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10日 星期六

十 誡



十 誡

第一條:不可拜耶和華以外的神;

第二條:不可製造偶像與拜偶像;

第三條:不可妄稱耶和華的名字;

第四條:當紀念安息日守為聖日;

第五條:應尊敬父母;

第六條:不可殺人;

第七條:不可姦淫;

第八條:不可偷盜;

第九條:不可作假見證;

第十條:不可貪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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