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7日 星期六

台國防部:國軍對美採購品項 需與美密切協調

 

台國防部:國軍對美採購品項 需與美密切協調

台國防部:國軍對美採購品項 需與美密切協調
中華民國國防部,資料照。(宋碧龍/大紀元)
 

 

【大紀元2026年03月07日訊】(大紀元記者鍾元台灣報導)中華民國國防部表示,國軍對美採購品項,需與美方密切協調。針對在野黨質疑「有發價書才能編列預算」,國防部指出,這是對軍購相關作業制度的曲解。

 

中華民國行政院版1.25兆元(新台幣,以下同)(約0.04兆美金)國防特別條例,6日終於與在野黨版本預算一併付委審查,但付委的中國國民黨版本將預算上限大幅削減為3,800億元,且加上往後對美軍購,需待收到美國送來的發價書,才能另擬條例送審等條件。

 

中華民國國防部今天(7日)下午發布新聞稿,針對媒體報導,「軍購作業必須具備發價書方能編列預算」等情況,國防部說明如後:

 

一、國軍建案作業程序,係考量敵情威脅、未來作戰場景與科技發展等因素,循「作戰需求」「系統分析」「期程工項」及「整體獲得規劃」之邏輯思維,確認所需籌購之武器裝備。凡對美採購品項,於建案作業期間,即需與美方密切協調,以初步確認項量、交運期程與預算需求。

 

二、凡新增建案達10億元以上者,需先經行政院審查同意,始送請立法院審議。若預算於立法院審議期間,美方仍未完成知會國會程序,則暫列為機密預算;俟美方知會國會後,再轉列公開。所謂「美方先提供我發價書,再編列預算」實屬對相關作業制度之曲解。

 

三、有關「AH-1W直升機零附件」等3項購案,係於2024年納入作維費需求預算,為開口式合約性質,由2025年編列於公開預算。

 

四、有關「聯合戰力規劃」與「五年兵力整建計劃」等內容,均屬攸關國防安全之機密範疇,不可能列入《國防報告書》等公開文件。「國防報告書不見未來軍購資訊」等類言論,顯係對國軍建案作業程序之誤解。

 

國防部說明,行政院版《強化防衛韌性及不對稱戰力計劃採購特別條例草案》,係經過嚴謹之建案作業程序、符合國軍作戰需求;並已確認供售意願、輸出許可、產能排程等,受到美國政府、國會多次肯定與支持。國防部將持續向立法院各黨團及外交國防、財政委員會溝通說明,期獲得朝野一致支持,提升防衛戰力。

 

責任編輯:葉紫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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