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29日 星期一

李敖 和他坐牢的原因及真相



李敖
 和他坐牢的原因及真相

(標題為本刊編者所加)
石 巍
  李敖的「神州文化之旅」終於收場,他昨天回到了臺灣。一路上都是他講,現在也該論到我們來說幾句了。
  早就聽說李敖玩弄女人成性,與他有染的女人,有名有姓的就有二十幾個。他在《大師李敖大事年表》中自己就炫耀「在我床上,……不乏歌星解帶、空姐橫陳」,「兩次和有夫之婦私通」,「五次和妓女在一起」。羅列起他睡過的女人更是如數家珍:「張敏英是最令我作夢的女人、君若是最慧黠多才的女人、尚勤是最有幽默感的女人、海蒂是最美麗的女人、小蕾是最可愛最令我懷念的女人、Martha是最好的女人、胡茵夢是最風華絕代的女人、汝清是最惹我憐愛的女人」。早年流覽李敖著作,每每讀到「大師」毫無掩飾地直書「長程射精」「雞巴」「陰道」「手淫的快樂」「手淫臺灣,意淫大陸」,總感到有一種難以言狀的厭惡。近年又聽說「大師」把臺灣稱為「中國的睾丸」。筆者雖懷疑「這就是大師嗎」,但未敢據此過多地揣測「大師」的人品。倒是這次李敖的「神州文化之旅」著實使人們看到了他的靈魂是何等骯髒。

  許多人對這位聲名赫赫的「大師」在北大清華和復旦的三場演講抱有很大的期待。但聽過後莫不大呼噁心。在大庭廣眾之下,當著向他求知求真的後學男女們,他居然一直把「睾丸」「女人的那個部位」「下部」「男生褲子前邊的拉鏈」掛在嘴邊。真所謂「三句話不離本行」。尤其當他在臺上表演「把帽子抓下來放在下面撒尿」的下流動作時,台下的莘莘學子們真不知道「羞恥之心人皆有之」的古訓,「大師」是否讀過。
  人們不明白,「大師」既然對男人和女人的生殖器如此感興趣,何不去當個泌尿科醫生,或者做一個A片攝像師?
  如果「大師」僅僅是語言下作也許無傷大雅,只要他有真正做人的原則。可惜我們看到的卻是一個表裏不一,見風使舵,阿諛強權,勢力媚俗的小丑。
  李敖名出一個「罵」字,據有心人統計,被他以各種方式罵過的不下3000人,從中國的孫中山蔣介石蔣經國連戰陳水扁馬英九魯迅國民黨民進黨中華民國一直罵到外國的林肯羅斯福邱吉爾布希美帝國主義和小日本。並且據說即使為此蹲監坐牢也不改初衷,照罵不誤。「罵」為他帶來了名。

  他在北大罵了馬克思,甚至引用鄧小平的話也「罵」了「毛主席」。他還無關痛癢地揶揄了不足掛齒的小人物丁關根一番,甚至連坐在臺上的那個姓閔的也沒給面子。他知道現在在大陸罵幾聲馬克思毛澤東已是街談巷議茶餘飯後司空見慣的話題了。他做為被邀訪的客人罵上幾句也不至於「上不了長城進秦城」。但他絕對懂得拿捏分寸。對當朝聖上「胡老弟」絕不露半個不敬之詞,還要高唱「數風流人物還看錦濤」。即使對千夫所指的前朝太上皇鄧小平,他也知道那可不是誰都可以罵的。他自詡是「很聰明的」,知道共產黨很不滿足於「王婆賣瓜」。它最需要「別人」的捧,要不怎麼歷史上會有那麼多「黨外布爾什維克」?把自己裝扮成「別人」,最好的辦法就是煞有介事地「罵」它幾句。李敖的「罵」是為了「捧」,所謂小罵大幫忙。他知道他要是像大陸的那些御用文人一樣「唱主旋律」,他就毫無利用價值,共產黨早就把他棄之如敝屣了。用他自己的話說,他懂得「講話的技巧」。
  可惜中宣部這班弱智對「大師」玩的這套「技巧」完全沒有會意。北大演講一結束,緊急通令全國媒體只准報導李敖的活動,不准報導講話內容。就連主辦人鳳凰衛視也從北大的全場直播,改成清華的監控下分段直播,當大師的演講可能就要「出格」的時候,馬上切換新聞或廣告,待大師的言論進入「安全區」再恢復直播。直到他們聽完了「大師」的全部演講,才知道自己「多慮」了,於是在第二個時段才全程重播了清華的這場演講。等他到了復旦,中共已完全相信「大師」原來是「自己人」,所以又放心地恢復了全程直播。「大師」果然沒有辜負黨的信任,在復旦他公開宣佈「放棄自由主義」

  共產黨最令全世界詬病的就是它的獨裁專制,為了維持自己的血腥統治和既得利益,動輒以「顛覆國家政權」,「煽動顛覆國家政權」,「非法集會」,「擾亂社會秩序」,「洩露國家機密」,「傳播邪教」等莫須有的罪名,肆無忌憚地拘捕、綁架發表異議言論的人士,宗教人士,維權人士,上訪人士,NGO成員,艾滋關愛團體,民間投資者,律師,學者,作家,詩人,工人,農民,學生,記者,編輯,退役軍人,集會申請人,甚至發牢騷的網蟲,公園練功的老人,等等。他們被判刑,勞教,送精神病醫院關押,抄家,監控。他們遭受的肉體和精神折磨超過中統、軍統、藍衣社、軍情局、國防部二廳所有特務黑窩裏的「慘狀」千萬倍。這些人間悲劇,在我們身邊每時每刻都在發生,包括李大師洋洋自得地發表各種高論的時刻。但是這位「大師」卻說:「我在秦城監獄裏面看不到政治犯,我覺得這是中國最大的進步。」一個人為了邀寵,竟至於顛倒黑白,信口胡言,厚顏無恥,莫此為甚
  面對比自己命運更慘烈兇險的同類被共產黨殘酷折磨的現實,李敖不僅沒有任何仗義執言,沒有任何同情的表露,甚至沒有無奈的沈默,反而對統治者高調塗脂抹粉,為屠殺百姓的劊子手百般開脫,此等敗類還有做人的良心嗎?他自己自吹自擂「沒人能像我這樣集正義、力量、勇氣、真誠、血性、智慧、博學和活潑於一身的人了」,豈不成了滑天下之大稽的黑色幽默嗎?
  哈巴狗「汪汪」地叫,可以是敵意的狂吠,也可以是親昵的表示。外人一般很難分辨,只有它的主人聽得出來。
  「大師」此次大陸行,每到一地,只要有講話的機會,必定要談一番胡適如何送他一千元錢,他如何捐35萬建胡適銅像,他如何在念初中的時候就給錢穆寫過信等等。無非是為了借名人之名揚己之名,雖然無聊,但情有可原,因為不少無名之輩就是這樣成了名人的。

  但是不少人認為他大可不必如此笨拙,因為他自己屢屢因言獲罪,多次入獄的自身經歷比借任何名人的幫襯都更容易樹立「英雄學者」「民主鬥士」的高大形象。
  國內的眾多媒體競相炒作李敖下獄一節,幫他塑造高大形象。奇怪的是李敖本人對此卻諱莫如深。這讓眾多的「敖粉」們百思不得其解。
  央視「東方時空」專訪李敖節目說「1972年,李敖被臺灣當局以「叛亂罪」判刑10年,後於1976年獲特赦,1981年又因批評臺灣當局,再度被捕入獄1年。」流行於多家平面媒體和網站上的一篇《李敖金庸余秋雨誰更牛》的文章卻說:「李敖居臺北,俯瞰世界風雲,雖數次入獄,但屢敗屢戰,而且越戰越勇。雜文刀刀見血,見血封喉。另(疑為「令」之誤──引者注)挨罵者聞罵喪膽。蔣氏父子統治臺灣時期,對付李敖的辦法簡單有效──收監。李敖三次入獄,累時20餘年。」銀川市委宣傳部下屬「銀川晚報」則在「本週人物」欄裏說:李敖「早年主持進步刊物《文星》,……批評當局保守的文化政策,並因此前後三次入獄。」鮮為人知的《澳門日報》9月21日也發表社論說,「臺灣歷史學家、作家、當代著名學者李敖……挑起文化論戰,批評當局保守的文化政策,傳播「自由、民主、開明、進步」等觀念,並因此前後三次入獄。」連BBC中文網也稱「李敖因出版「文星雜誌」被蔣介石的情報部門,以叛國罪監禁,前後入獄三次。」徐吉徵的《國民黨研究》一書則稱:李敖「1970年1982年兩次入獄,前後達十年之久。」《黑龍江日報》稱:李敖「由於曾遭到蔣介石的迫害入獄長達7年。」「中青傳媒」在一篇《我們應以什麼姿態歡迎李敖?》的文章裏稱:李敖「批評當局保守的文化政策,傳播「自由、民主、開明、進步」等觀念,並因此前後三次入獄。」「千龍網」稱:李敖「在兩蔣時代,他因發表抨擊當政者言論而入獄五年八個月。」

  只要符合中央的宣傳口徑,中宣部就大開綠燈,不管是不是事實。以至李敖入獄這麼一個簡單的問題竟鬧的眾說紛紜。
  所有這些說法都肯定李敖是因為發表了當局不滿的言論而判刑入獄。但是在三個問題上他們的說法又混亂不堪,即:何罪入獄,入獄幾次,入獄多久。這引起了筆者的興趣,也學著「大師」蒐集資料的辦法,「考據」了一番,終於弄清了事實真相。也懂得了「大師」回避這段經歷的原因。
  據《李敖回憶錄》《大師李敖大事年表》《回憶錄.監獄》《李敖五十年表》(以上李敖著)《與李敖打官司》(范泓著,江蘇文藝出版社,2005年5月)等著作,李敖共吃過三次官司。

  第一次,1967年,時年32歲,案由是妨害公務。說來荒唐,事件竟因14年前的一樁舊案引起。當時李敖18歲,正念高中三年級,他的老師地下共產黨員嚴僑被捕。李敖因師生之誼對師母和三個小孩多有關照。到了1966年,李敖發表《歷史與人像》《教育與臉譜》《上下古今談》《烏鴉又叫了》《孫悟空和我》等書,為當權者所厭惡。於是舊事重提,把他1953年與嚴僑老師合謀偷渡大陸一事翻出來,並於1967年4月8日提起公訴。此事後被判刑1年,但由他的恩師多方奔走,沒能入監執行。這大概就是有的文章說他入獄2次,有的說3次的原因吧。實際上這次並沒有「入獄」。

  第二次,1971年3月19日晚上被捕,時年36歲。案由是台獨。事件的起因是被稱為台獨教父的彭明敏偷渡外逃。當時台獨勢力還處於萌發階段。參與彭明敏台獨活動的主要幹將是他的兩個學生謝聰敏和魏廷朝。李敖與他們過從甚密,參與了他們的一些活動,以至被他們作為「外省人也參加台獨」的實證到處宣揚。當時蔣介石還在世,對台獨活動採取嚴厲鎮壓政策,彭、謝、魏等人東躲西藏,李敖給予一定資助。彭終於1970年1月當局抓捕之前偷渡出境,隨後謝、魏被捕。他們在審訊中供出了李敖。情報部門經過了長期的軟禁、跟蹤,最後將李逮捕,並於1972年2月28日以叛亂罪判刑10年,褫奪公權6年。李敖沒有提出上訴。1975年蔣介石去世,臺灣實行大赦,李敖獲減刑,於9月22日改判8年6個月。1976年11月19日出獄,時年41歲。實際坐獄時間為5年8個月。

  第三次,1981年,時年46歲,案由是背信和侵佔。事件的起因還得從《文星》雜誌說起。這是由原中央通訊社社長蕭同茲之子蕭孟能於1957年創辦的一份自由主義月刊。1961年26歲的李敖從國軍退伍,蕭大膽啟用,委以重任。李敖以《文星》為陣地發表《老年人和棒子》、《傳統下的獨白》等有影響的作品,從而聲名鵲起。1965年《文星》雜誌被查禁,文星書店被迫關閉,債權人盈門,蕭不得不逃往島外暫避。行前他將超過2000萬元的家產託付最信任的李敖代管,不想半年後蕭孟能回國後,李敖卻將所托之財產悉數據為己有,以至蕭不得不與之對簿公堂。經兩審,李敖侵佔罪名成立,終審判決入獄6個月。1981年9月10日入獄,1982年3月10日刑滿出獄。

  由此可以看出,事實是:李敖三次被控,兩次入獄,坐獄時間總共6年另兩個月。兩次入獄的案由分別是台獨和侵佔他人財產。大陸媒體所謂三次入獄,累時20年,因言獲罪,叛國罪,顛覆國家罪(說慣了共產黨的語言),等等,純係子虛烏有。至於傳播「自由、民主、開明、進步」等觀念就根本就扯不上干係。共產黨弱智到以為給豬八戒穿上燕尾服戴上禮貌它就可以變成紳士。
  說到李敖的言論,筆者決不否認他尖酸刻薄辛辣大膽的一面,儘管那算不上對國民黨威權統治的真正批判,但在白色恐怖下能百折不撓地指著兩蔣父子的鼻子罵,也確實難能可貴。
  不過事實上,國民黨並沒有以他的言論治罪。筆者不排除國民黨有借「台獨」、「侵佔」罪名報復的可能,就像共產黨經常用「嫖娼」,「詐騙」等罪名修理政治異議人士一樣。但是和共產黨不同的是,李敖被控罪的事實卻不是國民黨捏造出來的

  就以「台獨」罪名而論,我們且把在警總保安處處長吳彰炯少將主持下審訊中李敖的供詞,同案謝聰敏和魏廷朝的證言,軍法處檢察官的訴狀全都棄之不顧,只看李敖出獄後多年自己寫的《年表》,就可以知道那個罪名對他並不冤枉。讓我們看看其中的幾個片斷:
  「1969三十四歲。以販賣舊電器維生,暗中支援其他出版活動。義助彭明敏。」
  「1970三十五歲。一月,因彭明敏偷渡,全年被警總軟禁、跟蹤。九月三日,在被跟蹤中約集外國記者,接雷震出獄。」
  「1971三十六歲。軟禁、跟蹤至三月十九日晚上被捕。」「當時謝聰敏、魏廷朝已被捕去一二十天,我因誤信兩人(尤其是魏廷朝)平時給我的英雄形象,竟以為他們什麼也沒供出,因此就我所知,一路掩護,什麼答案都不吐實,並且不斷扯謊以為掩飾。由於我生怕我的口供不利於謝聰敏和魏廷朝兩人,結果一開始就給特務們『李敖不合作』的壞印象,」「魏廷朝說『兩個半』是指他是一個『台獨』,謝聰敏是一個『台獨』,你李敖是半個『台獨』。在臺灣肯定的『台獨』,只有你們『兩個半』。事實上,魏廷朝從來沒跟我提過什麼『兩個半』,我又從何答起?最後偵訊人員告訴我,他們得到的情報是以某某(指彭明敏──引者注)為首的叛亂活動『臺灣本部』有五個委員,我是其中之一。我聽了大惑不解,因為關於這『臺灣本部』,事實上,我一無所知,乃是被逮捕以後才得知的。聽了這一天方夜譚,我說半個正好是『兩個半』的五分之一,『兩個半』自是指五委員而言,這樣看來,『兩個半』豈不正是五委員的秘密代號嗎?─我在憂患中仍不失幽默,這段諷刺,我記憶猶新。」

  「兩個半」演繹成五個委員,確實有點滑稽。不過從李敖自己在沒有壓力下自己寫的這段文字看,說李敖是台獨運動的啟蒙者和創建人之一,應當不算太過分的恭維。現在被同仇敵愾指為台獨的李登輝陳水扁都不過是李敖的「後來人」而已。現在李敖高調反台獨,又是一個轉彎子快的例證。
  至於他第二次入獄的原因,令「大師」感到難堪,我們當然表示理解。
  這就是「大師」一向不願提起多次入獄的經歷的真實原因。可惜大陸媒體完全不懂個中甘苦,胡亂吹捧,無限拔高,反使得「大師」既不能澄清又不能否認,只好默不作聲。相比之下,還是北大的那位主持人高明,他在介紹李敖的時候,只點到李敖對臺灣的教育制度不滿,並未涉及專制,迫害,言論自由,追求民主之類,而對幾次入獄一節則隻字不提。為親者諱,為友者諱,為奴才諱,不愧號稱中國最高學府!

  李敖在接受北大學生提問時說,他最怕提兩岸關係。這又是一個叫人費解的事。李敖用極明確的語言宣示他反對台獨,主張一個中國,擁護一國兩制,擁護反分裂法。那他身在北京,還有什麼怕的呢?
  豈不知「大師」也有自己的難言之隱。他在臺灣多次說中華民國已經不存在了,現在世界上只有一個中華人民共和國。這次在北大和復旦,他又明確地說,「中華民國從1949年就死了」「中華民國已經亡國了」。如果這時候有一個學生站起來問:「請問李先生,您現在口袋裏揣著哪個國家的身份證?您是哪一個國家的立法委員?您2000年競選的是哪一個國家的總統?」「大師」將如何回答呢?我們都不是大師,所以無法回答這樣的問題。要是承認他競選的是中華民國總統,那不是等於說他在競選一個根本不存在的職位或寧做一個亡國之君嗎?假如李大師不是像他在香港說的那樣,「用最愚蠢的回答答覆最愚蠢的問題」,他將給出一個什麼答案呢?

  這個無解的矛盾就出在一個「利」字上。
  李敖1959年台大歷史系畢業,但是他並沒有打算老老實實地做學問。兩個月後入伍,以圖在軍中發展。那個時候「八.二三」炮戰還沒完全結束,大批軍官得到飛速提升。入伍不失為人生的一條捷徑。豈料澎湖軍營兩年過去了,才提了個少尉,照這個速度要提到少將不是得等到猴年馬月?於是投戎從筆,開始著書立說。可惜市場反映並不如期,加上當局查禁,並未賺到幾個現銀。於是把主意打在朋友的財產上,借蕭孟能出走之機一舉吞掉託付的2000萬家財。在審理這個案子的時候,他的前妻胡茵夢毅然出庭證明李敖將蕭孟能的房子、古董、字畫等據為己有,僅她記得的就有傅抱石、吳昌碩、齊白石的畫,還有扇骨、青花瓷器,以及她印象最深的「紅匣子泛黃卷上」的乾隆御批。事後胡茵夢更在其自傳《死亡與童女之舞》中說,李敖「他的心中只有錢,為了錢他可利用任何不法手段賺錢」。他可以「每天站在窗前用望遠鏡觀察對面一個大廈的工程,想找出施工差錯,預備將來以此威脅建設公司送他一棟房子。」胡氏的話李敖在北大清華復旦的講話裏給予了印證,在號稱「文化」之旅的這三次演講中他沒有一次不談到錢。「口袋裏沒錢,脊樑骨不硬」,這就是他的哲學。

  在威權時代,李敖的罵確曾獲得不少喝彩。可是臺灣進入民主時代以後,罵,不只是有膽的人或有名氣的人才敢。市井小民,誰都可以罵政府,罵大官,罵總統,罵執政黨。罵人不僅漸漸失去了看客,罵得多了反被指為俗、粗、鄙,遭人衊視。2000年大選中李敖得票只有0.13%(這也恐怕是創下了世界競選史上最令人難忘的紀錄)就是最好的民意測驗。現在在臺灣靠罵人吃飯已經越來越難了。以罵為特色的《李敖大全集》印了50套,至今乏人問津,不得不拿到大陸來到處送,受者還以為是什麼珍品。「大師」著作等身,裏邊究竟有多少學問,一般凡夫俗子當然很難瞭解,可是翻過幾本的人卻都說裏邊錯別字連篇,僅在當紅的《北京法源寺》裏人們就可以發現「大師」把「美輪美奐」寫成了「美侖美奐」,把「如數家珍」寫成了「如屬家珍」,誰還願意掏錢買這種東西貽誤子弟?書賣不出去,欠了國稅局500萬稅金繳不出來,被禁止出境。偏在這個時候中共又安排他訪問大陸,這著實讓「大師」感到為難,於是對外宣揚說「大師」有「恐飛機症」。直到已經「亡國」的立法院長給出具了保函,向稅務機關承諾尚欠的350萬稅金從李敖立法委員的薪資裏按月扣還,「大師」的「恐機症」這才有了轉圜,於是神州之旅開場。
  「大師」真的需要錢。
  李敖是個聰明人,他要把書變錢,只有拿到大陸去賣。這需要煽起一股李敖熱。所謂文化之旅,如此而已!
  「大師」者,小人也!

  這次他初到北京,似乎有點忘乎所以。雖然他祝願共產黨活一千年,也發揮他獨有的蒐集資料的功夫,旁徵博引,幫助共產黨「證明了」六四殺人有理,但他在北大的演講還是被中共所不容,立刻假以顏色。不僅講演內容被下令全國媒體封殺,而且圈內盛傳清華演講被取消,「大師」被「約談」。其後雖然清華演講勉強開場,但台下共、國兩台辦官員已不見蹤影,明顯流露出「上邊」的不悅,只差沒被「看茶」。共產黨不是國民黨,北京小湯山的秦城監獄不是臺北的土城仁愛教育實驗所,其間的差別李敖這樣見多識廣的「大師」不可能沒有耳聞。果然他在清華的演講就從「金剛怒目」變成「菩薩低眉」了。豈止「低眉」,簡直就是跪地求饒了。如果說在北大還敢虛假地「打著紅旗反紅旗」,到了清華他就趕忙改口說「只有……共產黨」能做到「避免挨打挨餓……收回香港」,等到他到了復旦,乾脆就把中共的統治說成是「中國自漢唐以來所沒有的一個盛世」。其「轉化」之快,阿諛獻媚之態,無以復加。中共則立刻通過國台辦那個姓李的召開記者會誇獎李敖「講的愈來愈好」。中國歷史上的文人不乏對當權者阿諛奉承之徒,中共統治下的知識分子,直到今天,對黨,對「中央領導同志」曲意逢迎歌功頌德之輩也比比皆是。可是像李敖這樣閉眼不看黑暗殘酷的現實,裝出批判者的樣子,把當今之中國譽為漢唐以來的「盛世」,可謂鮮有如此寡廉鮮恥者。此人張口不離「睾丸」,可是他的媚態使人懷疑他自己到底長沒長睾丸。

  就在「大師」發表「看不到政治犯」的高見同時,有十八個農民連同他們的律師郭飛熊就為了要罷免一個村長而被押在大牢裏;而「大師」他可以在議會殿堂或在凱旋格蘭大道上沒完沒了地高喊「陳水扁是王八蛋」,卻不會有任何人干擾。「大師」據說是因為罵了蔣介石和蔣經國而繫獄,對此他耿耿於懷;而姜維平只因揭了一個大連市長的瘡疤就被判刑8年。「大師」即使在蹲監期間還是可以「每月出版一冊「李敖千秋評論叢書」,有關司法黑暗、監獄黑暗文字,一直不斷」;但是在大陸因幾篇網路文字關押的作家師濤連筆和紙都被沒收(這還不是在毛澤東時代,否則早已家破人亡!)。「大師」在監獄過生日,已嫁人的舊情人可以來探監,送一部The Best of Life;可是鄭貽春連家屬都不能會見。李敖刑滿可以全身而出;可是中國的勞改隊教養院裏有多少精壯男女進得去出不來,萬幸活著出來的又有多少被折磨得面目全非,人鬼難辨!我們可以隨便舉出一長串名字:作家師濤、鄭貽春、張林,新聞工作者俞華峰、李英民、程益中、趙岩、姜維平、高勤榮,律師鄭恩寵、朱久虎、郭飛熊,法學博士李柏光,教授袁紅冰,盲人維權人士陳光誠(要是當真數起人名字來,就怕總共十五期黃花崗雜誌全部用來刊載56年來被害者名單也不夠用──編者)……他們都正在享受著千年不遇的「漢唐盛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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