心臟肌肉上,才能共同發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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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顫器內含有電池及微電腦裝置,負責調控心跳節律並記錄心律資料;而導線系統可接收心臟跳動訊號,測知心跳情形,植入完成後可時時刻刻主動偵測心
跳情況,萬一發生心室纖維顫動時,導線會將偵測到的訊號傳遞至去顫器,去顫器輸出電流並由導線傳送到心臟以進行去顫,藉此挽救生命。另外還有部分形式的去顫器,可於心跳過慢、過快或休止時,及時調整、修正心臟跳動節律,使心跳恢復正常,進而控制可能致命的心律不整,預防猝死。 | ||
食品藥物管理署(以下簡稱食藥署)提醒,患者接受植入式去顫器治療後,感覺會依電流大小及個別身體反應而定,輕則毫無異狀,重則好像胸口被重擊一下,胸口和上臂肌肉則會不自主收縮,像受到驚嚇一般;若此時恰好觸碰到他人,對方只會感到輕微的電擊,但不會造成他人的傷害,而患者因電擊所造成的不適感則很短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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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行植入去顫器手術後,使用者應妥善保存「植入式去顫器識別卡」並詳閱說明書,手臂術後1週內勿舉高超過肩膀,在1個月內應避免手部劇烈運動,或提重物超過4至5公斤,並遵從醫囑定期回診,確保去顫器運作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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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注意的是,植入去顫器後,使用一般家用電器(如微波爐、收音機、遙控器等)不會影響除顫器功能,但須留意讓手機應與去顫器保持距離15~30公分;並遠離會產生強力磁場的物件30公分以上,例如立體音響喇叭、除草機、電鑽等,此外,患者接受任何醫療診治前都應主動告知醫師,經評估後再進行。在通過機場安檢系統前,應先告知安檢人員已植入心臟去顫裝置,並出示「識別卡」,再以正常步伐通過安檢門,若感到暈眩或心跳加速,就要速遠離安檢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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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藥署提醒,植入式去顫器使用者應留意,機器型號是否有磁振造影(MRI)相容功能,以及MRI造影參數之相容條件限制。如使用者因疾病診斷而必須接受磁振造影檢查,務必出示「識別卡」,使醫療人員能確認去顫器之磁振造影(MRI)相容性,確保使用安全,並牢記「認證照 看說明」6字訣,確認所裝置的去顫器已取得衛生福利部(以下簡稱衛福部)核發的「醫療器材許可證」,歡迎民眾至食藥署網站的許可證資料庫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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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結:http://www.fda.gov.tw>醫療器材>資料查詢>醫療器材許可證資料庫>西藥、醫療器材、含藥化粧品許可證查詢作業)。若發現產品品質不良,或使用後引起不良反應,請立即通報藥物不良反應通報專線02-2396-0100,網站:http://qms.fda.gov.tw/tcb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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