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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6月移民排期 中國人綠卡批准EB3前進最多
美6月移民排期 中國人綠卡批准EB3前進最多
美國國務院(DOS)於5月10日公布6月綠卡簽證排期公告。(Fotolia)
【大紀元2018年05月11日訊】(大紀元記者吳英編譯報導)美國國務院(DOS)於5月10日公布6月移民排期簽證公告,「綠卡最後批准排期」的親屬移民,港澳台及中國大陸出生申請人除第一優先原地踏步外,其餘類別都同步小幅前進,最多為1.5個月。
至於綠卡批准排期的職業移民,港澳台申請人所有類別都是有名額,中國大陸出生申請人僅第五優先前進10天,其餘類別都沒有變動。
「遞交申請排期」方面,港澳台及中國大陸出生申請人的親屬移民及職業移民的排期都沒有變動。
綠卡批准排期
親屬移民
親屬移民的「綠卡最後批准排期」(Application Final Action Dates,簡稱「綠卡批准排期」),港澳台及中國大陸出生申請人的具體更動情形如下:
F−1類:原地踏步,維持在2011年4月8日
F−2A類:推進7天,由2016年6月1日前進到6月8日
F−2B類:前進1個月7天,由2011年5月15日前進到6月22日
F−3類:前進1.5個月,由2006年2月1日移進到3月15日
F−4類:前進21天,由2004年10月1日移進到10月22日
職業移民
港澳台申請人所有類別都維持有名額,中國大陸出生申請人的第五優先移進10天,由2014年7月22日移進到8月1日,其餘類別都沒有變動。
2018年6月美國移民排期
A表:綠卡批准排期表
親屬移民 | 全球(除中國大陸、印度、墨西哥及菲律賓) | 出生地在中國大陸 |
第一優先 | 2011年4月8日(原地踏步) | 2011年4月8日(原地踏步) |
第二優先(2A) | 2016年6月8日(移進7天) | 2016年6月8日(移進7天) |
第二優先(2B) | 2011年6月22日(移進1個月7天) | 2011年6月22日(移進1個月7天) |
第三優先 | 2006年3月15日(移進1.5個月) | 2006年3月15日(移進1.5個月) |
第四優先 | 2004年10月22日(移進21天) | 2004年10月22日(移進21天) |
職業移民 | 全球(除中國大陸、印度、墨西哥及菲律賓) | 出生地在中國大陸 |
第一優先 | 有名額 | 2012年1月1日 (原地踏步) |
第二優先 | 有名額 | 2014年9月1日(原地踏步) |
第三優先 | 有名額 | 2015年6月1日(原地踏步) |
第三優先其他(非技術)勞工 | 有名額 | 2007年5月1日(原地踏步) |
第四優先 | 有名額 | 有名額 |
第四優先(宗教勞工) | 有名額 | 有名額 |
第五優先 | 有名額 | 2014年8月1日(移進10天) |
第五優先(區域中心) | 有名額 | 2014年8月1日(移進10天) |
遞件排期
美國國務院簽證公告自2015年10月起實行雙軌制,在「綠卡批准排期」之外增加了一項「遞交申請排期」(Dates for Filing Application,簡稱「遞件排期」)。
港澳台及中國大陸出生申請人的親屬移民及職業移民2018年6月的遞件排期沒有變動。
2018年6月美國移民排期
B表:遞件排期表
親屬移民 | 全球(除中國大陸、印度、墨西哥及菲律賓) | 出生地在中國大陸 |
第一優先 | 2012年1月8日(原地踏步) | 2012年1月8日(原地踏步) |
第二優先(2A) | 2017年9月22日(原地踏步) | 2017年9月22日(原地踏步) |
第二優先(2B) | 2011年9月8日(原地踏步) | 2011年9月8日(原地踏步) |
第三優先 | 2006年9月8日(原地踏步) | 2006年9月8日(原地踏步) |
第四優先 | 2005年4月1日(原地踏步) | 2005年4月1日(原地踏步) |
職業移民 | 全球(除中國大陸、印度、墨西哥及菲律賓) | 出生地在中國大陸 |
第一優先 | 有名額 | 有名額 |
第二優先 | 有名額 | 2015年2月1日(原地踏步) |
第三優先 | 有名額 | 2016年1月1日(原地踏步) |
第三優先其他(非技術)勞工 | 有名額 | 2008年6月1日(原地踏步) |
第四優先 | 有名額 | 有名額 |
第五優先 | 有名額 | 2014年9月1日(原地踏步) |
註:
美國國會每年發放的親屬移民類別及額度如下:
第一優先F1:美國公民成年未婚子女,每年23,400人。
第二優先F2−A 、F2−B:美國永久居民的配偶和未成年未婚子女及美國永久居民的成年未婚子女,每年114,200人。
第三優先F3:美國公民的已婚子女,每年23,400人。
第四優先F4:美國公民的兄弟姐妹,每年65,000人。
美國國會每年發放約140,000張職業移民簽證,計有以下五個優先領域:
第一優先EB−1:傑出人才、傑出教授或研究人員、跨國公司高級主管或經理。
第二優先EB−2:擁有高等學歷的專業人員,以及在藝術、科學或商業領域具特殊能力的人才。
第三優先EB−3:不具有高等學歷的技術工人、專業人員、非技術工人。
第四優先EB−4:一些特殊移民,包括宗教工作者。
第五優先EB−5:投資移民。
資料來源:美國國務院領事事務署官方網站簽證公告(移民排期)專頁
責任編輯:林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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