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律師:加州大學取消SAT考試為哪般?
希爾斯伯勒Glencoe高中二年級學生尼薩拉‧卡魯伯哈納第一次參加大學入學SAT和ACT考試,都獲得了滿分。圖為一學生正在做SAT考試模擬考題。(Joe Raedle/Getty Images)
【大紀元2021年11月27日訊】(大紀元專欄作家James
Breslo撰文/高杉編譯)幾十年來,加利福尼亞大學(University of
California,簡稱UC)一直依靠包括SAT在內的考試分數,來錄取成績最好的學生進入這所加州最好的大學。這樣的標準化考試在社會中無處不在,在小學、中學和高等教育中也都被普遍使用。同樣,要獲得大多數職業的執照,甚至僅僅獲得駕照,也需要進行標準化考試。
但加州大學宣稱,經過大量研究後確定,作為一個群體,亞裔和白人在SAT考試中的得分高於「黑色和棕色群體」(左派這樣稱呼他們)。因此,加州大學得出的結論是,SAT考試在本質上是歧視性的,加州大學在招生時必須放棄對SAT成績的要求,以實現「公平錄取」的目標。
加州大學的教師將通過「學術評議會」(Academic
Senate)監督錄取過程。它解釋說:「這個決定是該大學持續努力促進公平教育機會的一部分,它基於這樣一種觀點,即這些考試是有偏見的。因為它們系統地、不公平地降低了那些未被充分代表的,以及低收入的高中生被大學錄取的可能性。」
加利福尼亞大學忽略了一些學生SAT考試成績不佳的最明顯原因。非裔美國人(僅占加州人口的5.8%)更有可能是在單親家庭中長大的。正如時任參議員的巴拉克‧奧巴馬(Barack
Obama)所指出的那樣,在沒有父親的環境中長大的孩子,輟學的可能性是普通孩子的九倍。拉丁裔美國人(占加利福尼亞總人口的39%)更有可能是由受教育程度較低、英語為第二語言的新近移民、合法或非法移民撫養長大的。
有一個例子進一步證明了這不是考試的問題,而是考生的問題。「學術評議會」曾試圖使用另一種考試來替代標準化考試。然而,它最後確定,所謂的「智力平衡」(Smarter Balanced)考試導致了同樣的「歧視性」結果!
事實是,教授們明知道考試本身是公平的,他們只是不在乎申請者本身的能力。他們所關心的只是所謂的「公平」,也就是說,各種族和群體所占的比例必須是相等的。這種左派思想為了群體利益而忽視了個人利益。它沒有去關注這些群體的孩子在考試中沒有取得更好成績的根本原因。而且,它忽略了這些所謂「弱勢群體」中並不是每個人都是弱勢的,比如勒布朗‧詹姆斯(LeBron
James)的孩子。也不是每個白人和亞裔群體的人,都享有了某種特權。
這種所謂的「絕對公平」的要求,終結了馬丁‧路德‧金的不分種族的平等待遇的夢想。這個所謂的「絕對公平」要求我們必須去關注種族,以確保「絕對平等」的結果。
正如喬治‧奧威爾(George
Orwell)所預言的那樣,左派喜歡玩弄詞彙。例如,他們會說,一個變性人不是在做「變性手術」,他們是在做「性別確認手術」。他們口中的「公平」只是一個新詞,聽起來像平等的意思,但實際上是「平權措施」(Affirmative
action)。左派之所以使用「公平」一詞,是因為「平權措施」已經普遍地不受歡迎。而且,經過幾十年的使用,它已被證明是無效的。事實上,它不僅不受歡迎,在加利福尼亞州,它還是非法的!
1996年,加利福尼亞州以55%對45%的投票結果,禁止在公立學校的招生和州政府招雇員時使用「平權措施」。就在去年,加利福尼亞州以58%對42%的優勢投票結果,維持了這項禁令。
然而,加州大學相信,只要它稱其為「公平」而不是「平權措施」,它就可以自由實施。看到加州大學公然違反州法律和人民的意願,真是令人震驚。「學術評議會」表示,它必須有一個「公平的錄取程序」,因為「大學學位仍然是確保社會流動性的最有效手段」。「作為一所州立公共機構,加州大學有義務創造一個代表加州人口結構的學生群體。」加州大學有一個「研究生、本科生和公平事務辦公室」(Office
of Graduate, Undergraduate and Equity Affairs),每個校區都有一個「公平、多樣性和包容副校長」。
實際上,加州大學正在實施加州民眾已經兩次投票禁止的措施。
這種瘋狂想法的自然進展是,接下來就是擺脫法學院的入學考試(LSAT)、醫學院的入學考試(MCAT)和商學院的考試(GMAT)。然後取消律師工作需要的律師資格考試、醫生的醫生資格考試,以及股票經紀人資格的Series 7考試。
加州人沒有投票支持這樣做。他們投票支持的是,加州大學需要錄取我們當中最優秀、最聰明的學生,而不考慮種族、民族或性別。他們沒有投票支持那些信奉所謂「覺醒主義」(Woke)的左翼教授們,為了實現他們自己的「公平烏托邦」而進行的社會實驗。
詹姆斯‧布雷斯洛(James Breslo)是一名民權律師,也是《隱藏真相秀》播客的主持人。他曾是國際律師事務所Seyfarth Shaw的合夥人和上市公司總裁。他曾多次作為法律專家出現在福克斯新聞和CNN的節目中。
本文僅代表作者本人的觀點,不一定反映《大紀元時報》的立場。
責任編輯:葉紫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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