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行政院修訂法規:立委、公務員赴陸須經許可

【大紀元2025年12月26日訊】(大紀元記者鍾元台灣報導)中華民國行政院會今天(26日)通過「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納入「立委赴陸須經許可」,公務員赴陸也改採全面許可制。
為因應境外敵對勢力統戰滲透,並強化公務員等赴陸管制,中華民國行政院會今天通過陸委會及內政部分別擬具的「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及「社會秩序維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2項法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
台行政院修訂赴陸規範 卓榮泰:展現政府防禦滲透與維護主權決心
中華民國行政院長卓榮泰表示,賴總統於3月13日就台灣當前所面臨的國安五大威脅提出17項因應策略,行政院隨即進行全面檢視,已盤點20部法律需要立法或修訂,相關計劃與行政措施總計超過120項,均持續推動中。
卓榮泰再次感謝日前立法院三讀通過海纜七法修正案;行政院另於18日院會通過「國家安全法」等4項法案修正作業,並已函請立法院審議。再加上今天再推動2項法案修正作業,皆是落實賴總統所指示的因應策略,以展現台灣防禦滲透與維護主權的決心。
卓榮泰強調,鑑於公務員及民選公職對國家都應負有忠誠義務,近來中共持續對台加強滲透,本次修法即為完善公務員赴陸管制,要求民選公職人員揭露接觸的中共黨政軍資訊,並強化曾任特定職務人員赴陸行為規範,以確保國家安全。
他指出,基於「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20條第2項規定,任何鼓吹民族、種族仇恨之主張,構成煽動歧視、敵視或強暴者,應以法律禁止。
另外,他說,考量仇恨性言論、恐怖主義及境外敵對勢力的不當訴求對國家安全影響甚鉅,因此在兼顧言論自由的保障下,本次修法對於公共場所宣傳、播送以及利用網路散布或傳送相關言論足以影響公共秩序者,增訂相關管制措施及罰則,以維護公共利益及社會安寧。
最後,卓榮泰請陸委會及內政部積極與立法院各黨團溝通,儘速完成修法程序,以強固國家安全法制,待修法程序完成後,請相關主管機關加強執法,以有效防堵統戰滲透及維護國家主權安全。
陸委會表示,行政院院會今天通過該會擬具的「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提升國家安全維護與強化公民監督,防範中共統戰滲透。
陸委會強調,全國軍公教總數約62萬餘人,經提列為管制人員約28000人,約占4%;以本年1月至10月為例,提出赴陸申請233人次,不予許可32人次,許可比例達86.3%。陸委會澄清,赴陸管制採許可制並非禁止赴陸,而是基於保護國家與公務安全必要的風險控制。且在最小管制原則下,相關規範主要針對公務員,並不會影響一般民眾前往中國大陸。
陸委會表示,本次修法倘順利通過,可精進現行赴陸管制規範,使管制方式單一,機關許可程序需更為嚴謹,對於受管制人員赴陸權益更有保障;修法變動成本最小,絕大多數公務員申請流程與現狀相符;受管制對象更為周延,降低國家安全風險;審查過程可提醒當事人赴陸人身安全風險;提高公民監督,公開透明保護民主機制,強化社會信賴;並可防範中共統戰滲透,提升民主防衛。
最後,陸委會指出,本次修正草案業於今天經行政院院會通過,行政院將即送立法院審議。陸委會將向國會積極說明修法的必要性與急迫性,企盼國會能支持本次修法,與行政部門共同攜手保護國家安全,強化赴陸管理機制。
內政部表示,為因應當前於公共場所或網際網路倡議、宣傳散布或播送不當言論而影響公共秩序者,該部就現行社會秩序維護法規範密度不足部分,擬具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提報行政院審查,經行政院密集召開多次審查會議,聽取各機關意見及凝聚跨部會共識,於今天院會討論通過,將函請立法院審議。
內政部說,本次社維法修正草案兼顧社維法立法意旨、人權保障及國家執法需求,明確規範相關處罰的要件及執行特定措施,以補強現行法令的不足。該部將持續配合後續法制審議作業,儘速完成修法,期能達成維護公共安寧及社會諧和的目的。
責任編輯:李夢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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