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的問題都是溝通,而不是中文
要不要找律師打官司,這是個見仁見智的問題。不過,容我先交代一段往事。大約十年前,我的老闆要我幫他看一本碩士論文,因為他要幫碩士生口試,希望我可以先幫他找出重點。依我的中文造詣,我當然信心滿滿的覺得沒問題。看到題目才知道完蛋,我話說得太早。題目依稀是這樣的:
「腹部肌肉與肝臟三酸甘油酯儲存之分子機制研究」
我知道腹部、肌肉、肝臟、三酸甘油酯、儲存、之、分子、機制、研究,但是這些詞組放在一起,那就是鬼了。我不可能看得懂這些中文。
後來打訴訟,在旁聽的時候,我就可以體會沒有請律師的民眾,有多麼辛酸。法官明明說的是中文,但是我猜他們大概聽不懂。
「被告麻煩請通知你的朋友擔任參加人,因為本件訴訟可能會產生爭點效。我們下次開庭要進行爭點整理,請兩造將爭執與不爭執事項提出來供本院參考。」
這也是中文,但是我猜民眾臉上應該有三條線。沒有律師,怎麼打這場官司?
各種專業領域裡,充滿術語、行話,這些術語與行話,或許是為了工作者的溝通方便,或許是基於書寫與敘述的便利。不過,中文在剛剛兩個例子裡,明顯不是重點,重點是,工作者與非專業者的溝通。
病歷是給誰看的?或者說,病歷是否只是醫師的工作日記,供自己日後,或是提供給其他醫師的參考而已?我不是醫師,很難論定這樣的想法是否正確。但是基於接觸過一些醫療糾紛的案例,我可以肯定的說,病歷中文化,對於律師解讀病歷,一點幫助也沒有。我們在打醫療糾紛訴訟時,還是要仰賴 醫師顧問,或是鑑定委員會的意見,律師懂醫學?除非律師本來就是醫師。而不是醫師,就算把中文化的病歷攤在律師面前,律師怎能看得懂?病患真的以為,只要是中文,就看得懂?以後就能縱橫醫界或是消災避禍?
所有的問題都是溝通,而不是中文。不論是醫院,或是法院,我們需要的環境,都希望是溫暖而有人性。真正的改革,不是中文病歷,而是惡劣的醫療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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