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1年07月08日訊】(大紀元記者姜琳達採訪報導)22年前,大陸鄭州發生一起嚴重的交通銀行擠兌事件。根據大陸媒體的報導,事件是「因謠言而造成的」,大陸警方為此還逮捕了3名嫌疑人。22年後,當年被逮捕並遭判刑的「嫌疑人」之一查一亮,向大紀元記者講述了他被冤枉的內幕。
目前,網上仍有當年大陸媒體對擠兌事件的報導,其中,一篇於2000年6月29日發表的題為「網上謠言令銀行損失三千萬
三嫌犯受審」文章中寫道:「本報訊(《新民晚報》):鄭州消息:網上散布謠言,導致銀行擠兌風波,並給銀行造成3,000多萬元損失的3名『網蟲』,6月19日上午在河南鄭州市管城區人民法院刑事庭公開受審。」
文章中說:「後經鄭州市警方查明,鄭州市『網蟲』溫保成、王飛、查一亮是炮製這次銀行擠兌風波的罪魁禍首。」
被點名的這3人的職位,分別為電腦部職員、個體戶以及原鄭州市公安局二七分局福華街派出所民警。
時至今日,當年被說成嫌疑人的查一亮對記者澄清,他當年就是一名「替罪羊」,只因他呼籲領導處理擠兌事件,就被關了四百多天。而中共體制內的公安、司法系統罔顧法律,給無辜之人羅織罪名再判刑是它們的慣用手法。
中共羅織罪名 打擊異見人士
查一亮介紹,他的專業是經濟學,最初進入到公安系統,是想要參與處理經濟類型的案件,但實際被分配的工作與所學專業並不相符。「而且由於沒有疏通關係,當時的領導認為我不安心本職工作,所以就把我升級的機會給否了。否了之後,我就打算去考研究生,這就更加激怒了領導。」
他說,1999年4月,鄭州已經出現了嚴重的交通銀行擠兌事件。「我們被派去現場執法,我們當時被分到了鐵路局的支行,進行現場維持秩序以及做疏通安撫工作。」
到了現場,他意識到事件比想像中的嚴重:大量民眾堵住銀行,想要取出存款以求自保。」晚上到家後,我就發了一個帖子,希望政府部門抓緊時間處理,否則事情會越演越烈。」
就因為這個帖子,查一亮說,自己再次得罪了本就對他有意見的領導。當時鄭州市市委書記王有傑指使公安局以「破壞生產經營罪」 對3人進行抓捕並起訴。
「到了管城區法院後,法官審理後認為構不成破壞生產經營罪。而且當時法律沒有因網絡發貼而被判刑的先例,法官表示很難審理。」
「但是王有傑堅持要給我們定罪判刑,還把我們這幾個在網上發表言論的,一起作為刑事犯罪人員進行關押。」查一亮介紹,「這是典型的行政干預司法。無奈之下法官只好找了一條『破壞商業信譽』進行宣判,而且無法判處實刑,僅僅單處罰金三萬元,並主動表示可以免交。」
然而從被關押到法官結案的過程,歷經四百多天的時間,「我就這樣白白被羈押一年多,直到2000年的5月份才被釋放」。
法官承認判決源於「上面」壓力
「當時的法官也說,這個(決定)是來自於上面領導的壓力,不是他本人的意願。這從法律上講夠不上任何的刑事犯罪。」查一亮說,「這在當時大陸都很少有的:因在網上發表言論而被判處刑事或者是構成刑事犯罪,這是非常典型的一個案例。」
針對整個事件的時間點,查一亮表示非常具有諷刺意味。
在大陸的媒體報導中,記者找到這樣一段話:「1999年3月至4月22日,在有關『交通銀行鄭州分行行長攜款潛逃』謠言的影響下,不明真相的儲戶爭相到交通銀行鄭州分行各營業網點大額提取現金、提前支取現金或銷戶,從4月19日至4月22日,交通銀行鄭州分行各網點更出現擠兌現象。」
查一亮說:「4月19日發生的這樣一個擠兌事件,而我的帖子是在4月20日晚上發出去的。(中共)強行說4月19日事件是由於我們4月20日發出的帖子導致的,這是典型的不分因果,張冠李戴。」
「這是一起最早的因為網絡發貼而被羅織罪名的典型案例,也是中共利用所掌握的政權干涉司法獨立,打擊網絡言論的開始。此後中共甚至不惜修改法律,強行打壓網絡言論自由,意圖消滅不同意見,開展所謂大內宣和大外宣。」
在經歷此事後,查一亮說他總算見識到中共公檢法系統的黑暗,更認清中共邪惡政權的本質。「中共強行網羅罪名,打擊一些異見人士。」
「我見過很多被強拆的、上訪的被毆打、甚至被關押。」查一亮說,就連曾經是體制內的人都無法倖免。因此,他呼籲人們能夠覺醒,擺脫中共。「希望大家能夠早一點覺醒。如果有可能,就儘可能、儘快地從中共的鐵皮之下出來,到世界上追求自由、民主的國家。」
責任編輯:方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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