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25日 星期一

「社論」 政府可多舉債的不當倡言

「社論」 政府可多舉債的不當倡言
      
 馬政府執政六年,政府債務增加一兆七千六百億元,超過扁政府執政八年的一兆三千億元。瀕臨法定舉債上限,如果未來兩年不解決財政危機,預算將編不出來。

 馬總統說,我國負債占GDP的百分之三十八點六,某些國家達百分之七十,甚至百分之兩百,臺灣為什麼要怕呢?可多借一點。

 我國債務定義不同於其他國家,一年期以下、營業及非營業基金、特別預算及道路徵收未補償等負債,皆不列入政府債務。若加上各類退休基金的隱藏性債務,高達二十二兆元,占GDP百分之一百四十,相當於希臘倒閉前的比率。

 美國國債高達GDP百分之一百,日本是百分之兩百三十。馬總統以為,他們負債比那麼高都沒事,我國為何不可?美、日兩國屢屢瀕臨財政懸崖,國力削弱、政治動盪,均因債務而起。

 法國、日本、英國和美國等都開始增稅減輕債務,唯有我國仍續對富人的最低稅賦和遺產贈與稅,提高免稅額,更企圖以「經濟自由貿易區」擴大減免租稅,敗壞稅制。

 臺灣非世界銀行或歐盟會員國,不像希臘、西班牙和愛爾蘭可得到救援。稅制改革充實財政才是正道,不斷增加舉債,陷國家於災難,將成歷史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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