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眾院通過香港人權法案 送交川普簽字
週二,美國國會參議院無異議通過《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週三(11月20日),眾議院一名高級助手表示,眾議院將在當天試圖通過參議院一致通過的法案,旨在保護香港民主運動中民衆的人權。 (Samira Bouaou/The Epoch Times)
【大紀元2019年11月21日訊】(大紀元記者蘇靜好綜合報導)週二,美國國會參議院無異議通過《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S.
1838)。週三(11月20日),眾議院通過參議院版本的該法案,下一步將法案送交總統川普(特朗普)簽字。該法案旨在保護香港民主運動中民衆的人權。
週三下午,眾議院以壓倒性的417-1投票通過《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將其送到總統川普(特朗普)的辦公桌,若川普簽署,即成為法律。川普總統也可以行使否決權。
參議院週二無異議通過了該法案。
週三早先時候,眾議院議長南希·佩洛西(Nancy Pelosi)的發言人德魯·漢米爾(Drew Hammill)告訴路透社,參議院週二通過的法案將被帶到眾議院通過。
《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要求美國國務卿每年至少一次向國會證明香港擁有足夠自治權,有資格獲得美國授予的特殊貿易地位。法案還將規定對在香港侵犯人權負有責任的中港官員進行制裁。
共和黨參議員馬可·盧比奧(Marco Rubio)是參議院版法案的主要提案人,共同提案人包括共和黨參議員、參議院外交關係委員會主席吉姆·里施(Jim Risch)、民主黨參議員鮑勃·梅南德斯(Bob Menendez)和本·卡丹(Ben Cardin)。
美國智庫戰略暨國際研究中心(CSIS)中國研究主任裘德·布蘭切特(Jude Blanchette)對BBC表示,如果川普簽署法案,這意味著北京要對使用暴力鎮壓香港付出更大代價,同時意味著在香港議題上,美國將會採取更強而有力的行動。
週三,眾議院還以壓倒性的417-1投票通過第二項法案《禁止向香港出口防暴裝備法案》,該法案也於週二獲得參議院一致通過,以禁止向香港警察出口一些用來控制抗議人群的裝備。
該法案是由俄勒岡州民主黨參議員傑夫‧默克利(Jeff Merkley)提出的,旨在禁止美國公司向香港出口包括催淚彈、胡椒噴霧、警棍和橡皮子彈等非致命的防暴裝備,用來鎮壓推動該市政府實施選舉改革的抗議者。
參院版的《禁止向香港出口防暴裝備法案》跟眾院上個月通過的《保護香港法案》類似。
白宮對總統是否打算簽署或否決該法案沒有評論,但因由共和黨控制的參議院和民主黨控制的眾議院均無異議通過這兩項法案,因此總統一般難以維持否決權。
美國國會記錄顯示,截至目前為止,美國歷任總統一共動用過2580次總統否決權,其中包含川普的6次。川普6次否決的都只是決議案,並不曾拒簽過法案。在這背景下,要川普拒簽擁有國會跨黨派支持、受到國際高度關注的《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機率恐怕不高。
再者,美國法律規定,國會通過法案後,總統有10天時間簽署或提出反對,若總統選擇什麼都不做,法案即在10天後自動生效。
責任編輯:李寰宇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