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市小房東我們還擁有住房嗎?這是純粹的社會主義!
【大紀元2025年12月27日訊】(大紀元記者施萍紐約報導)12月18日,在紐約市議會召開年度最後一次全體會議前,紐約州華裔共和黨參議員陳學理和州眾議員鄭永嘉站在百老匯大街250號議會大樓前,帶領紐約市的業主們抗議即將被投票的一個提案——《社區購屋機會法案》(COPA)。

「這是我的房子,是我用我納過稅的錢買的,現在你告訴我我可以對我的房子做什麼、不做什麼,」陳學理對著媒體大聲疾呼,「那我的房子還屬於我嗎?它真的屬於我嗎?還是已經屬於政府了?這簡直太荒謬了!」
限制人們出售房屋的COPA法案
COPA法案是由紐約市議員納斯(Sandy Nurse)去年5月份提出的一項紐約市地方性法律,編號為902-2024號提案。這個提案旨在賦予後盾為市政府的非營利組織(NPO)和社區土地信託(CLT)對社區房屋的優先購買權,以期把經濟適用房留在社區,防止居民失去住房而流離失所。
COPA的核心概念是:擁有超過4個單元的建築物的業主,或者居住在現場的、擁有6個單元以上的建築物的業主,在出售房屋之前必須通知合格的NPO或者CLT或;這些機構將有最多180天的時間來提出報價並獲得融資,之後該房產才能在私人市場上出售;如業主違反則被苛以最高3萬美元的民事罰款。
後來市議會又增加了一項修正案,豁免了3家庭住宅,意在解決布碌崙褐石屋和其他小型房產業主的擔憂。

反對方:COPA不能實現其聲稱的目標
代表紐約市房地產的業主、建築商、經紀人、投資人等利益相關方的行業組織「紐約房地產委員會」(REBNY)強烈反對COPA提出的框架。該組織認為COPA首先「過渡干預」了私人房產交易,優先考慮了某種商業模式而忽視了其他模式,這其中就牽扯到一系列法律問題。
「這項法案引發的法律問題與2005年市議會通過《租戶賦權法案》時所存在的問題如出一轍——因範圍過廣且未能考慮到某些法定優先購買權,而被州和聯邦法律認定為無效。」REBNY政府事務副總裁阿瓦什(Dev Awasthi)在一份證詞中說。
此外,如果非營利組織在購買房屋時從不想搬走的租戶或者第三方收取費用以促成交易的話,就又違反了管制「合夥經營」以及「利益衝突」的《馬丁法案》,從而面臨州總檢察長的執法行動。
「該法案也存在嚴重的範圍和實施問題。該計劃涉及的房產範圍極其廣泛,購買期限可能過長且難以執行,從而干擾人們對房產轉讓的合理預期。」REBNY表示,「除了介入私人市場外,這些措施也無助於非營利組織,因為其時間安排與協商必要的稅收減免和融資以完成購買的時間不符。」
人們普遍認為,紐約市的COPA是效仿了舊金山的類似法案。但是眾多反對者表示,這個法案在多個方面都實現不了原始目標,即使與舊金山的COPA相比也有一個巨大的缺陷——資金,即社區組織購買的房屋資金從哪裡來?舊金山制定此法時還預備了專屬資金,但是紐約市沒有,其背後的「紐約市房屋保護與發展局」(HPD)資源匱乏,難以實施法案,只能迫使無法遵守的私人業主承擔處罰。
一家代表穩定租金公寓的業主組織「紐約公寓協會」表示,COPA在其他城市實施都沒有達到預期效果,除了拖長售屋週期為難業主、以及增加監管負擔外,「沒有任何好處」。
議員:純粹的社會主義
在18日的市議會房屋委員會宣布通過COPA提案時,在場的業主們喊道:「你們把我們坑慘了!」
「這真是太荒謬了!」參議員陳學理對本報表示,COPA意味著什麼?「是不是我想賣掉我的房子,我的妹妹都不能買下來?因為某些地方組織擁有優先購買權?他們可以買,但我卻不能賣給我的侄子、姪女,或者爸爸不能賣給兒子房子?誰來指定這些社區組織?他們是市政府資助的非營利組織還是州政府資助的非營利組織?所以,他們去買房子時,實質上是用納稅人的錢買納稅人的房子!」
陳學理接著氣憤地質問,如果政府決定誰來住進房子的話,那房子到底是誰的呢?
「這就好比納稅人把房子捐給州政府,或者捐給某個組織,然後由他們來決定誰住進去,如果一個社區組織接管那棟三戶人家的房子後該怎麼處置?接下來呢?等我女兒結婚的時候,是不是有人能優先娶我女兒?政府到底想對我們的自由控制到什麼程度?!這是一個純粹的左翼、社會主義、共產主義議程!」陳學理說,「我將竭盡全力為我的選區、布碌崙、紐約市和紐約州的選民而戰!」
州議員鄭永佳則表示,舊金山執行COPA的結果是房價下跌。

「讓市場力量來解決問題,這才是最好的辦法,讓非營利組織直接與市場競爭才是最好的方法。」鄭永嘉說,「人口在流失,每年都在建造新房,住房短缺在哪裡?我可以告訴你,是因為人們在囤房,他們不出租,因為房屋法庭不公平;那麼如果政府強迫出售3戶或者4戶的住宅,開發商就不會再建設3、4戶的住宅,因為一旦讓非營利組織買下,房子就進入了租金管制狀態了,你就不能再賣房了。」
市議會少數黨領袖、共和黨議員阿里奧拉(Joann Ariola)對媒體表示,COPA是對紐約市私人房地產所有權的又一次攻擊。
「我們正一頭栽進共產主義反烏托邦中,政府及其官僚開發商將擁有所有房產,」她說,「而我們其他人則被迫永遠租房居住,這項法案只會加速這一進程。」
業主律師:我們要提起集體控告
12月18日,COPA法案以30對10的票數獲得通過,但這個分數不足以阻止可能的市長否決。因此有華人業主表示,有人正期望即將卸任的市長亞當斯能夠否決這個法案。
「我聽說,至少亞當斯不想在自己的任期內簽署這個法案,」一位林姓華裔業主對本報透露,「除非他否決,那樣此法案會在明年的議會上再拿出來討論;如果他不否決,新市長馬姆達尼肯定會簽署這個法案的,這是早一天晚一天的事。」
此外,曾經參選過紐約市長、一直專注於幫助業主和建築商打官司的律師華爾登(Jim Walden)表示,可能會有一場針對COPA的集體訴訟。
「市議會的行為完全違憲。無償剝奪財產權是非法的,而且這是一項糟糕的政策。」華爾登在本報獲得的一份聲明中說,「它只會將更多的房地產資本趕到其他州和城市。長期以來,紐約的立法者寧願壓迫業主、建築商和開發商,也不願激勵我們真正需要的——更多的住房供應。COPA 是通往黑暗未來的又一步。」

責任編輯:鄭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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