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27日 星期六

中共貪官獲釋後任國企高管 被舉報違規任職

 

中共貪官獲釋後任國企高管 被舉報違規任職

【大紀元2025年12月28日訊】(大紀元記者文馨綜合報導)曾因受賄獲刑5年半的山東泰州市姜堰區原交通運輸管理局局長卜某山,獲釋後擔任一家國企「高管」。日前,公司創始人舉報其違規任職 ,3年領薪資超58萬人民幣。引起輿論關注。

 

綜合陸媒11月26日報導,卜某山曾因受賄27.76萬元獲刑五年六個月,刑滿釋放後出任泰州夏北新型綠色建材科技有限公司(簡稱「夏北公司」)市場營銷負責人,並被公司內部資料標註為「高管」。

 

過去一年多來,夏北公司創始人、股東王志立持續向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及泰州市姜堰區有關部門舉報稱,金東城投在參與夏北公司混改,特別是獲得公司控股權後,違法違規任用刑滿釋放人員卜某山擔任夏北公司「高管」。

 

夏北公司工資表、董事會文件、會議簽到表等證據顯示,卜某山任職期間,2020至2023年領取工資、獎金58萬餘元。其中2022年一年收入最高達25萬元以上。

 

卜某山承認自己領取薪酬的事實。但對擔任「高管」一職提出異議。他稱自己只是負責市場開拓工作,並非公司高管層正式成員。

 

根據夏北公司公開的董事會表決資料顯示:2020年1月,金東城投作為夏北公司新入股股東,金東城投時任董事長,直接任命剛出獄不久的卜某山為市場營銷部門負責人,並列席後續董事會會議。

 

據天眼查,金東城投系國有獨資企業,由江蘇金姜城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全資控股。

 

而夏北公司2019被泰州市認定為建築垃圾資源化利用企業,2022年被混改。混改完成後,金東城投股權增至55%,取得控股權。

 

2022年11月的董事會會議上,有關人員通過表決並簽署會議簽到表,確認卜某山以「列席」身分參加董事會,記錄中備註為「高管」身分。

 

卜某山任命過程引法律爭議

 

12月26日,紅星新聞報導稱,法律顧問指出,《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廉潔從業若干規定》明確規定,有犯罪記錄且被判處刑罰者,終身不得擔任國有企業領導職務。因此,若卜某山被認定擔任高管行為屬實,其任用程序和資格均存在法律風險。

 

曾擔任金東城投副總經理的蔣某平稱,卜某山並非董事會成員,因而不應視為高管。

 

據稱,當紀檢監察部門已接到創始人王志立的實名舉報,並將對相關任用是否合法進行調查,蔣某平本人也成為調查對象。

 

王志立稱,夏北公司在金東城投控股前,年營收約二千多萬元,控股後急劇萎縮至2025年上半年僅幾十萬元,導致包括中央預算內投資項目無法正常推進,部分資金退回。

 

他認為,混改後企業管理層對國家政策落實不到位、項目推進停滯等問題,阻礙了公司發展,甚至可能導致這一綠色產業鏈消失。

 

據審計資料顯示,金東城投在本地推進的多家混合所有制企業,均出現經營虧損甚至股東要求清算的情況。

 

熟悉當地混改的業內人士稱,夏北公司的境遇顯示「民資、國資互不信任」。一份內部文件指出,夏北公司「前期物資管理混亂,帳實不符」。

 

12月26日,姜堰區政府國有資產管理辦公室回覆稱,夏北公司處於困境當中,相關情況將在匯報國資辦領導後再回覆。

 

許多億元貪官都是被「帶病提拔」

 

事實上,卜某山的情況並非個例。2019年,陸媒曾報導,安徽省原副省長、阜陽市委原書記王懷忠,在2003年因受賄罪入獄,假釋後進入國企,一路步步高升,官至安徽省農業服務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同年再因受賄被捕。

 

中共中紀委監察部前官員王友群曾撰文分析,許多億元大貪官都是被「帶病提拔」。包括2025年被判刑的24個副省部級以上的億元貪官,原中紀委國家監察委駐中央組織部紀檢監察組組長李剛,原青海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楊發森等人個個都是「帶病提拔」。

 

文中指出,絕對的權力必然導向絕對的腐敗,這是千古不易的真理。作為中共黨政軍最高領導人,習近平謀求「定於一尊」,上行下效。其結果必然是:查辦了一批億元大貪官,馬上又有一批億元大貪官被複製出來;如此惡性循環,到最後只能是整個黨自取滅亡。

 

責任編輯:孫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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