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賜輪擱淺釀1死 蘇伊士運河局:船長需負責
長榮海運長賜輪埃及時間23日擱淺蘇伊士運河。(Maxar Technologies / AFP)
【大紀元2021年05月27日訊】 (大紀元記者陳霆綜合報導)長榮海運大型貨輪「長賜輪」(Ever Given)3月23日起堵住蘇伊士運河6天,援救過程更導致一人身亡。蘇伊士運河管理局長雷比(Osama Rabie)週三(5月26日)表示,發生事故的責任在於「長賜號」船長。
蘇伊士運河管理局(SCA)局長雷比表示,儘管正在進行訴訟程序,但該機構仍願意與日本船東「正榮汽船」(Shoei Kisen)進行談判。
「長賜號」堵住蘇伊士運河,造成全球貨運大亂,估值超過600億美元的商品誤點。隨後各方都在尋求賠償,長賜號遭埃及伊斯梅利亞市經濟法院裁定預防性扣押,直至船東支付9.16億美元賠償金。
週二,SCA已將索賠額減少到5.5億美元,並且只需支付2億美元的首付款就可釋放該船。
SCA稱:「在與船東的談判過程中,管理局持續以完全靈活的方式處理這一情況,以保持我們最重要客戶之一的長期關係。」
局長雷比補充說,索賠的一部分是打撈費用,根據埃及法律,「任何進行打撈工作者,有權獲得公平的獎金,報酬根據船舶的價值和船上貨物的價值而定」。
雷比說,船東最初表示無法確定船上「貨物的總和價值」,埃及法院估算船上貨物價值約20億美元。隨後,船東主張貨物價值僅7.75億美元,也獲得SCA認可。
SCA表示,對於允許長賜輪在惡劣天候下航行,運河局必須負責任的說法是不成立的。
該機構稱,在長賜輪發生事故前,有其它12艘船隻通過運河,這說明即使天候惡劣,運河的航行也是正常的。此外,如果長賜輪船長礙於惡劣天氣要求延後通過,他的要求會立刻得到同意,作為船長,也有權要求更改船舶行程,但船長沒有採取任何上述措施避免意外。
目前,尚未付出賠款的船東,希望賠償金能降至1.5億美元。
責任編輯:葉紫微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