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法庭加速審案 律師籲申請者及早準備

【大紀元2025年09月27日訊】(大紀元記者林丹紐約報導)美國司法部移民審查執行辦公室(EOIR)9月12日發布最新政策備忘錄PM 25-47,要求全美移民法庭大幅提速案件處理,設定一系列明確的績效考核指標,以應對持續高企的案件積壓。
紐約和加州移民律師陳闖創在其律師所的自媒體頻道中介紹:新規對移民申請人影響重大——案件加速,準備時間縮短;律師和當事人必須更早、更充分地準備,以應對突如其來的開庭。
這份由EOIR代理主任歐文(Sirce E.Owen)簽署的文件,名為《案件優先級與移民法庭績效考核》(Case Priorities and Immigration Court Performance Measures),取代了2018年要求每名移民法官每年至少結案700件的規定。EOIR在新規中表示,這一數字考核已無必要,因為法官平均結案數在2024財年已接近1000件。今後將以整體績效衡量標準,取代單一配額。
新規要求對三類案件優先處理:一、在押案件(detainee cases);二、具有法定或規定時限的案件,例如可信度面談、快速遞解案件;三、被指定為優先的特殊案件,如近期入境家庭的庇護案件。EOIR強調,法官仍保有一定排期裁量權,但系統整體必須加快。
文件附錄A規定了具體的「法院五大績效指標」,這些指標旨在減少案件積壓,避免無限延期,提升案件處理的及時性和公正性。具體是:
一、在押案件:95%要在60天內完成。
二、非在押案件:95%要在365天內完成。
三、動議處理:95%要在30天內裁決。
四、保釋聽證:95%要在5天內舉行。
五、已排期的大庭:95%要在首次安排的大庭日期完成。
EOIR重申:必須繼續降低案件積壓,提高效率,保持司法公正。法官需在保證正當程序的同時,儘快裁決案件。
移民律師陳闖創提醒:要提早做好準備——證據、證人、專家意見與法律論證要「可即時投用」;一旦被抓,準備工作將有難度,而且程序走得非常快,只有兩個月的時間就走完大庭;加州等地近期發生多起移民被帶走案例,一旦在押,時程壓縮更狠,所以提早準備非常重要。
另外,陳闖創說,移民法庭近期大幅消化積壓,並預期未來一年顯著減少在押與總積案。法官也可大量書面裁決(准予救濟、拒絕、終止、或自願離境等),不一定開庭。不少法官正主動提前排期(數月內開大庭的情況增多);在「95%期限」壓力下,轉庭/延期獲准機率下降。
責任編輯:黃小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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