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法院維持FCC採購補貼禁令 華為敗訴
美國聯邦上訴法院6月18日駁回了華為對美國聯邦通信委員會(FCC)的訴訟,這也意味法院支持FCC稱華為構成國安威脅的判定。(大紀元製圖)
【大紀元2021年06月19日訊】(大紀元記者陳霆綜合報導)美國聯邦上訴法院週五(6月18日)駁回了中國科技巨頭華為對美國聯邦通信委員會(FCC)的訴訟,這也意味法院支持FCC稱華為構成國安威脅的判定。
2019年,FCC禁止美國電信公司使用聯邦補貼購買華為設備。華府認為,華為設備和網絡容易受到黑客攻擊,而且該公司與中共軍事情報系統的過從甚密,構成了國家安全風險。華為隨即向FCC發起法律挑戰,並聲稱FCC做出國家安全判斷,是超越其權限的。
據美聯社報導,美國第五巡迴上訴法院裁定,FCC完全有權力和權限發布規則,禁止「普及服務基金」(Universal Service Fund,USF)補貼的接受者,從被認為有國家安全風險的公司購買設備或服務。
「普及服務基金」旨在確保所有美國居民,都能使用基本的電話與網絡服務,提高教育與就業機會,並縮小城鄉差距。接受該補助的美國農村地區電信運營商,在FCC頒布禁令前,廣泛依賴華為、中興等廉價的中國設備。
這個由三名法官組成的小組,駁回了華為的主張,即FCC缺乏將華為設備指定為對美國電信基礎設施構成安全風險的專業知識。
在一份長達61頁的意見書中,法官們說,他們深思了華為的指控,相信華為的說法沒有根據,並維持了初審法官對FCC的有利裁決。
巡迴法官斯圖爾特·凱爾·鄧肯(Stuart Kyle Duncan)寫道:「如果我們確信FCC在這裡充當國務院的『某種初級機構』,我們會擱置該禁令。」
「但沒有這樣的騙局正在進行。評估電信網絡的安全風險屬於FCC的職責範圍。」
據彭博社報導,華為律師邁克爾·卡文(Michael Carvin)拒絕就週五的裁決發表評論。
彭博指出,FCC的命令是在英國、日本、澳大利亞和新西蘭做出類似的國家安全評估之後發出的。
FCC稱,它已正確評估了國會和司法部的證據,以確定華為的價格優勢,已被國家安全風險所抵消。
本週四(6月17日),FCC決定將禁令擴大到其它產品,包括廣泛使用的監控攝像頭,這些產品由華為和其它四家中國電子公司製造。這五家公司被視為有國家安全威脅,FCC也考慮撤銷對這些公司設備之前的授權。
被禁中國公司除華為、中興外,還有杭州海康威視數字技術有限公司、大華科技有限公司以及雙向無線電製造商海能達通訊公司。
責任編輯:葉紫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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