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東訴阿里「二選一」案一審勝訴 獲賠10億
【大紀元2023年12月30日訊】(大紀元記者李塑報導)近日,京東訴阿里巴巴「二選一」案一審勝訴,獲賠10億元(人民幣,下同)。
北京市高級法院近日對京東訴浙江天貓網路有限公司、浙江天貓技術有限公司、阿里巴巴集團控股有限公司「二選一」案做出一審判決,認定其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實施「二選一」的壟斷行為成立,對京東造成嚴重損害,並判決向京東賠償10億元。
對於一審判決,阿里巴巴12月29日表示,尊重法院的判決結果。
京東與阿里巴巴之間壟斷與反壟斷的糾紛要追溯至8年前。
根據公開報導,自2015年起,阿里巴巴就被頻繁曝出強迫商戶「二選一」,尤其是不允許商戶在「618」「雙11」等重大促銷節日在其它平台進行促銷活動。為此,京東向中共國家工商總局實名舉報阿里巴巴。
2017年11月28日,京東就阿里巴巴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實施「二選一」的壟斷行為侵害京東權益向北京高院提起訴訟。
據此前媒體報導,京東請求法院的判令有三個方面:
1.確認三被告在本案所確定的相關市場具有市場支配地位;
2.判令三被告停止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行為,包括停止限定商家只能與被告進行交易、停止限定商家不得與兩原告進行交易等行為;
3.判令三被告向兩原告連帶賠償因其實施的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給兩原告造成的經濟損失10億元,以及賠禮道歉及支付維權開支。
該案於2017年12月8日在北京高院立案,阿里巴巴就管轄權提出異議,後被駁回。2018年12月29日,阿里巴巴又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訴,次年被駁回。
從立案到結案歷時6年,北京高院於近日做出一審判決。
此外,2021年4月10日,阿里巴巴因「二選一」被中共國家市場監管總局行政處罰182.28億元,創下歷史記錄。
據公開資料顯示,「二選一」又被稱為獨家交易,是指平台要求商戶只能在自己所在的平台與其平台之間選擇其一進行合作。在實踐中往往表現為通過禁止平台內經營者在其它競爭性平台開店和參加促銷活動等方式,限定平台內經營者只能與該平台進行交易的行為。
責任編輯:林琮文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