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視邱和順感想 2012.08.29 林 順 松
24年前陸正案,讓人咬牙切齒的犯嫌邱和順落網時,全國百姓莫不歡欣鼓舞、額手稱慶,後來又知道他另外殺害柯洪玉蘭,更覺得他是個十惡不赦的殺人犯,應該早早把他定罪,去之而後快,讓社會減少一個壞人。
然而,經過二十餘年的纒訟,司法始終沒有合理的證據,顯示邱和順即這兩件殺人主嫌,反倒是幾位檢警人員,涉及刑求並經判刑確定,且服役完畢;以法學基礎來看,所謂「毒樹毒果」理論──未以正當手段取得的證據不得採用;邱和順應該無罪釋放。
我們法院無視於違法犯紀取得的證據,執意將邱判死刑,經過二十餘年的時光、十一次的發回更審,終於在速審法實施的壓力下,與邱協商希望其接受速審法,法院即判無期徒刑定讞,依舊法受刑人最高執行二十年監禁,邱已經被關二十三年(時值2011年),立即可以獲釋。邱堅持自己清白、不願妥協,因此被判死刑定讞。
我一直都關心國內人權情況,近年來政治人權逐漸趨向平穩,法律人權仍殘留甚多陰暗的角落,三四年前我正式加入民間司改會行列,正面關心蘇建和、莊林勳、劉秉郎、邱和順、徐自強……等人;這些人都有非常明顯證據不足的情況,往往都是遭受到刑求,自白幾乎是唯一的證據。
去年九月,江國慶在被槍決之後十四年,終於被改判無罪,然而,一條寶貴的年輕生命無法復生,一個美滿的家庭破碎了,即使國家付出了一億元的代價,對家人來講仍無濟於事!真凶迄今仍舊逍遙法外,當時誤判、誤殺江國慶的劊子手,也未負起責任。我們的司法顯然遙遙落後社會的進步。
但是,江國慶的平反,無疑給很多寃案帶來一線生機,讓受寃者本人、家屬、及人權團體都士氣振奮起來,總算司法有進步、江國慶沒有白死。
自從加入邱和順保庇志工團,因為開會時間與上課時間相衝突,一開始很多會都沒參加,直到課上了一個段落,我就每會必與;最近所裡傳來消息,邱和順因為長期遭刑求,曾經耳朵流膿、近期頭痛不堪,所方醫師竟視而不見,未協助其治療;志工團即希望我商請好友──御醫柯醫師為其診治,大家都擔心死刑犯,怎麼請得動醫師看診,何況是御醫?我說:「大多數醫師眼中只有人命及醫病,不會在乎對方身份,即使政治立場相左者,如連公子他都沒有拒絕過,我來試試看。」果不其然一通電話,御醫毫不猶豫地答應了,並主動提示他的醫療專業,要如此這般……。
現在志工們反倒擔心邱自暴自棄、且自費費用過高而不接受,老身只有親自去會見邱、說服他接受診治。
八月29日十一時左右,衣穎陪同我抵達看守所去見邱和順,衣穎第四次去看邱,我則有生以來,第一次踏入這個讓多數人不寒而慄的地方,卻沒有一絲恐怖的感覺。
依所方探視規定,每周只能有一組人馬、最多兩位去探視,且須經所方先認可的人才行;所方工作人員,還差一點找不到我的核准文件,把我擋在門外,所幸及時找到才放行。近年來關心邱和順、去看過邱的人如過江之鯽,義務辯論律師們就不用多說,其他的志工們絡繹不絕,另有人權團體代表、知名導演、全世界最知名的台灣搖滾樂樂團主唱、AI(國際特赦組織)也派人從德國來親自會面,鼓勵邱繼續奮鬥、並設法援救這位全世界被羈押最久──24年的寃獄犯,把邱列名最緊急救援
(Urgent Action)的十二名之一。
邱當然也是第一次見到我,因為他見過我的照片,且常聽慧芳組長談到我,他擠出一句話:「你是不老松!」我說「是不老林!」就這樣開始了我們的對話。
邱非常健談、樂觀、幽默、風趣、記性很好,說起話來有條有理、有哲理、也具有禪味、還有一種感染力,讓人幾乎忘了這裡是看守所、是監獄、是人間煉獄,他把裡面形容得像是打禪七、修身養性的好處所,其中不免摻雜著無奈,只不過他輕鬆以對,顯已參透人生、超脫生死;好幾次,我都開玩笑說:「外面世界,這麼勞累、這麼多煩惱,真想和你換位子,也能無憂無慮地過日子。」其實我知道在裡頭,一般人決無可能忍受的!我常常跟志工夥伴們說:「想要理解坐監的苦悶,非常簡單;你只要用一個假日,呆在自己的房間,沒有電話、沒有電腦、沒有桌椅、沒有電視、……,連吃飯、看書報…統統在房間!一天只能走出房間一個小時,只要一天,能忍受得了都不容易;一周、一個月、一年,你能想像24年這樣的生活,還保持樂觀的人,幾乎是神仙才可能作得到。」你能想像這樣處境的人,在立即釋放出來,或判死刑間,會作什麼樣選擇?如果是你,你會選擇何者?邱和順選擇不妥協!
我向他分析御醫的交代:「由於長期被刑求、被監禁,又有頭痛郤裂的感覺及耳朵流膿的病史,務必申請到醫院作全身電腦斷層掃瞄,才能診斷有何毛病,並予以治療、免生不測。」他說:「沒有健保,那不是很?」我鬆了一口氣,總算他沒有抗拒。我說:「那個部分,我們再另外想辦法。過兩天,慧芳會寄來申請表,務必趕快填妥,簽名、蓋手印,立即寄給司改會。」他同意了。我的任務也圓滿達成。
我告訴他:「台灣人權及司法,這二十幾年來,是有很大進步,過兩天,蘇建和案即將宣判,我們有很大信心。」他說他有感覺,但是欲言又止,最後仍然忍不住批評:「獄政還是很糟糕。」人在屋簷下……。
二十分鐘很快就到了,我們只有向他道別、互道珍重;隔著雙層玻璃,我伸出雙手、雙掌貼在玻璃上,他在另一端也貼上雙掌,接著衣穎也跟著和邱作貼手動作;邱身後的門打開了,他幾近於倒走的方式,頻頻向我們揮手、帶著笑容回那個不到2坪大的空間去了。我則內心不免激動、眼眶不禁濕潤,只有繼續祝福邱了。
三十一日早上十時,到高等法院聆聽蘇建和等三人的判決,法官當庭宣判蘇等三人無罪,法庭內外當場喧嘩──非常不尋常,這在法院管理規則是禁止的;但是,在這麼漫長的煎熬、戰鬥之後,總算得到司法的正義伸張,誰還管得了什麼規定?法院方面,想必也因此而網開一面了吧?!
到法院外,舉行簡單記者會,蘇建和致詞感謝司法還他清白、感謝律師團為他作的所有努力,還有努力不懈的其他人權團體和志工們,但是也感慨二十餘年的青春時光無法回來。接著移師到東吳大學的演講廳,作更深入說明的記者會。
我則繼續留在現場,聆聽受害者吳銘漢夫婦家屬及律師的記者會。吳的大哥非常悲憤、無奈地表達他們所有家屬的感受,認為法律最後只處決了王文孝一人,其餘共犯並沒有得到應有制裁,未能還死者一個公道,最後:「唉!唉!唉!」連嘆三聲,令人動容!
跟著,辯護律師發表感言,略謂:「司法是最大的輸家,沒有人在這場官司中贏得勝利!如果蘇等三人參與犯案,雖然被判無罪,這二十多年的官司,也是對他們三人作了很重的懲罰。」是哉斯言。
吳的家人,在這漫長的歲月中,一心一意為吳爭取公道,很多證據都顯示蘇等三人參與作案,雖經神探李昌鈺鑑定,極有可能是一人犯案,仍舊很難平息家屬心中疑慮,他們心願未能實現、忿忿不平的感受,及覺得對不起死者的心理,很能讓我理解也非常值得同情。當下作了一個決定,回家要寫好遺囑並交代家人,聲明:「本人身故後,不設靈堂、不辦任何儀式;即便本人不幸死於非命,家人不必為本人追究責任或打任何官司,本人可用器官全數捐贈、大體如還可用,一併捐贈醫學機構供解剖、實驗用。」萬一真的發生了,家人的責任、遺憾、不安、焦慮,應可減到最低吧?!
司法的不夠清明,衍生很多的社會對立及後遺症,這一年中發生重大變化的事件,眾所周知的即有江國慶案、蘇建和案、徐自強案,引起國際矚目的有邱和順案;它們的共同特色,在於本人都非常樂觀、堅持自身清白,且具有感染力,感動眾人願意集結力量,為其伸冤;家人都不離不棄支持到底,有一群專業、具正義感、不計任何代價的律師們,另外還有一些人權團體和一大群默默奉獻努力以赴的志工們,共同創造出來的奇蹟;很難得、可以成為我們社會的教材!但也很無奈!為什麼這樣的一批人,須要為這樣無謂的事,浪費那麼多的時間和社會資源?讓我們共同來思考,如何把這些無謂、無奈的事減至最少?讓司法不只制裁壞人惡事,也要保障好人,絕對不能傷害到無辜。讓社會更和諧、更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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