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拒執行勝訴房產 上海訪民17年投訴無門
上海黃浦區張瑜因二套勝訴房法院拒不執行,導致她17年無家可歸。近日房東又要收回租房,她求助社會關注其遭遇。(受訪者提供/大紀元合成)
【大紀元2021年10月26日訊】(大紀元記者李熙採訪報導)上海訪民張瑜是二套房產權利勝訴人,十七年來法院拒不執行,這些房產仍在被執行人名下,導致她必須靠租房居住。最近,房東告知她要收回租房,張瑜表示,她為了維權已透支了所有的收入,面臨流浪街頭的困境。
近日,張瑜向大紀元記者表示,「我是上海二套房產權利勝訴人、申請執行人,但是至今二套可供執行的勝訴房產仍在被執行人名下,至今有關責任法院仍然沒有依法糾錯追責,沒有落實妥善處理解決,長達十七年我投訴無門。」
張瑜說,「這條維權路,從訴訟、申訴、信訪、上訪整整十七年,我散盡了錢財和精力,卻討不還二套勝訴合法房產權利和居住權。房東12月底要收回租房,我還將面臨被逼迫流浪街頭。」
法院毀約 搭帳篷露宿抗爭
2017年3月30日,二套勝訴房所屬法院上海市黃浦區法院、上海市第二中級法院自行將張瑜的二套房分別給付她59萬元、21萬元終結了。
張瑜表示,「目前該二套房還在被執行人名下,並出租予他人牟利,法院不願糾錯追責,並且單方面停止支付給我每個月的租金。
「過去上海黃浦法院是支付我每月租金的,並簽署關於每月支付租金協議:『等二套房子歸還執行給我了,就停止支付每月租金費用。』2017年3月30日,法院單方面停止支付每月租金,但二套勝訴可供執行的房產沒有按書面協議約定還給我。為此2017年4月1日我搭帳篷露宿法院大門口抗爭一個月。
「是法院權法交易,他們認為我不會反抗。信訪是形式,是沒有部門監管法官違法和追責的,只有出了人命才會管一下。」
記者致電張瑜案件其中一套房判決法院上海市第二中級法院申訴立案庭核實此事,但電話一直無人接聽。
宋嘉鴻:中國憲法不是至高無上的
對於張瑜的遭遇,上海民告官志願者宋嘉鴻表示,「法院執行不了,或者執行不下去,這是目前中國(中共)體制下最大的問題。人民群眾怨聲載道,儘管高院下發過執行的文件,下面還是我行我素。張瑜申請法院執行,十七年竹籃打水一場空,說明被執行人神通廣大,路路通。」
宋嘉鴻還表示,「眼下官員們都在為自己的位置及子女忙碌,張瑜的執行案最終還是不了了之。制度不變,一些與官員有關係案子打了都輸,儘管張瑜贏了,但與別人輸的一樣,因為在中國憲法不是至高無上的。」
張瑜向社會求助,希望社會所有人有正義、公正、良知的力量,關注聲援。
責任編輯:林琮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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