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20日 星期五

享有,擁有,佔有

享有,擁有,佔有


最近我去見一位老業主,過去我替他設計了多家旅館,一家比一家繁複華麗。後來他生了一場大病,到美國住了十年,現又回臺北,他說他的觀念完全改變了,過去他經營的旅館,設計是用「加法」,現在是要求用「減法」,一家比一家精簡,不只成本低,回收快,且整理方便,生意更好。

「減法」的設計,我們學建築的早就知道less is more」的道理。嗯!我想不只設計,現在也可用減法來過生活,以減法來過後半生吧!

其實在世上擁有的越多,煩惱也越多。有一棟房子,有一個煩惱,擁有兩棟,煩惱加倍。財產越多,留給家族子孫的煩惱就越大。最近金融風暴,也可見證那些擁有越多者就越不快樂。

前一陣子,我為一位建築商做家庭室內設計,兩個兒子的房子都是百餘坪,等老東家房子來委託設計時,我想那不知要多豪華,不想拿來一看,大吃一驚-總面積:只有二十一坪。

「這......! 」我才在懷疑,他打斷我的話說到:「我打拼了一輩子,蓋了不少房子,也擁有不少房子,想通了,小房子既溫馨又好整理,只剩我兩老,這就夠了,孩子們還想不通,由他們去吧!」

世上的一切,我們只能享有,不可能擁有,何必一定要佔有?因此,五十五歲之後的我,非必要的東西不再添購,去旅遊也不再買東西回來了,也不想與風景合照,只拍些使我感動的景緻、上帝創造的美、或設計上的新知。

我覺得最要把握的是當下,在此時、此景、此物,親臨的那一刻,我是否真正認真的享受、體會、感恩,那一刻才是需要的。六十歲那年,我把家中多餘的用品、裝飾品、收集的紀念品清了出來,拿去社團義賣,做社區服務經費。家中清楚多了。現在,該是以減法過人生的時候了。常常提醒自己,放下對世界的慾求,放下心中的掛念,卸下對人的恩怨,過減法的生活,輕鬆的面對人生。

人,一無所有時,倒很容易滿足;一旦擁有,則有一欠九,反而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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