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州通過法案 禁社媒巨頭封殺政治人士
美國在線社交媒體推特和臉書的圖示。(Denis Charlet/AFP via Getty Images)
【大紀元2021年05月02日訊】(英文大紀元記者Caden Pearson報導/高杉編譯)4月29日,佛羅里達州議會通過了一項法案,禁止擁有龐大用戶群的社交媒體平台故意封殺政治人士和其他佛羅里達人。
該法案規定,如果一家社交媒體公司封殺一位他們知道是政治候選人的用戶,那麼他們將面臨高額罰款:封殺州級職位(候選人)將面臨每天25萬美元的罰款;封殺其他職位候選人,將面臨每天2.5萬美元的罰款。
該法案將適用於那些年收入超過1億美元、月用戶超過1億的社交媒體平台。這使得許多其它平台被排除在外,僅剩下像Facebook和Twitter這樣的巨頭公司。
此法案出台之際,世界各地都在批評社交媒體平台Facebook和Twitter,指責他們封殺了那些僅僅表達了不同政治觀點的用戶。
與此同時,民主黨批評人士認為,這項立法是針對前總統唐納德‧川普(特朗普)被社交媒體巨頭封殺的報復。
編號為SB 7072的這項法案,由共和黨州參議員安娜‧瑪麗亞‧羅德里格斯(Ana Maria Rodriguez)提出。該法案以77票對38票通過,現已送交共和黨州長羅恩‧德桑蒂斯(Ron DeSantis)簽署。
報告指出,佛羅里達人已經開始依賴社交媒體平台,這些平台已經變成了表達公眾意見的新的市民廣場。
該法案中說:「社交媒體平台在維護《憲法第一修正案》對所有佛羅里達人的保護方面,占有獨特的地位,應該像對待普通運營商(common carriers)一樣對待它們。」
「那些對佛羅里達州的政治候選人、佛羅里達州的用戶或者佛羅里達州的居民進行不公平的審查、封殺、從平台刪除,或者應用帖子優先排序算法的社交媒體平台都不是真誠的。」
該法案將應用帖子優先排序算法定義為,社交媒體平台在新聞摘要、訂閱摘要、視圖或搜索結果中,將某些內容或材料,置於其它內容或材料之前、之上,置於突出位置進行優先展示的行為;以及使用這些審查工具,使用戶會更多或更少地看到政治人士發布的帖子。
該法案還將保護範圍擴大到媒體機構。法案文本規定,社交媒體平台「根據新聞企業出版或廣播的內容,對其進行審查、從平台撤除或實施『影子禁令』(shadow ban)」是非法的。
最近,Twitter在其平台上暫停了媒體機構「Project Veritas」的帳戶,導致其創始人詹姆斯‧奧基夫(James O’keefe)對這家社交媒體平台提起誹謗訴訟。
責任編輯:李緣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