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22日 星期三

專訪人權律師麥塔斯 解析追責中共法律程序

專訪人權律師麥塔斯 解析追責中共法律程序

2019年10月18日至21日,加拿大著名人權律師大衛·麥塔斯(David Matas)在維吉尼亞州五座城市巡迴演講,(林樂予/大紀元)

【大紀元2020年04月22日訊】(大紀元特約記者朱丹多倫多採訪報導)中共病毒新冠肺炎)的全球大流行,使得整個西方社會幾乎停擺,不僅國家經濟,連民眾的基本生活都受到巨大影響。現在,美國、澳洲、英國等國正在著手追究中共對疫情擴散的法律責任,因為從一開始,中共就對疫情數字進行隱瞞和造假,從而造成了這場危及整個世界的災難。

為此,大紀元專訪了加拿大著名人權律師大衛·麥塔斯(David Matas)。他畢業於牛津大學,是人權、難民及移民領域的法律專家。在訪談中,他從刑法和民法的角度,分析了追責中共的可能性,並提出了具體法律操作的建議。

2006年7月他和大衛·喬高(David Kilgour)歷時2年的獨立調查,發表了《關於指控中國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的獨立調查報告》。國際人權協會(IGFM)將2009年度的人權獎,頒給他與大衛·喬高。十幾年來他們前往世界四十多個國家,呼籲關注中共活摘器官的問題,並因此成為2010年諾貝爾和平獎候選人。追蹤調查過程的紀錄片《活摘》,2015年獲得美國廣電最高榮譽皮博迪獎。

記者:您對中共病毒(CCP Virus)大流行的最初反應是什麼?

麥塔斯:共產黨只看重自身的政治聲譽。任何讓共產黨丟臉的事情,中共的第一反應不是去解決問題,而是盡其所能保住中共的臉面。它不斷掩蓋事實真相,使問題在掩蓋中持續蔓延和惡化。中共在活摘器官的處理上是這樣,在薩斯傳染病的事件上也是如此。對於這次武漢疫情,如何起源,如何傳播,中共第一時間如何應對,在我看來,都是如出一轍,典型的中共式行為。

在過去一些年中我們還是看到了些微的希望,也引起了一定程度的關注。我說的是在活摘器官問題上,最初我和大衛·喬高發表報告的時候,只有我們兩個人參與這個事件的調查,現在越來越多的人站出來,共同對抗中國發生的非法器官移植。

人們正在承擔漠視中共活摘罪行的後果


麥塔斯:但即使這樣,力度還是遠遠不夠的。這種反對浪潮還沒有達到它應該達到的程度——政府間合作的高度。究其原因在於,我們面對的是一個地緣政治大國,一個經濟上的強國、政治上的大國,他們(中共)不只是在中國拋出維穩籌碼;他們同時試圖在全球範圍內進行大外宣,施壓、恐嚇,利用經濟和政治籌碼來掩蓋事實,否認真相,混淆視聽,顛倒黑白。世界上有太多人,為了得到政治和經濟上的利益,選擇同中共勾兌,隨波逐流。

我們要吸取的教訓是,我們不能無視世界上任何一個地方的人權侵犯行為。有人可能認為我們可以無視中國(中共)的非法器官移植,因為這是發生在中國的事情,和我們加拿大人、和我們美國人沒關係。但這次的冠狀病毒(中共病毒)就是對這種想法的回應。

如果世界上的其它國家在對待(中共的)器官移植濫用問題上,能更加積極地對抗(中共)歪曲事實、掩蓋真相、混淆視聽、顛倒黑白的做法;如果全球當初在對待(中共)器官移植濫用問題時,能堅持要求(中共)透明化及實施問責制;如果當初中共面對了來自全球範圍的壓力,而不得不將其醫療系統透明化、責任化,那麼我們現在就不會有這場冠狀病毒大流行。

我們現在正在承擔對中共活摘罪行漠視的後果。

「故意視而不見」國際層面的刑事責任


麥塔斯:可以推測,中共並未蓄意放出病毒,但在病毒開始傳播後採取「故意視而不見」的做法。可以說,全世界都在盲從,都在和中共一道「故意視而不見」。如今我們嘗到了苦果。

記者:我記得這是十多年前的事了。大概是在2008年的時候,您告訴我,您正在準備對共產黨人進行紐倫堡審判

麥塔斯:我認為很重要的一點是,侵犯人權應承擔刑事責任,「故意視而不見」就是刑法中的犯罪構成要素之一。

紐倫堡審判中已經涉及到了此類醫療糾紛和醫療問題。在紐倫堡審判中,有一場是對納粹醫生的審判。他們(被告)中的很多人都說——這也成了他們常用的擋箭牌(辯護)——他們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他們知道他們自己在做什麼,但他們不知道屍體是從哪裡來的,也不知道他們處理的標本是從哪裡來的。紐倫堡法庭最終還是根據「故意視而不見」的定罪原則,將這些醫生中的一部分判處了死刑。

法庭認為:他們不知道的原因是他們沒有發問,他們不關心、不在意,他們本來是可以發現真相的——只要他們去探究。

我認為這一點對冠狀病毒來說同樣如此,中共最關心的不是「這事發生了嗎?」他們不關心事情的本身,只關心這件事情是否影響共產黨的政權穩定。他們拒絕面對問題本身的嚴重性並去解決問題,他們的這種「故意視而不見」,就可以被看作刑事責任的要素,國際層面的刑事責任。

記者:美國參議員喬什·霍利(Josh Hawley)提出了一項法案《為COVID-19受害者伸張正義法案》,從法律上講,你認為這樣的追責案件是否能進行下去?

麥塔斯:立法一旦通過,這可能會發生。民事責任的追訴難度大一些,因為涉及到國家豁免權。但對於刑事責任來說就不是個大問題。現在,加拿大、美國,許多國家,任何有普遍管轄權立法的國家,都允許對危害人類的罪行進行刑事起訴,不管你(被告)是什麼人、什麼國籍,只要這個人(被告)來到該國境內,就可以起訴他。所以,這是可行的。

民事訴訟:有一個國家豁免權的問題


麥塔斯:在民事訴訟中,你不需要確定刑事責任,你所要做的是確立過失責任,已經有很多證據可以證明這一點。但有一個國家豁免權的問題。美國的提案一旦通過,可以繞過國家豁免權的問題。在加拿大和其它國家,我們也有立法規定,國家支持的恐怖主義行為不可以享有國家豁免權。如果這樣做,就必須對這個國家做出「認定」。

我認為中共可以被列入這樣的「認定國」。顯而易見,冠狀病毒已經引起了全球範圍的恐慌。中共對病毒開始傳播時的「故意視而不見」,以及造成恐慌後仍然「故意視而不見」,我認為中共符合國家恐怖主義的定義。

記者:後果將會怎樣?案件如何進行呢?

麥塔斯:要提起刑事訴訟,需要被告出現在法律轄區內。從民事訴訟的角度講,首先要起訴,接著做出判決,然後才能扣押其(被告的)資產。必須有辦法越過國家豁免權問題,因為大多數國家的法律體系中都有國家豁免的原則。我們需要找到這一原則的非適用性。一種可能性是美國引入的法案類型。

我剛才提到的另一種可能性,就是將中國(中共)指定為政府支持的恐怖主義,由於它的「蓄意無視」隱瞞信息,導致了病毒在全球的蔓延擴散。

需對中共持不信任態度


記者:關於台灣問題?

麥塔斯:是的,我認為如果我們能像台灣那樣,對中共持有不信任態度,那全球範圍內的狀況將會比現在好很多。我也認為,台灣所做的一切很好地回答了這樣一種說法:反對中共不是反對中國人;實際上正是台灣華人在抗擊冠狀病毒疫情方面,起到了引領世界的作用。

我覺得,我們首先要認識到,在和中國打交道的過程中,醫療的事情、任何事情,只要是和中國有關,就不要相信中共。其次,我們看到了一個非常系統的方法:全面測試、全面跟蹤、全方位保持社交距離,等等。社會無需徹底停擺,就有效抵禦了病毒,這是可以做到的,台灣就做到了,只有很少的病例。所以我認為他們是一個很好的例子。可以說,中共國有多糟糕,同是華人社會的台灣就有多棒,完全是反過來的。

記者:從台灣的成功裡,我們能得到怎樣的借鑑?

麥塔斯:台灣人的成功,我認為是一個很好的範例。

不過我們必須警惕中國(中共)政府的醫療體系和中國(中共)政府的說法,我們不能信賴他們的數據,我們不能相信他們的表態。今天我聽說他們的死亡人數增加了一千多人,這不太可能是一夜之間發生的吧。我認為他們的數據都是編造出來的。

記者:看來我們需要一個國際戰略來應對中共的口徑。

需要把(針對中共的)國家豁免權撤掉


麥塔斯:首先,我認為我們應從不接受它開始。意識到它是什麼,它(中共)宣傳的目的是讓他們看起來很不錯。台灣人之所以能夠立即看透它,是因為他們早已對中共的宣傳口徑耳熟能詳。

我想有很多人還會認為,中共對某些問題的說法也許是對的。當然了,這其中總有一種巧合的可能。他們(中共)可能是對的。但無論對錯,它都是在為共產黨的宣傳目的服務。我想人們必須意識到這一點。你所面對的是共產主義的中國,你所面對的是一個宣傳機器,你所得到的任何信息,都必須來自獨立於中共的第三方。我們要想保護自己,首先就要認清這一點。

第二,這是我們之前討論過的,需要有一個更好的問責制度,當他們做了錯事時,就像這次(中共病毒),他們會仗著國家豁免權,下次還會故伎重演。所以,如果我們要有效地對付中共的這些伎倆,就需要把(針對中共的)國家豁免權撤掉。

記者:那我們該怎麼辦?遵循您的建議,我們如何讓他們對這場大災難負責?

麥塔斯:在法律求償方面,存在許多不同的可能性。但是,就民事責任而言,我必須說,我們必須建立一個機制,使民事責任的追訴成為可能,無論是在美國引入的法案類型,還是採用刑法中現有的非適用原則——將中共指定為國家恐怖主義。

我認為我們需要調用現有的機制。因為在世界上大多數國家,都有可能在普遍管轄權制度下,對中共的危害人類罪發起指控。必須啟動這些機制,中共的相關責任官員在做壞事時才會有所顧慮。

直接制裁作惡的官員


麥塔斯:同樣,還可以啟動類似《馬格尼茨基人權問責法》的法案,直接制裁作惡的官員,把他們列入制裁黑名單。我們在加拿大、美國、英國都有這樣的法案,我們可以根據這個法案提出制裁者黑名單。我建議政府啟動這一法案。至於把哪些人權罪犯列入黑名單,這完全可以由政府決定。

我們可以要求政府啟動這一法案。實際上,就器官移植的暴行,我們已經要求加拿大政府把施暴者列入黑名單,但政府還沒有付諸行動。對於病毒事件也是一樣,我們應該要求政府啟動問責黑名單。這不需要立法,不需要執行條例,如果想做的話,政府明天就可以做這件事。我認為我們應該要求政府去做,這不是什麼難事。

國家豁免法的不適用性,則需要內閣的決議,對中國(中共)做出「認定」。我認為這很容易做到。就美國引入的立法類型而言,則需要議會的通過。但是議會中的任何議員都可以提案,政府提案當然更好。但其實任何議員都可以提案,然後由議會決定是否通過。

顯而易見,台灣人可以做什麼,任何人都可以做,任何地方都可以做,發布疫情消息並採取抗疫行動。台灣人很老練,他們意識到疫情正在發生,這是真實的,而且很危險。這就使得台灣出現截然不同的結果。如果我們能像台灣人那樣對中共有清醒的認識,我們就不會到今天這一步。我們應該像台灣人那樣應對中共。他們比任何人都更了解共產黨,我們應該向台灣學一學。

責任編輯:文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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