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2日 星期六

良知和廉恥心才是人的價值

良知和廉恥心才是人的價值

人最可貴的是與生俱來就有的「良知」,有良知的人,才會有廉恥心,有良知和廉恥心的人,才有存在的價值,良知和廉恥心是人最可貴的資產,良知是不須要讀很多書,良知也不須要多麼高深又顯赫的學歷,良知以及廉恥心和教育程度是沒有必然的關係,人有要辨別是非的能力,要有能力判斷什麼是「對」?什麼是「錯」?什麼是羞恥心,這是一個人存在最基本的價值,一個人有了正確的價值,才會有人格可言,失去了這個最基本的價值,那個人就沒有了格調,一個人若是失去了格調,那還像是個人嗎?所以、良知和廉恥心,是再多的錢都買不到的。

而人最可憐的是沒有自己的想法,欠缺自己的獨立思考能力,思想被綁架,沒有自己判斷「是非對錯」的能力,等同於是沒有靈魂的傀儡,職業代表人的尊嚴,職級代表人的榮耀,高尚的品德操守,才會被尊敬,執法者無論其職級高低,不能淪為主政者所豢養的家犬,或是看門狗,也不可利用國家所賦予的公權力,轉換成對人民的暴力,作為意圖赫阻人民的工具,這和叢林世界瘦弱強食的野蠻行為,沒有兩樣。

民主的真諦就是 Of the peopleBy the people  For the People政府是「屬民所有,為民而治,供民所享」,可收被收買的正義,和非百分之百的言論自由,以及有缺陷的民主,就是獨裁者的裝飾品,在位者必須認知人民有知道「真相」的權利(The public's right to know)

憲法是人民權利的保障書,法律不是統治者的工具,威權不能複製,民主沒有止境,法治才是社會穩定的基礎,落實法律是政客的手銬,法律制定的目的,旨在規範和約束執法者逾越權限,如果人民選出的國會議員(Law maker立法者)素質太差,立法品質必然粗糙,如果法律的制定品質粗糙,又不夠週延,就會縱容政府一切的施政容易違憲,無形中就可能侵害人民的權利,對政府的歌功頌德,就是破壞公平正義的打手。

理性的反對,才是進步的元素,對政治工作者過渡寬容,就是對自己殘酷,縱容政治工作者,就是破壞法制的元兇,在位者應公存天地,心如明月,時時刻刻為庶民福祉設想,一切施政必須以民意為依歸。

我們可以理解和尊重包括司法人員,和警察執法的職責,可是我們絕不能容許警察可以利用公權力,作為行使國家暴力的正當性,和合法性,全世界所有文明先進國家的人民,從小都被教育「憲法是人民權利的保障書,法律絕不能成為統治者的工具」,台灣太欠缺這方面的法治教育。

勇於向不可能挑戰,才是偉大的理想家,可能的事就不用你去做,因為、那不會是偉大的志業,政治家追求歷史地位,政客追逐個人利益,得天下不易,治天下更難,貪瀆之官不去,賢良之能臣不來,須知畏勢者則觀望而不敢言,趨勢者則擁之而不肯言,在位者應公存天地,心如明月,時時刻刻為庶民福祉,時時自我反躬自省,上有辜國家,下有負人民,職司民牧者,寬一分,則民多受一分賜,取一分,則官不值一文錢,期待新的主政者「公存萬世開太平,為造台灣千秋盛」,天佑台灣!台灣加油!

台灣小留學生家長協進會(秘書長)
黃育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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