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7日 星期二

指示用藥報你知!

指示用藥報你知!

    市售各種藥品玲瑯滿目,依其安全性共分為三個等級,分別為「處方藥」、「指示藥」與「成藥」。「處方藥」必須由醫師診斷及開立處方箋,並由藥師調劑後給予民眾。「指示藥」不需要醫師診斷開立處方箋,經醫師、藥師或藥劑生指示下,於社區藥局就可以買到。「成藥」不需特別經由醫藥專業人員的指示,民眾在藥局或便利商店即可買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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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注意的是,指示藥品的安全性高、副作用較輕微,主要是用於緩解不舒服的症狀,民眾在社區藥局購買時,由藥師專業指導下取得,但購買後仍須詳讀說明書,瞭解所載之用法用量、注意事項、警語等相關說明,以正確用藥,這也是國際間推行的自我照護的重要觀念。正確服用指示用藥後,若不舒服的症狀在短期內仍未減緩,應就醫尋求醫師的診斷與治療。
    為了讓民眾瞭解如何正確使用指示藥品,食藥署自105年起,推動以淺顯易懂的文字表達;例如抗過敏藥的適應症「枯草熱」改以花粉熱;阿斯匹靈的禁忌對象「懷孕期別」,改成懷孕周數表示,且依藥品資訊的重要性依序呈現。
    在外盒資訊方面,須標示藥品名稱及核准字號、廠商名稱及地址、製造日期及有效期限、主成分名稱及含量、用途、不得使用族群、用法用量和諮詢專線等必要資訊,並提供QR Code以手機掃瞄後,利用語音聽取上述內容;相信透過提昇民眾自我照護的能力及藥師專業諮詢指導下,達到有效率健康照顧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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