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28日 星期五

原諒,也是講條件的

原諒,也是講條件的

有時候,我們願意原諒一個人,
並不是我們真的願意原諒他,而是我們不想失去他。
不想失去他,唯有假裝原諒他。

他有第三者,我們傷心地說:
“我原諒你。”我們只是不想輸給第三者。

所謂原諒,也是很現實的。
沒得選擇,只好原諒他。
經濟上需要他,唯有原諒他。
感情上依賴他,唯有原諒他。
原諒,也是講條件的。

然而,這一种假裝的原諒,往往無法長久。
在最需要的時候,在跟第三者爭勝負的時候,
你慷慨地原諒了他。
一旦他留在你身邊,你會開始不甘心。
你並不想原諒他,你無法欺騙自己。

一段愛情可以由愛重新開始,卻不能由原諒重新開始。
當他說:“我對你已經沒有愛的感覺。”
你還可以原諒他嗎?
這樣也能原諒他,你實在太對不起自己了。

署名M的女孩說,她跟男朋友一起八年了,
她一次又一次原諒他不忠。
她不想再原諒他。
他外表迷人、富有,他在經濟上一直照顧她,
但是她現在不再留戀這些。

她買過一張新的床,把長髮剪短,去跳健康舞、去進修……
她說得很好,我認為她是失戀者的典範。

當一個男人不再愛你,你花他的錢也不會花得快樂。
所有的原諒,無論是真的還是假裝的,也該有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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