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1日 星期五

有趣的報導 赤裸緊貼女同事 教授不認通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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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裸緊貼女同事 教授不認通姦
記者白錫鏗/台中報導/聯合報/102.9.15

某大學的休閒管理系徐姓教授與陳姓女職員發生姦情,陳女丈夫報警抓姦,兩人全身赤裸,男下女上、下體緊密貼合,但兩人仍否認發生性行為,還辯稱查扣的衛生紙是餐後用來擦嘴;雖未驗出精液,但法官查出兩人性器官結合,有無射精不影響案情,依妨害家庭罪將兩人各判刑4月,得易科罰金。
被當場逮到兩人全身赤裸獨處的徐姓教授(41歲)與同事陳女(30歲),否認通姦、相姦犯行,辯稱當時正準備進行性行為,但性器官未結合;陳女辯稱會趴在徐的身上是受驚嚇,因房間內鎖,丈夫當時是踹門進入。
陳女丈夫及家人說,因有學校師生在校內撞見徐教授與陳女在辦公室喝酒,還見兩人手牽手散步,議論兩人交往;陳夫因妻子常藉故加班不回家,又在家中發現可疑鑰匙,打了備份鑰匙,查出妻子在外租屋與徐有姦情。
今年初,陳夫與姊姊會同警方前往妻子租住處抓姦,在門外就聽到男女做愛的呻吟聲,進入房間看到徐教授與陳女全身赤裸,徐躺在床上,妻子跨坐徐身上,下體緊貼結合,有看到身體抽動情形。
警方在陳女房內垃圾桶查扣衛生紙,經送刑事警察局化驗,僅驗得有兩人的DNA,並未驗出徐的精液細胞,不足做為兩人有姦情的物證。
但法官認定徐與陳女性器官結合構成刑法通姦、相姦罪,並不以射精為必要,判決兩人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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