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鄭文傑:指認千張照 港人被送中(四)
專訪鄭文傑:指認千張照 港人被送中(四)
去年8月被中共當局以所謂「嫖娼」罪名拘留的29歲英國駐港領館前雇員鄭文傑日前在英國接受大紀元獨家專訪。(大紀元)
【大紀元2020年01月10日訊】(大紀元記者唐詩韻英國倫敦報導)去年8月被中共當局以所謂「嫖娼」罪名拘留的29歲英國駐港領館前雇員鄭文傑日前在英國接受大紀元獨家專訪,詳述自己在西九龍高鐵站被「送中」,在深圳被關押、酷刑對待、單獨囚禁及被逼認罪,以及出獄後在香港、台灣被跟蹤恐嚇的經歷。
以下是專訪第四集的視頻和全文:
鄭文傑表示,大陸新設聯合辦案中心關押香港示威者;辦案人員親口承認港人示威被抓回大陸;所有使領館的人員隨時成為中共目標。
被施酷刑的地方懷疑是政府院舍
記者:在外面的審訊或者酷刑持續了多長時間?
鄭:每天都(有)七到八個小時。就是說,(被拘留的)15天當中,大部分時間捉我去提審呢,都(是)七八個小時。
施行酷刑的地方是不知名的地方,我估計是國安或國保的祕密審訊室,因為進到房間裡面,你都是(被)蒙著頭看不見任何東西的。
記者:你由離開監禁你的拘留室,被帶到被施酷刑的地方,過程中有沒有感受到、或感覺到自己去了什麼地方?
鄭:我覺得是一些政府院捨。因為是比較偏僻,我覺得有些內院,因為他們拖著我走的時候,我經過些草地,並聽到狗吠聲,所以,我覺得是比較標準的內地政府機關的一些大院,一些設施、設備,是這樣一個情況。
記者:在你被施酷刑的時候,有沒有聽到其他的聲音?
鄭:沒有任何聲音,非常安靜,只是聽到我自己(的聲音),沒有其他。
記者:你講到,在經過了一段酷刑後,他們開始幫你療傷,可不可以講下、或者對照一下,開始療傷的時候是什麼時間?
鄭:當時療傷的階段,已經不在祕密審訊室了。
新設聯合辦案中心關押香港示威者
他們繼續帶我離開拘留所,但今次是帶了我去一個叫聯合辦案中心的地方。
當然在去這地方的過程當中,不會讓我看見任何東西,但一把我帶入到聯合辦案中心這地方,他們就願意讓我除下眼罩,我就可以看得見(東西了)。
我相信那個(地方的)設施是非常新的,因為我看見這些設施是非常新的;而我隱約聽到一些地盤聲,我估計那個區是個新開發的區域,同樣距離拘留所差不多約30至40分鐘車程。
他們把我車到這個設施裡面,拆開頭套讓我(可以)看得見。我見到一個算是端正的櫃檯,櫃檯上面寫著聯合辦案中心,他們就去登記。我估計這是不同的辦案單位,借這地方去做審查,做審訊。他登記的時候,我有偷看到他寫的原因事由,是寫著保密。
完成登記之後,就帶了我進去做入監的手續。入監的手續包括:將我粉紅色的囚衣,換成他們這邊的橙色囚衣,還要換手銬。你要完成這邊的手續,然後再做一次身體檢查。在這個階段中,我看見有大概十個,我相信是香港示威者的人。
在做身體檢查的階段中,同時會有一位警員在櫃檯監視你。(那裡)有很多很狹長的玻璃房,每一個房間裡面都有一些發泡膠,用作阻止你自殺;在(房間)外面可以看見裡面的情況,我覺得可能是方便管理,因為一個警員坐在那裡,就已經可以看完整個的很多間長方形的玻璃房。
我大概看見有十個人,穿著橙色的囚衣,垂頭喪氣,坐著看著自己的手銬。
記者:你有沒有跟這十幾個人有過任何的眼神接觸?
鄭:同那十幾個人沒有特別多的眼神接觸,主要是我看他們,他們沒有看我,他們主要是低頭看著自己的手銬;但我從側面去看,我相信他們是香港很年青的示威者,很年輕。
記者:可否形容大概幾歲?是男仔或是女仔?
鄭:男仔女仔都有,大概15-16(歲)到27-28(歲)都有,那個(年齡)階段都有。
記者:認不認得住他們的樣子?
鄭:不太認得,因為我只是從側面看到他們。但是(依我的)直覺,和基於他們的打扮外表,我相信他們是香港的示威者。當然,一開頭在那一刻,我沒有辦法證實(他們的身分),這只是我的猜測和感受。
他們完成手續,然後帶我去其中一間審訊室的時候,可以見到(那裡)除了玻璃房外,還有很多你看不見裡面的,(有著)一道道門的審訊室。
他們把我帶到一條走廊,周圍全是房間。在經過走廊時,我聽到有一把廣東話的聲音在說:手舉高點,你遊行集會示威的時候,舉旗不是舉得很高嗎?
基於這一點,我研判這是因為示威而被拘留(的人),而我相信他們在進行酷刑。因為在前幾天,我被人嚴刑虐待時,同樣都要舉高手,不讓你放下,所以,我相信這是(在施行)酷刑。
然後,他們把我帶到其中一間審訊房,繼續開始類似問題的審訊;幾乎每天如此,但(問題)就越問越深。完成整個審訊後,就帶我出去。
當我準備離開這個聯合辦案中心的時候,我就看見一個大約十五六歲很年青的女仔,正在剛剛進來,基本上我和她是擦肩而過,因為我出她進,(這樣)我就和她有了一面之緣。當然我們沒有辦法說話,但我看見了她的正面,所以,我現在大概可以認得出她的樣子。當時,她也是穿著橙色的囚衣,戴著手銬,正在做一些身體檢查。
我的直覺告訴我:她是香港示威者。
辦案人員親口承認 港人示威被抓回大陸
然後,我準備離開的時候,那個負責我案件的辦案人員就和我說:我都不瞞你,她就是因為在香港遊行示威,被我們捉回來的。
記者:但,那是在內地呀!?
鄭:是的,那是在內地。
然後他問我,你認得她嗎?我搖頭,說我不認得。我事實上真的不認識她。他就說:這就最好啦。(我)這就離開了。
這是我第一次,從負責審訊我的審訊人員口中,(他們)親口地證實:有香港的示威者,以各種理由在內地被拘留,是這樣的情況。
記者:在聯合辦案中心,他們有否再重新向你套取一次香港抗爭者的材料?
鄭:有的,我亦都相信,這是聯合辦案中心的成立目的。我估計這個設施是剛建好不久,我聞到很新的味道,設備亦都很新。
為什麼叫聯合辦案中心呢?我推斷,這班示威者……,因為我不是被羈留在那裡,那裡只是用作暫時審訊的地方,我相信那一班示威者可能是分散(拘押)在不同地方的。可能是在深圳或在整個廣東省,分散在不同的拘留所,然後為了集中去調查這案件,就把他們集中,統一運到這個聯合辦案中心去辦理。
顧名思義,我相信是跨部門,可能是由民警、國保、國安,這一種的跨部門調查。甚至,聯合辦案中心甚至是跨地域的,可能是不同的地方。
我覺得他們可能針對示威者,不想他們聚在一個地方,所以化整為零,分散在不同的地方去進行拘押,而我自己就被拘押在羅湖拘留所裡。
他們(公安)就帶他們(示威者)到一個統一的地方,然後在這個地方去做互相驗證。可能他這一刻問我這個問題,一會兒,他就拿這問題去問別人,去互相驗證,互相去拿進一步的資料。他拿到這些資料,再去問其他人;拿到我的資料,又去問其他人。
記者:問話的人是怎麼樣的?可否講下,他們是說廣東話的,還是說普通話?
鄭:兩者都有,有說廣東話的,也有說普通話的。
香港警察或有部門 祕密地去大陸審訊
記者:說廣東話的那些人,以你的判斷,會不會有機會是從香港那邊派過來的?
鄭:有可能,包括(在聯合辦案中心)施酷刑的那位人士,我沒辦法看見他,不知道他的樣子,但是,(他說的)完全是香港人說的廣東話;當然有一些審訊人員說的廣東話,很明顯有廣東省的口音,所以,我覺得兩邊都有可能。
那,會不會是香港警察某些祕密部門,或者甚至是某些機密單位,其實有祕密地去內地審訊呢?因為根據紀錄,內地的公安甚至乎國安單位,(有)在香港執行任務,或有一些地下活動,其實(這)都不意外,以前也有紀錄有發生過的。
你說,會不會有香港警察在內地,(為)方便他們偵辦案件,來內地去施行酷刑或者(做)其他的?我覺得也不意外;雖然我沒有辦法(去)證實,單憑他的口音。
審訊期間被要求指認一千張照片
記者:「我們都是鄭文傑!」現在是很大的話題。很多香港人關注和擔心的問題,就是有關香港抗爭者被送大陸的情況。
在你的自白書裡有提到,祕密警察給你辨識過1000多張抗爭者的照片。除了看到有護照相以外,還有其它什麼類型的照片?會不會有社交媒體上的個人資料照片,是在什麼場合下拍攝的?可以具體一些給我們講下嗎?
鄭:其實在拘留期間,在審訊期間,他們給了1000張左右的照片(讓)我(看),他們要求我去辨認人,(要我指出)他們是什麼政治派別,他們是不是和理非,是不是勇武;是勇武(的話),是積極勇武,還是消極勇武,防衛性勇武。
認出了這張照片之後,我需要在這張照片4個角的邊上按指紋,然後在下面寫上他們的名字,他們的政治屬性,和他們有否參與集會遊行示威,類似這樣的東西。
裡面的照片五花八門,我沒見到有示威現場的照片,我看到的大部分是生活照片和護照格式的照片,護照格式就是白色底、然後是正面的(模樣)照片。
審訊人員甚至有提醒我。他說:如果你在照片中看見他的模樣,與你現在所認識的人有差別,這是正常的,可能是幾年前拍的照片。
當時,我猜到有部分是證件照片,是幾年前拍的照片,所以會有一點兒的出入。一些生活照片,我懷疑是在一些社交媒體上截下來的圖片。例如,他和朋友的合照,有一些,是他旅行的照片等等。
這樣是否代表他們(審訊人員)沒有示威過程的照片呢?我想並不是的,只是他們不想暴露在示威現場所拍攝的(照片),那些畢竟是在香港拍攝的。所以,他們可能已經辨識到了那個人,然後尋找他更多的個人資料,包括在社交媒體尋找他的個人資料,然後將照片截下來,讓我去辨認人,所以,有很多他們生活的照片在裡面。
記者:你所看見的照片包括些什麼人?有可以公開的人嗎?
鄭:裡邊有高調的公眾人物,我看見有羅冠聰,黃之鋒,梁頌恆和鄭司律,另外有很多我不能公開的人,也有很多是示威者。
他們純粹給1000張(照片)我去辯認,只要是我所認識的,我就要將(照片)的一角折一下,然後他會問你:他是和理非還是勇武?有否參與今次的遊行集會?例如當我看見比較高調的公眾人物,很多都是和理非的,我會向他們特別提醒,其實他們不是勇武派的人。
我有想過,如果他們是專責負責香港事務的人員,這種人他們不可能是不認識的。可能在試探你,有否認真地去識別一些你所認識的示威者。
記者:你有否覺得,是想透過你製造一些罪證給那些人呢?
鄭:當然會啦。例如,特別提到示威者,你認出他,然後說他是勇武,做過什麼,他是什麼角色。
我有問他們,那你們會做些什麼?他們説,會針對你所認出的人,去作進一步的調查。他們說,有外圍的人收集資訊,然後會做進一步的驗證和調查。
記者:在認人的過程中有否為難你,或要求你怎樣配合他們?
鄭:他們完全是讓我辨認,過程中他們沒有過多的為難我,他們會要求我將示威者群組裡面的組織圖畫出來,然後(會問),你有否在示威過程當中曾經見過他們。
在這個辯認人的過程當中,我相信照片裡面有部分的人可能已經在國內,也可能正在被拘留。我懷疑,這些照片可能是其他人供認了出來的,辨認了出來,再進一步讓我去驗證。
當我辨認之後,他們再去詢問其他人,然後,(這樣)逐步逐步地拿到一份,比較是核心抗爭成員的名單,或者是他們的模樣,再(作)進一步的偵查等等。
記者:因為你有提過會交叉地查證?
鄭:是,是的,所以在審訊的階段,(他們)才與我說,他們有一批又一批的示威者,(在)被拘留後,也都在做驗證。所以我想,這一份名單,有部分是出於(從)其他被關押的示威者口中得到的資訊。
記者:從香港記者拍攝的抗爭活動片段中,明顯看到香港警察多番針對抗爭者作出錄影,有沒有任何這一方面的鏡頭,你是見過的?
鄭:這個就沒有。但是我相信,在西九龍的高鐵站裡面,在離開電子閘口的時候,當我把卡放入(機器)裡面或者放上護照的時候,我相信已經被(人面)識別了。
港警很可能將照片交給大陸當局
如果香港警察在任何的示威現場,曾經拍攝過我的大頭照片,然後通知內地當局,在我經過(電子閘口)關口的時候被他們拘留,絕對是不出奇的,因為我個人曾經參與過遊行集會示威,都是在前線上。我曾經有幾次,包括在沙田百歩梯的那一次,我有嘗試去與警察溝通。
我們曾經被他們包圍過,我去與警察溝通,(提出)可否開一個出口給我們示威者離開。因為當時我們有不反對通知書,他們是沒有任何的法律理據去包圍現場的;(警察)同時要求我們離開,又同時將我們包圍著。我那時離香港防暴警察的前線很接近,他們拍攝了我的照片也是不出奇的。
而我也記得,在幾次的遊行集會中,隱若看見一些警察指揮著(那些)拿著相機的警察,然後指著我,拍攝我;當時,我並不知道他們的動機。
現在,事後想起來,當時他們也可能是針對那個人,那一個在示威者中比較突出的人,去拍攝他,集中拍攝他面部的特徵,交給內地當局。然後內地當局透過大數據,透過人面識別的技術,然後辨認我。可能因為是這個原因在邊境將我截停,在我被攔截下來之後,邊境人員是不知道發生什麼事情的,他們這樣跟我說。
當他們從西九龍的高鐵站,把我運回深圳的福田,在派出所裡面的時候,我已經感覺出他們事前已經知道我是示威者,甚至已經知道,或者説,他們指控我是勇武派的示威者。我相信,他們在深圳審訊我的時候,他們已經知道了我在香港某一些的資訊。
至於說,香港警察有沒有將一些訊息帶給了他們(審訊者),我就並不意外,雖然沒有辦法去證實,但是有些事情很巧合,令到我懷疑。
所有使領館的人員 隨時成為中共目標
記者:我們回頭說一下,中共選擇拿你開刀,是想要你去承認,英國政府在這次香港抗爭運動中有提供金錢上的援助。你認為中共是不是想用你來製造輿論,宣稱有外國勢力呢?在這方面,其他駐華大使館的員工,會不會都面對同樣的危機?甚至乎中共會如何利用你,將外國勢力論像扣帽子一樣,扣在香港抗爭者身上?
鄭:我覺得所有使領館的人員,尤其是那些沒有外交豁免權的人員,他們應該要注意自己的安全;在內地,他們隨時會成為中國當局的目標。
當時在拘留所裡面,我認為我的情勢是很不利的。因為,你可以想像:他捉了很多不同的示威者,(在)一個正常的心理狀況(下),(示威者)為了令自己能盡快脫身,他可以將所有的責任扔給外國政府。
當時,我應該可能是少數在他們抓回來的示威者當中,有英國政府背景的。所以,我當時認為(我的)情勢不利。因為,他如果捉了這麼多不同的人去做互相驗證,他們(示威者)為了盡早脫身,一定會說:『我是被美國,被英國,被台灣的政府指使,或(我是)被他們利用』了。
這個,我完全明白他們為什麼會這樣說。所以,這就是為什麼在審訊時,我特別強調:英國是沒有做過任何資助的,金錢資助也好,裝備資助也好,基本上我是沒有見過。
但當我和他們說,我沒有見過這些東西的時候,他們很生氣,甚至和我說:怎麼可能沒有?如這些(資料)說:打中警察的頭,可拿幾萬塊;打中他(警察)的手,可拿幾千塊;是有不同價目表的。
我當時在想,他這些資訊哪來的?是不是有可能(他們)同樣對其他示威者進行嚴刑逼供,或者恐嚇他們,(在這樣)的情況下,他們(示威者)為了要救自己出來,就把責任推給外國政府。
這樣的情勢對我就非常不利,因為我已經成為了英國政府的代理人。這件事的發生,(使)我絕對可以合理地推斷:如果我已經成了英國政府的代理人,那就肯定會有一個台灣政府的代理人,肯定會有一個美國政府的代理人。
我想大家都記得,就是在我被拘留的階段,大概是8月20號,一位台灣的人士李孟居,被以國安的名義拘留,我相信他就是承受這一個罪名(的人),就說(他是)台灣的代理人去做這事。
所以,我認為任何外國使領館人員,尤其是沒有外交豁免權保護的人,其實他們是很脆弱的,如果一旦中共要滿足他們的政治需要和劇本,他們(領館員工)隨時都會成為目標,只是差在何時(發生)。
記者:在你的聲明裡提到一位大陸的朋友,方便透露一下他目前的情況嗎?
鄭:為了顧及他的安危,包括他們的代理律師,或者他們家人的安危,我就不方便透露。實際上我都未必掌握到他最新的情況,我只知道他8月11日,不知道以什麼形式回了內地之後,就消失了。
據聞,他到目前為止仍然被刑事拘留,不知以什麼罪名控告他,目前我認為他仍然被關押。他就是我認識的朋友,他來過香港參與反送中的示威,也是被失蹤到現在。(待續)
責任編輯:孫芸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