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慈濟醫院藥學部藥師王平宇指出,根據統計,在健保藥物使用人數最多的前5名中,市面常見的止痛藥就占據2名,每年共有約1,500萬人使用,而臨床上常見的止痛藥用藥問題,多半來自於「過量使用」。
像是部分家長因擔心藥效不足,讓孩童在短時間內重複服用止痛藥;或成人未留意藥物起效所需時間,為求快速止痛而自行增加劑量,都可能導致身體負擔增加,甚至引發急性傷害。
王平宇表示,「止痛藥濫用」並不僅限於服用過量,凡是未依醫囑服用、或非醫療目的使用,都屬於不當用藥行為,民眾應特別留意。下列幾種情況都屬於止痛藥濫用:
1. 在疼痛未發生時,以預防或放鬆為目的服用止痛藥。
2. 依賴坊間或國外成藥,或服用來源不明的藥物。
3. 未依藥物指示服用,像是將止痛藥與酒精並用、自行剝半或磨粉服用。
4. 不清楚藥物成分的情況下,同時使用多種成分相似的藥品。如:同時服用具止痛成分的感冒藥後服用止痛藥,導致單一成分累積過量;或與抗凝血藥物同時使用。
他進一步指出,特定成分止痛藥若使用不當,除了導致急性腎臟損傷、腸胃道出血等問題,更可能造成止痛藥依賴或成癮,就需要在醫師與藥師的專業監控下,逐步調整用藥劑量,以降低戒斷症狀風險,並視情況改用非成癮性輔助藥物。若因為長期病理疼痛服用止痛藥,導致藥物依賴,則可以在醫師評估後採取多模式止痛方式,結合物理治療、心理諮商或其它非藥物療法,協助改善疼痛。
王平宇也提醒民眾,止痛藥依成分不同,適用族群與注意事項也有所差異。目前市面常見止痛藥多為乙醯胺酚類(Acetaminophen)及非類固醇消炎止痛藥(NSAIDs)。
•乙醯胺酚類止痛藥(Acetaminophen) 如普拿疼、Tylenol,需經肝臟代謝,不適用於嚴重肝臟疾病患者。
•非類固醇消炎止痛藥(NSAIDs) 如EVE或Advil的主要成分布洛芬(Ibuprofen)就是屬於這類止痛藥,不建議有消化性潰瘍病史、慢性腎臟病或部分心血管疾病的患者使用,以免增加胃出血、腎功能惡化或血栓風險,導致疼痛問題更加複雜。孕婦亦應避免自行服用。
王平宇呼籲民眾,止痛藥僅能暫時緩解症狀,並非根本治療方式,民眾應正確認識止痛藥的使用原則,服藥前詳閱標示及說明書、遵循醫囑,並主動向醫師或藥師諮詢,才能確保用藥安全。若疼痛反覆或長期出現,往往代表身體可能存在其他病灶,應及早就醫檢查,釐清原因並接受適當治療,而非長期依賴止痛藥掩蓋症狀。
責任編輯:楊正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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