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健保「停復保」制度廢除 影響21萬旅外台人
【大紀元2024年12月24日訊】(大紀元記者鍾元台灣報導)台灣健保停復保規定從23日起正式走入歷史,曾公開高喊回台「爽用健保」的藝人將沒有此項福利了。未來旅外民眾生病才回台灣用健保已行不通。中華民國健保署表示,23日起健保取消停復保規定,符合納保資格均應加保,預估至少影響21萬人。
中華民國健保署23日發佈新聞稿指出,全民健康保險屬強制性的社會保險,依社會互助、風險分攤的意旨,凡國人符合保險資格者,即有持續加保及繳納保險費的義務,不論其是否就醫或有無使用健保醫療資源而有不同。爰此,衛生福利部於23日修正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取消健保停復保相關規定。
台灣健保過往的「停復保制度」適用於旅外台灣人,只要出國超過半年以上,就可以辦理停保,回國再辦理復保即可,導致此制度被砲轟是「返台爽用健保」。
台灣健保署表示,配合本次施行細則規定修正,自23日起,即不再受理停保申請案件。國人只要設有戶籍,均應持續加保及繳納保險費,如在國外發生不可預期緊急傷病或緊急分娩,可於當地醫療院所就醫,再檢具書據向健保署各分區業務組申請核退自墊醫療費用。
另外,基於信賴保護原則,凡22日(含)以前,已辦理停保的民眾,當次出國達6個月以上者,該次停保持續有效至返國入境日辦理復保;若出國未達6個月,應註銷該次停保,且需補繳暫停繳費期間的健保費。
台灣健保署強調,取消停復保規定後,符合加保資格者都應依適法身分辦理加保,加保後健保署每月寄送繳款單至投保單位,由投保單位持單繳費。至於以第6類身分在公所加保的民眾,健保署會寄送繳款單至被保險人的通訊地址,並請於期限內持單繳納。
另外,居住國外的民眾,建議可優先選擇「轉帳代繳」,申辦以存款帳戶或信用卡自動扣繳保險費,也可以申請電子繳款單,由健保署寄送繳款單至指定的電子信箱,民眾於收到電子繳款單後,選擇以信用卡、活期帳戶或行動支付(一卡通MONEY、街口支付、台灣PAY)等多元方式繳納保險費,方便又省時。
台灣健保署為利民眾瞭解停復保規定變革,提供相關問答集、宣導單張及懶人包等資料放置全球資訊網/重要政策/停復保規定變革專區(https://www.nhi.gov.tw/ch/cp-17713-e61af-3873-1.html)供民眾參考,並同步發函及電子郵件等方式,通知投保單位及目前停保中的保險對象知悉,請民眾依規定辦理健保手續。
台灣健保23日起取消停復保制 健保署估收入年增約23億元
據台灣健保署統計,目前停保有效者約21萬人,包括旅外僑民、出國工作、留學、政府駐外人員、遠洋漁船船員等,取消停復保制度後,健保收入每年增加約新台幣23億元(0.74億美金)。
台灣健保署提醒,居住國外民眾可優先選擇轉帳代繳,申辦以存款帳戶或信用卡自動扣款保險費,也可申請電子繳款單,提供民眾多元方式繳納保險費。
責任編輯:葉紫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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