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普宣布對推特、臉書和谷歌提起訴訟
前美國總統唐納德·川普及其律師團隊7月7日在新澤西州貝德明斯特召開記者會,宣布將在佛州對三大科技公司推特、臉書和谷歌提起訴訟,捍衛第一修正案賦予的言論自由權。(Michael M. Santiago/Getty Images)
【大紀元2021年07月08日訊】(英文大紀元記者Jack Phillips報導/林燕編譯)前美國總統唐納德·川普(特朗普)週三(7月7日)宣布,他正在對三大科技公司推特、臉書和谷歌提起訴訟,捍衛言論自由權。
這些公司六個月前,以川普在1月6日國會大廈事件後的言論為由,凍結了他的社交媒體帳戶。
川普和他的團隊週三在新澤西州貝德明斯特召開記者會。他們說,這些訴訟是為了保護第一修正案的言論自由權;當三大科技公司禁止川普時,剝奪了他本該有的權利。
川普本人將這次大訴訟描述為是保護美國言論自由的一個「非常漂亮的進展」。他將在佛羅里達州南區的美國地方法院提起訴訟,並將要求法官下令,立即停止社交媒體公司涉嫌對表達主流以外政治觀點的人士進行禁言、審查、列入黑名單和取消的行為。
川普在談到社交媒體控制政治話語的時候說:「它正在摧毀這個國家。」
推特、臉書和谷歌在1月份表示,他們凍結川普社交媒體帳號,因為他聲稱11月3日的大選被盜,並稱,他促成了1月6日的暴力事件。
推特高管表示,對川普的禁令將是永久性的;臉書宣布,對這位前總統的帳戶實施為期兩年的禁令;而谷歌旗下的YouTube則表示,在確定「暴力風險是否降低」之前,將縮減對他的禁言時間。
推特首席執行官傑克·多爾西(Jack Dorsey)、臉書首席執行官馬克·扎克伯格(Mark Zuckerberg)和谷歌首席執行官桑達爾·皮查伊(Sundar Pichai),以及這些公司本身被列為被告方。
川普說,他將要求法院裁決、並向社交媒體提出索賠。
川普認為,社交媒體公司已經「不是私人公司」性質,並引用了證據說,此類公司為保護自己不受責任影響都在採用第230條保護令。
共和黨人普遍認為,聯邦規則允許大科技公司審查他們,還有一些人提出,社交媒體巨頭應作為公用事業受到監管。
在談到這些訴訟時,川普還說:「這次的訴訟只是一個開始。」
美國國會1996年通過的《通信規範法案》(Communications
Decency
Act)第230條允許,互聯網公司在一般情況下免於對用戶發布的材料承擔責任。該法為互聯網公司提供了一個法律上的避風港,也允許社交媒體平台對其服務進行調整,例如,刪除淫穢或違反服務自身標準的帖子,只要他們是出於「善意」。
川普的律師說,訴訟將集中在第230條的規定上,他們認為該條款是在20世紀90年代創建的,目的是保護兒童免受網上有害內容的影響;大科技公司目前是利用該法作為擋箭牌,已超出法案最初設置的目的。
他的律師帕姆·邦迪(Pam Bondi)說,大科技公司再也不能獲得豁免。
自離任以來,川普通過他的「拯救美國委員會」(Save America PAC)和他的後總統網站來發布聲明。
這位前總統到目前為止,還沒有註冊任何新的社交媒體網站,如Parler或GETTR。
他週三說,如果訴訟成功,他不確定是否會再次使用推特、臉書和YouTube。
川普宣布這一法律訴訟得到了「美國優先政策研究所」(America First Policy Institute)的支持;他並補充說,他相信還有成千上萬的人可能會加入他的訴訟。
推特、臉書和谷歌沒有對訴訟進行置評。
責任編輯:林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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