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6日 星期六

緬甸社會裡.....​女人是三等公民

緬甸社會裡.....​女人是三等公民

 
 
 
  如今,「男女平等」早已成為全球熱門話題,女性地位日益攀升,很有「半邊天」向全天下發展的趨勢。然而,在緬甸,卻依然沿襲著男尊女卑的傳統,女性地位極低,多少辛酸故事不為人知。

  在緬甸,社會等級分明:和尚是一等公民,男人是二等公民,女人和尼姑是三等公民,人妖是四等公民。
  在這個凡事都以男性為主的國度,男女地位可謂天壤之別。
  社會地位極其低下 緬甸女人是三等公民
  無論是馬哈穆尼佛寺,還是大金石,男人們可以近前貼金,不受任何限制。而女人則永遠不得靠近,只能被遠遠的隔開,默默守望。
  雛菊綻放,花開正艷。淡淡的笑容,明艷了整個面龐
  緬甸女性地位卑微,不得不肩負起生活的重擔,日復一日,一生操勞。非但如此,一天的勞作結束後,洗澡卻是男人優先,女人在後。
  滿面皺紋記錄了歲月流失的深深痕跡,一生的辛勤操勞無情地奪走了她的青春。
  緬甸人將女子叫「小貓」。一般情況下,未婚的「小貓」會把這種化粧品塗滿前額和鼻樑;結過婚的婦女則只塗臉的兩頰,不塗鼻樑;中年婦女只塗臉的上半部;寡婦只塗臉的一半;「老貓」則隨心所欲,可塗可不塗。
   在緬甸的女僧人

  緬甸女子出家以後就不能還俗。但是男子就不一樣,緬甸男子都要出家,但是可以還俗。還俗後能喝酒吃肉、更可以娶妻生子。
  很難想像,在緬甸就連出家也是男女不平等的。男人出家還可以還俗,還俗後酒照喝,肉照吃,媳婦照娶。而女人一旦出家當了尼姑,則終生不能還俗,一生遠離紅塵,侍奉佛祖。
  她們是堅強的,豁達的,不曾向宿命屈服,未放棄追尋幸福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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