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26日 星期五

中方拒遣返陳由豪 立委:打馬耳光 國台辦不理會遣返要求


中方拒遣返陳由豪 立委:打馬耳光

國台辦不理會遣返要求
〔記者羅添斌、李宇欣、陳慧萍/台北報導〕台灣重大經濟要犯陳由豪潛逃中國,並已取得中國身分證成為中國公民,法務部要求中方依兩岸協議將陳由豪遣返台灣,但中國官員只有官腔官調的回應,根本不理會遣返要求。

立委批中國選擇性抓人
立法院民進黨團幹事長潘孟安批評,從陳由豪事件就可以看出,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根本是白簽!功能性不強、執行率不彰,中國不願意處理指標性的大咖經濟犯,甚至給予陳由豪公民身分,擺明打了馬政府一巴掌,傷害台灣民眾的感情,如今馬英九還要加速簽署服務貿易協定,這只是進一步讓中國綁住台灣。

民進黨立委蔡其昌質疑,台灣許多大咖經濟犯都躲在中國,中國又是選擇性抓人、選擇性放人,對中國有利的留下來、不利的送回台灣,為什麼可以遣送炸彈客卻送不回陳由豪?若中國真的具有法治精神,就應該一視同仁,而不是給陳由豪身分證。

前東帝士集團總裁陳由豪債留台灣、潛逃中國,陳的通緝時效到民國一○五年五月。法務部前天表示,我方已在今年四月十五日再度向中方要求遣返陳由豪,並主張其中國公民身分不應構成無法遣返回台的障礙;但中方僅表示已了解我方的請求。

內政部將註銷陳的戶籍
中國國台辦昨召開例行記者會時,台灣媒體兩度追問陳由豪是否遣返的議題,范麗青先是表示:「我們不會包庇縱容任何犯罪行為,至於具體個案,相信中國主管機關會依照協議的有關規定來處理。」

針對陳由豪目前已具中國公民身分,是不是意謂將來的遣返更加困難,陳由豪在申請成為中國公民時,中方有無考慮他是台灣的通緝要犯?范麗青對於台灣媒體的追問僅表示:「您所說的情況,我不了解,謝謝。」

內政部長李鴻源昨天在立法院受訪表示,內政部將依法註銷陳由豪在台灣的戶籍,並配合法務部進行後續的遣返工作。

兩岸條例規定,台灣人民不得在中國地區設有戶籍或領用中國地區護照,違者將喪失台灣地區人民身分,以及所有戶籍衍生的相關權利,例如選舉、罷免、擔任軍職、公職等;但其因台灣地區人民身分所負之責任及義務,不能因此喪失或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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