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川普解僱庫克案明年1月口頭辯論
【大紀元2025年11月13日訊】(大紀元記者高杉編譯報導)美國最高法院週三(11月12日)宣布,將於1月21日聽取川普(特朗普)總統試圖解僱美聯儲理事麗莎‧庫克(Lisa Cook)一案的口頭辯論。
川普於8月25日表示,他將解僱七位美聯儲理事之一的庫克,理由是她涉嫌就自己擁有的兩處住宅的抵押貸款存在欺詐行為。
庫克本人否認有任何不當行為,並就川普總統是否有權解僱美聯儲理事提起了訴訟,尋求阻止其被免職。
庫克的律師團隊週四在提交給最高法院的文件中辯稱,川普要求「中止令」以便先行解職的做法,實質上是要求大法官們「以緊急方式摧毀美聯儲理事會的獨立性」。
9月初,華盛頓特區(Washington, D.C.)的一名聯邦地區法院法官裁定,在庫克的訴訟案未作出最後裁決之前,她不得被理事會解僱。
哥倫比亞特區美國上訴法院(U.S. Court of Appeals for the District of Columbia)不久後維持了該裁決,導致川普繼續上訴,要求最高法院對其解僱庫克的權力作出裁決。
在最初阻止庫克被免職的裁決中,地區法院法官賈‧科布(Jia Cobb)寫道:「庫克已強有力地證明,她的所謂被免職違反了《聯邦儲備法》中的必須『有合適理由』條款。」
科布寫道,對該條款的「最佳解讀」是,解除美聯儲理事的合法原因,僅限於與其「在職行為」相關的行動。而對庫克的指控涉及她擔任美聯儲理事之前的舉動。
在本案中代表川普政府的司法部長D‧約翰‧紹爾(D. John Sauer)在向最高法院提交的文件中辯稱,應允許總統在庫克訴訟案懸而未決期間解除她的職務。雖然《聯邦儲備法》排除「無緣無故或因政策分歧」而免職……但只要總統指明原因,「與官員行為、能力、適任或勝任相關的某種原因」的確定,屬於總統不可審查的自由裁量權。
在川普試圖解僱首位擔任美聯儲理事會成員的黑人女性庫克之前,他已連續數月施壓理事會和美聯儲主席傑羅姆‧鮑威爾(Jerome Powell),要求降低利率,但未能成功。
責任編輯:任子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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