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10日 星期三

孫雯胡驍案(16): 辯控雙方激烈交鋒

 

孫雯胡驍案(16): 辯控雙方激烈交鋒


【大紀元2025年12月11日訊】(大紀元記者蔡溶紐約報導)紐約州長霍楚前副幕僚長孫雯及其丈夫胡驍因涉嫌非法充當外國代理人、收受回扣與洗錢等罪名,案件於12月10日進入審理第16天。在結案陳詞中,雙方對案件核心――孫雯是否受中共政府影響、是否利用公職為丈夫牟利——提出截然不同的解讀。面對辯方所強調的證據缺口,檢方則逐點反駁,強調所有證據串聯起來,清楚反映兩人的行為模式與動機。

 

孫雯在2018年偽造霍楚簽名的邀請信。(紐約東區聯邦檢察官辦公室)
 
 
孫雯的手機殼,上寫:Get Rich, Good Luck。
孫雯的手機殼,上寫:Get Rich, Good Luck。(紐約東區聯邦檢察官辦公室)

 

孫雯律師:證據無法串連成完整敘事

 

孫雯的代表律師阿貝爾(Kenneth Abell)在結案陳詞中指出,政府證據「有許多空隙」,呈現的僅是「許多無法連線的點」。他強調,本案沒有內部污點證人能從體制內提供全貌,而最能解釋關鍵事實的人——河南同鄉會前會長張富印——既未被起訴,也未出庭作證。

 

根據庭審中、陪審團不在場時的法庭討論,張富印先後在兩次從中國返美時於肯尼迪機場被FBI問話,前後說法不一致,更與他手機中的通信記錄相矛盾,因此拒絕給予豁免起訴權。最終張援引憲法第三修正案(不自證其罪的權利)拒絕出庭作證。

 

阿貝爾表示,歷任紐約州州長都未曾會晤台灣總統,因此孫雯「並未改變既有政策」。對於檢方指控孫雯偽造霍楚州長簽名、協助河南代表申請簽證,阿貝爾表示,若比對字跡即可辨識兩者差異,「如果真有偽造,為何簽名明顯不像真的?」

 

阿貝爾指出,政府刻意忽略對孫雯有利的證據,例如她也曾拒絕受禮。他提出一段家庭聊天記錄作為證據:2018年7月16日,孫雯傳訊家人表示某僑領要送她玉手鐲。孫母立刻回覆「不要接受」,而孫父則稱「比你家婆給你的還好」。辯方以此證明:「她並非見人就收禮。」

 

至於孫雯替中領館總領事黃屏申請褒揚令,阿貝爾表示「或許違規,但政界常見,屬自我宣傳方式」,並強調「與外國政府合作不等於是外國代理人」,除非能證明該政府對她有實質影響力。

 

針對未註冊為外國代理人,阿貝爾稱FBI並未正式告知她有註冊義務,僅要求她去閱讀胡佛研究所的報告,「閱讀報告不等於被通知必須登記」。

 

在疫情期間的防護裝備(PPE)採購爭議上,阿貝爾反問:「在供不應求、競爭激烈的市場,公司何需靠回扣才能取得合約?」他並質疑胡電腦內的回扣試算表「不知道是誰填寫的」。

 

胡驍律師:資金與生意往來「有合理性」

 

胡的辯護律師博克曼(Nicole Boeckmann)同樣強調,HH公司給回扣「缺乏邏輯」。她指出:胡曾在2020年領取失業補助,顯示生意受疫情重創。胡舅舅陳小實在半年內匯款200萬給胡,是「家庭支持」,無證據顯示資金來自中國政府。

 

此外她強調,河南、山東與廣州距離遙遠,當地市場並非活龍蝦消費地。因此政府所稱「地方政府批准交易以助胡獲利」缺乏市場依據。

 

她並否認銀行欺詐,稱孫雯夫婦以孫梅萍名義開戶是為買房準備。

 

檢方反駁:孫雯「究竟在替誰工作?」

 

在反駁(rebuttal)中,檢方助理檢察官波拉克(Robert Pollack)逐項回應辯方觀點。

 

波拉克表示,即便紐約州的疫情應對會議有高達129人在線,「真正的問題是:誰會把外國政府的官員加進紐約州的疫情應對內部電話會議?」他質疑孫雯行為背後的動機,並要求陪審團思考:「她究竟在為誰工作?」

 

對於胡的律師辯稱沒有證據顯示胡舅舅的匯款來自中共政府,波拉克提醒陪審團用常識判斷,就像看到一個人面試後每天去上班,「你用常識推斷他是受僱於那家公司,而不是等待公司內部人證明。」

 

波拉克並回到海鮮生意核心,指出胡在2016年開始出口龍蝦時毫無經驗,曾因運輸延誤50小時導致一批龍蝦大量死亡;但在孫雯逐漸與河南官員建立關係後,胡的貨物通關便利性大幅提升,生意隨之增長。

 

他援引辯方證人、海鮮專家Steve Wong的證詞強調,龍蝦出口並非能賺百萬美元的生意,指出胡缺乏經驗,但因妻子在州政府任高職並受中共青睞,這才是胡的真正優勢。

 

檢方再次提到2019年胡在廣州海關受阻時,孫雯求助親共僑領梁冠軍。「連本案翻譯都知道梁冠軍的名號」,波拉克說,以此突顯其政治角色。

 

波拉克表示,胡電腦內的回扣試算表建立於2020年3月24日,正是HH公司取得州政府合約後第三天。電腦記錄顯示文件由胡本人建立與更新。

 

對於「外國代理人通知」的爭議,波拉克引述FBI探員證詞,稱當時已向孫雯解釋《外國代理人登記法》的含義,只是「她自己沒有理解」。

 

波拉克最後指出,庭審揭露的只是整體影響力活動的局部,包括孫雯曾攔下中華公所主席于金山給州長要求強化台美關係的信件,並轉交中領館。他總結說:「唯一合理的解釋是,她在替中國政府行事,並從中謀求自身利益。」

 

前接

 

孫雯胡驍案(1):檢方指控孫雯暗中替中共行事

 

孫雯胡驍案(2):檢方指控孫雯偽造州長簽名 

 

孫雯胡驍案(3):查獲珠寶現鈔 曝中共統戰

 

孫雯胡驍案(4):聯名帳戶與160萬美元電匯 

 

孫雯胡驍案(5):七位數資金流向海景公寓

 

孫雯胡驍案(6):通報中領館 操控紐約州採購

 

孫雯胡驍案(7):阻台灣代表與紐約州府互動

 

孫雯胡驍案(8):報稅數字與奢華生活脫節

 

孫雯胡驍案(9):政治與商業交纏

 

孫雯胡驍案(10):檢辯激戰「中國匯款」疑點

 

孫雯胡驍案(11):孫雯請示中領館賀詞要點

 

孫雯胡驍案(12):隱匿200萬收入 回扣路徑曝光

 

孫雯胡驍案(13):私授褒揚令 調查錄音公開

 

孫雯胡驍案(14):孫母證詞成檢方突破口

 

孫雯胡驍案(15):「孫雯眼裡只有錢」

 

責任編輯:陳玟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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